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2023年度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14.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 项目 | 2023年1-12月计提金额(单位:万元)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 | -5.00 |
应收账款 | 89.82 | |
其他应收款 | -94.05 | |
小计 | -9.2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 | 2,455.41 |
固定资产 | 1,249.78 | |
在建工程 | 118.09 | |
小计 | 3,823.28 | |
合计 | 3,814.05 |
注: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以正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89.8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4.05万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金额2,455.41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
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1,249.78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提金额
118.09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价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14.0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3,814.0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