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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岱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岱松)

2023年,本人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2023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于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陈岱松,男,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法学教授,金融学副研究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上海股权投资协会监事;目前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法律、管理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岱松998004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谨慎态度对各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岱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200
提名委员会2220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2023年,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都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会议信息,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2、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切实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监督,并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并以此为依据对年审机构的执业水平、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内控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认真审核前述相关候选董事的履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候选人员有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候选人员的工作经验、管理水平、学识和品质均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符合相应的审议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五)股权激励调整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10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26,520 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17 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本人已于报告期内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任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岱松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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