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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山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46.3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6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30.3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1日出具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7个定期存款账户和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7559****050335,690.43募集资金专户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6600****008039,432.97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9450****889615,864,206.10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支行7559****01058,786.73募集资金专户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6600****021330,000,000.00定期存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6600****022174,050,000.00定期存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6600****02476,105,000.00定期存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6600****026239,410,000.00定期存款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8000****006510,000,000.00定期存款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8000****005860,000,000.00定期存款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8000****006420,000,000.00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7559****008358,91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7559****01078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7559****0097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合计494,423,116.23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3、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2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45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50万元(含本数)。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47,847.5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72,230.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8,022.74
利息收入净额B224.04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243.49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C21,454.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4,266.23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D2=B2+C21,478.2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9,442.3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F1+F2+F349,442.31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F11,594.81
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F223,956.50
结构性存款F323,891.00
差异G=E-F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额4,785.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2,798.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投资248.3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投资1,739.23万元,包括研发物料、人员薪资及其他研发费用。该项目主要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服务,预计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山电子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山电子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天山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山电子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山电子在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230.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43.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66.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9,348.229,348.223,865.085,885.7862.962024年10月21日本期不适用本期不适用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11,122.3211,122.32378.41378.413.402024年10月21日本期不适用本期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85.754,785.752024年10月21日本期不适用本期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注]6,000.006,000.006,002.04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256.2931,256.294,243.4912,266.2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
合 计——43,256.2943,256.2916,243.4924,266.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本期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金额情况: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230.34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1,256.29万元后,超募资金净额为40,974.05万元,另公司超募资金账户2022年收到账户存款利息13.34万元、2023年收到账户存款利息907.18万元,故超募资金账户资金为41,894.5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除现金管理外账户余额为3.57万元。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29,891.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已转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71.85万元。2022年11月23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442.31万元(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账户利息收入),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用于陆续投入承诺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其中用于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金额47,847.50万元,其余1,594.8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孙永波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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