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