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人作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名:
邱文生 崔国鹏 吴振海
陈晓蓉 邓治国 奚平华
焦捷 胡赛雄 黄治国
监事签名:
蔡建民 易维佳 张海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文生 吴振海 邓治国
邹宗信 张文国 王仕超
廉明 聂志刚 廖浩然
汪启军 奚平华 王志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