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1、募集资金总额 | 506,479,200.00 |
减:发行费用 | 51,989,200.00 |
2、募集资金净额 | 454,490,000.00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65,791,218.18 |
募投项目建设使用资金 | 134,877,869.47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316,180.16 |
现金管理 | 10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4,150,721.05 |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99,655,453.24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 15000102446865 | 44,635,619.61 | 活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 15899617240061 | 27,909,144.81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 | 755909331910308 | 1,816,495.58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 | 755939236210301 | 1,416,448.10 | 活期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回镇支行 | 1001300000912030 | 23,877,745.14 | 活期 |
合计 | - | 99,655,453.24 | - |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六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将该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未到期的资金为1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在成都实施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2023 年 8 月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449.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67.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831.6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898.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2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809.00 | 7,809.00 | 408.1 | 1,359.98 | 17.42%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8,929.00 | 18,929.00 | 566.32 | 7,221.13 | 38.15%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5,137.00 | 5,137.00 | - | 5,124.13 | 不适用(注1) | 2023年6月30日 | - | - | 否 | |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 | 否 | 8,574.00 | 8,574.00 | 1,460.96 | 6,361.67 | 不适用(注2) | 2023年6月30日 | 1,527.92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 | 2,831.62 | 2,831.62 | 100.00%(注3)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449.00 | 45,449.00 | 5,267.00 | 27,898.53 | - | - | 1,527.92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5,449.00 | 45,449.00 | 5,267.00 | 27,898.53 | - | - | 1,527.9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工期有所延缓。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工程有所延缓。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受多方面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因此延缓。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 |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工期有所延缓,2023年12月0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各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各事项均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实施场所。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579.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
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 12 月 0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回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未到期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定期存款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转出173.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转出2,657.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共已转出2,831.6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额为12.87万元,“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额为2,212.33万元,合计金额2,225.20万元;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为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929.00 | 389.39 | 4,433.03 | 31.83% | 2024-12-31 | - | 否 | 否 |
5,000.00 | 176.93 | 2,788.10 | 55.76% | 2024-12-31 | - | 否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31.62 | 2,831.62 | 2,831.62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 | 21,760.62 | 3,397.94 | 10,052.75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将基本建成“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轨道交通总规模达到10000公里以上,其中铁路网规模达到9000公里以上。根据成都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化工作,成都远期线网规划由36条线路组成,总长约1666公里。西部区域的轨道交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计轴系统、信号监测防雷分线柜、道岔融雪系统的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及自动化组装线来提高产能,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加快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公司在综合考虑实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地方政策、人才情况、行业生态、沟通成本等相关要素后,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实施场所。除此以外,“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网络 |
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能检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结项,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