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专业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3家);采矿业(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食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4,10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鉴,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巨力索具(002342)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200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青莲,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转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至2018年9月在质控部工作。2018年10至2021年11月在
审计部工作。2021年12月再次调任质控部工作。曾审计、复核上市公司项目有开滦股份(600997)、圣济堂(600227)、巨力索具(002342)、晓程科技(300139)、特耐股份(833032)、塞尚国旅(872389)等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青莲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志增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青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