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
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4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
根据《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2-05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期限 |
1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 | 66,237.03 | 66,237.03 | 东莞市杰之洋塑 | 4年 |
产品扩产项目 | 胶实业有限公司 |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12.28 | 10,112.28 | 杰美特 | 2年 |
3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3,531.56 | 13,531.56 | 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 3年 |
合计 | 89,880.87 | 89,880.87 | / | /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1、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拟新增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决色”)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变更为“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该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3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0日。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情况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实施主体 | 杰美特、中创卓越 | 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 |
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3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7RDL63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3
法定代表人:陈能悟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3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及配件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运营、策划、管理;企业品牌管理,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网络平台技术开发及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及配件产品的生产。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调整前 项目投资结构 | 调整前 投资金额 | 调整后 项目投资结构 | 调整后 投资金额 |
1 | 品牌建设 | 6,980.00 | 品牌建设 | 6,910.98 |
1.1 | 广告投放 | 2,800.00 | 广告投放 | 1,159.05 |
1.2 | 新媒体推广 | 3,380.00 | 新媒体推广 | 5,501.93 |
1.3 | X-doria品牌及“Defense系列”策划 | 800.00 | 品牌策划 | 250.00 |
2 | 营销网络升级 | 5,275.00 | 营销网络升级 | 5,935.46 |
2.1 | 电商平台建设 | 3,495.00 | 电商平台建设 | 5,494.95 |
2.2 | 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 1,350.00 | 信息化系统建设 | 105.31 |
2.3 | 线下客户拓展及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 430.00 | 线下客户拓展及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 335.20 |
3 | 办公平台建设 | 1,276.56 | 办公平台建设 | 685.12 |
3.1 | 房屋租赁费 | 453.60 | 房屋租赁费 | 214.15 |
3.2 | 场地装修 | 414.96 | 场地装修 | 370.97 |
3.3 | 设备投入 | 408.00 | 设备投入 | 100.00 |
合计 | 13,531.56 | - | 13,531.56 |
除上述调整外,募投项目其他投资内容不作调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同时为满足客户需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需求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考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杰美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杰美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