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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吕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吕慧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吕慧,中国国籍,1987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曾获全国高校混合式创新大赛特等奖、西浦全国大学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北京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案例教学大赛特等奖、全国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一等奖等奖项。主持财政部、审计署、教育部等多项科研和教改课题,曾获河南省社科联课题调研成果一等奖、中石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案例写作优秀指导教师、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次,实际出席董事会8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现场列席1次,以通讯方式列席2次。本人认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积极关注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有效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其他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1月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和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股份注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8日,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慧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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