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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14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伍颂颖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1号
传真0757-86718963
电话0757-86718362
电子信箱IR@nanhua.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包括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排气(排烟)检测仪器)、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包括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检测仪器、污染源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理平台、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

(1)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产品

①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包括工况法系统以及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工况法系统是将排放物检测仪器和底盘测功机等辅助设备与计算机进行集成的系统性产品,它通过模拟车辆在道路上的实际运行状态,评价机动车(或发动机)在带负荷运转情况下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质量)及排放控制装置净化效果。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指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与计算机集成的系统产品,包括应用于汽油车的怠速/双怠速法,以及应用于柴油车的自由加速烟度法。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应采用简易工况法(又称工况法)进行。

②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是通过控制软件将各类机动车性能检测设备进行集成,形成整套机动车安全检测线或综合性能检测线,能够对机动车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自动检测。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新车检定,终端用户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汽车制造厂等。目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始实行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检合一的运营模式。

③机动车排放物检测设备是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进行检测的仪器(包括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柴油车排气分析仪),也是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设备,主

要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日常检修,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城市环境监测站、汽车制造厂、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及科研机构等。

④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是对机动车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及其它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仪器,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日常检修。公司对外销售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包括加载式制动检验台、车辆外廓检测仪、多轴轮重仪、前照灯检测仪等机动车检测设备。

⑤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排气(排烟)检测仪器是用于检测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排气(排烟)中可见污染物,主要应用于环境保护部门、机动车检测站、发动机制造厂、汽车制造厂、汽车修理厂以及第三方检测公司等单位的柴油车、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检测。

(2)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产品

①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可以在线测量SO

(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碳)、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以及烟气中的温度、压力、流速、O

(含氧量)、湿度等参数;主要应用在各种工业废气排放源的连续监测,如发电厂(火力、垃圾焚烧)、热电厂、化工厂、造纸厂、锅炉厂、砖窑厂、陶瓷厂、冶金行业、石油化工(防爆CEMS)、石灰厂等。

②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在线测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等浓度,以及废气中的温度、压力、流速、O2(含氧量)、湿度等参数;主要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效率监测,如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橡胶与塑料制品、喷涂涂装车间、石油化工、制鞋、电子半导体、合成纤维、木材加工等行业。

③便携式VOCs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基于非分光红外技术的有机挥发物气体分析仪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掌握,该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可以测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等组分的浓度,适用于VOCs排查溯源、治理设施净化效率快速检测、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现场应急检测以及化工企业管道排放泄漏检测、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或现场有组织废气或无组织即时监测等。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印刷、塑料、化工、制鞋、家具、汽车维修等企业)的有机挥发物气体在线连续监测。

④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传感器或测量仪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数据处理设备,对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关键参数(回收气量、加油量、油罐及油关路压力

等)进行测量、分析及传输,计算气液比、密闭性、液阻等指标并进行实时监控,主要用于各大加油站。

⑤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基于非分散红外技术研发的,是一种固定式可连续监测作业环境中的可燃、氧气浓度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仪器,广泛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的炼油厂、加油站、化工厂、冶金行业、电力行业、燃气行业等存在易燃气体场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74,948,196.44494,318,681.73494,335,511.71-3.92%538,171,125.52538,171,12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5,445,452.91462,472,615.94462,473,015.65-1.52%497,991,085.23497,991,085.23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12,211,713.38128,120,982.84128,120,982.84-12.42%182,145,970.76182,145,97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8,354.73-33,133,778.27-33,133,378.5687.48%12,244,815.6012,244,81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42,194.44-7,940,180.19-7,939,780.48-25.22%411,936.28411,936.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90,139.1429,394,939.0029,394,939.00-62.61%-3,913,715.39-3,913,715.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5-0.2424-0.242487.42%0.08940.08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5-0.2424-0.242487.42%0.08940.08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0%-7.46%-7.46%6.56%2.42%2.4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3,146,090.6230,316,276.6231,560,393.9427,188,95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3,830.89-1,618,859.37206,505.45467,83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36,172.70-1,900,157.61-735,332.02-3,070,53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1,614.014,094,119.955,939,729.223,777,903.9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73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65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耀光境内自然人12.27%16,616,000.0012,462,000.00不适用0.00
李源境内自然人11.73%15,887,350.0013,415,512.00不适用0.00
邓志溢境内自然人11.22%15,202,500.0011,401,875.00不适用0.00
杨伟光境内自然人6.34%8,580,940.006,435,705.00不适用0.00
叶淑娟境内自然人4.10%5,556,740.004,310,280.00不适用0.00
黎亮境内自然人2.66%3,607,000.000.00不适用0.0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外法人1.03%1,396,750.000.00不适用0.00
苏启源境内自然人0.95%1,291,250.001,290,937.00不适用0.0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境外法人0.81%1,097,800.000.00不适用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2%841,638.000.00不适用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7%765,525.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耀光、杨伟光是兄弟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杨伟光和叶淑娟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书》,叶淑娟100%投票权委托给杨伟光,杨伟光与

叶淑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叶淑娟视为杨耀光、杨伟光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耀光、杨伟光。

李源为公司监事,邓志溢、杨耀光、杨伟光为公司董事,苏启源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自有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9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11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年4月19日,该资产相关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截至报告出具日,房款已收讫,并办妥产权转移,双方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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