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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52元的价格公开发行40,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386,147.5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229,425,864.78元,2023年使用人民币30,960,282.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9,060,638.75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55,148,425.04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287,195.1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本报告期末余额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3000007613638,511,981.31
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3000008817536,539,546.33
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300000881768(注1)
小计15,051,527.64
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4030001162944,009,111.11
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439000015921390,000,000.00
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1001439000015936150,000,000.00
小计(注2)544,009,111.11
合计559,060,638.75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专户(账号:1001300000881768)的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署的对应此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544,009,111.11元。

三、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960,282.77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44,009,111.11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结合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

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264,200.00元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90,473,069.3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成都先导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先导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46,011,166.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960,282.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0,386,147.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适用497,955,122.18497,955,122.18497,955,122.1814,038,895.85147,032,730.68350,922,391.5029.53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适用162,073,638.40162,073,638.40162,073,638.403,548,317.6122,880,347.56139,193,290.8414.12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60,028,760.58660,028,760.58660,028,760.5817,587,213.46169,913,078.24490,115,682.34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85,982,405.58不适用13,373,069.3190,473,069.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85,982,405.58不适用13,373,069.3190,473,069.31不适用
合计660,028,760.58746,011,166.16660,028,760.5830,960,282.77260,386,147.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一贯坚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态度,就项目实施做了详细的分析、对比和规划,其中在评估规划、前期技术准备等方面沟通耗时较多。公司目前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44,009,111.11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264,200.00元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90,473,069.3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拟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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