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匠心家居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匠心家居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关联方李小勤租赁房产用于公司员工住宿,预计与上述关联人在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去年实际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为 29.64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决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勤、徐梅钧回避表决。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2024年4 月23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从关联人租入 | 李小勤 | 房产租赁 | 市场价 | 30.00 | 9.26 | 29.64 |
房产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从关联人租入房产 | 李小勤 | 房产租赁 | 29.64 | 30.00 | 0.88% | -1.20% | 详见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李小勤
(二)关联关系:李小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徐梅钧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5 的规定,李小勤、徐梅钧夫妇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发生,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依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各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岩 傅志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