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59 公司简称: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席晨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莹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6,0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0,9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东珠生态 | 指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京大华国际、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董事会 | 指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营模式,即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基于某个公共项目结成伙伴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和收益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 |
EOD | 指 | Eco-environment-oriented Development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
国储林、国家储备林 | 指 | 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
“3060”目标 | 指 | 指应对气候变化,要推动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
林业碳汇 | 指 | 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是国际公认的具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也是最经济的负排放途径。 |
CCER | 指 | 国家自愿核证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精选量化核证,并在碳交易所注册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珠生态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DongzhuEcologicalEnvironmentProtection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席晨超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谈劭旸 | 徐鸿皓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
电话 | 0510-88227528 | 0510-88227528 |
传真 | 0510-88209884 | 0510-88209884 |
电子信箱 | 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 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1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dongzhushengtai.com/ |
电子信箱 | 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珠生态 | 603359 | 东珠景观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廖家河、冯雪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28,691,806.84 | 1,242,036,740.79 | 1,242,036,740.79 | -33.28 | 2,710,749,103.8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27,955,957.78 | 1,242,036,740.79 | 1,242,036,740.79 | -33.34 | 2,710,749,10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4,599,799.62 | 34,724,388.07 | 34,785,239.07 | -1,005.99 | 480,792,92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8,081,361.34 | 33,391,884.82 | 33,452,735.82 | -1,052.57 | 478,869,902.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70,099.95 | -604,499,511.05 | -604,499,511.05 | 67.30 | -408,330,397.8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10,022,052.99 | 3,627,308,776.59 | 3,627,345,441.66 | -8.75 | 3,612,641,296.46 |
总资产 | 8,326,241,118.63 | 9,235,819,578.85 | 9,234,894,162.95 | -9.85 | 9,267,222,424.5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08 | 0.08 | -1012.5 | 1.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08 | 0.08 | -1012.5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07 | 0.07 | -1,157.14 | 1.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8 | 0.96 | 0.96 | 减少10.14个百分点 | 14.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8 | 0.93 | 0.93 | 减少10.21个百分点 | 14.0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1,459.98万元,-31,808.14万元,出现亏损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数量减少,在手订单产值转换率下降,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大幅增加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30%,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投入减少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012.5%和1157.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亏损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9,757,394.62 | 223,355,219.92 | 258,679,027.53 | 186,900,16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14,904.55 | 14,048,554.17 | 16,497,362.88 | -351,260,62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754,470.03 | 14,148,108.42 | 14,694,233.45 | -351,678,173.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68,074.55 | 29,594,954.64 | -175,611,540.92 | -86,521,588.2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2,983.12 | 629,271.64 | 37,147.4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33,311.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3,404.00 | 政府补 助收入 | 1,091,105.95 | 1,825,055.8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576.00 | 2,482,091.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303.30 | -169,312.02 | -80,955.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01,370.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913.21 | 216,790.19 | 339,356.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79.91 | -1,803.87 | -405.00 | |
合计 | 3,481,561.72 | 1,332,503.25 | 1,923,017.6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23年7月17日,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和必须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六项重大任务”,提到了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面对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新农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以及新兴基建市场的加速启动推进,公司未来将着重打造生态修复以及市政景观两大业务主线。公司生态修复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生态湿地保护、水体治理、国储林、森林公园、矿山修复以及林业碳汇开发等领域。
在生态湿地保护方面,2023年内国家林草局出台《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3个、《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5个,为湿地保护修复提供科技支撑。已发布的《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中规划明确了我国湿地保护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红树林规模增加、质量提升,健全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提升湿地监测监管能力水平,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近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近几年来国家湿地公园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共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发展建设湿地公园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水体治理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黄河、长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保证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于长江、黄河流域的水体治理工作将是重点,因此,长江、黄河流域的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巨大。
在国储林方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2035年建成2000万公顷国储林,投入规模预计将超5000亿元,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进一步明确了至2035年建成2000万公顷国储林的目标,国储林市场规模年均增加260-380亿元。在《“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及:到202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同时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正积极探索“国储林+N”模式,即“国储林+碳汇开发”、“国储林+林下经济”、“国储林+产业链打造”等。2024年随着国家“3060”目标的战略部署,植树造林的规划及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进一步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在林业碳汇方面,报告期内,CCER市场正常推进重启工作,国家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19日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随后制定发布了四项方法学,新制定的方法学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要点等。后期将会有更多的项目方法学制定并用于开发国家自愿核证减排量。2024年1月22日上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于北京举行,CCER市场正式重启。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也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为我国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开启了我国碳市场的法治新局面。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影响,公司所处的生态环保行业整体受到较大冲击,发展严重受挫。面对严峻的形势,2023年公司采取更加稳健发展的总体战略,将工作重心放在扫尾完工项目,稳健推进在建项目,谨慎发展新项目。除继续坚持以生态修复为主要发展方向外,积极承接一部分优质的市政类项目、乡村振兴类项目,同时公司在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积极拓展林业碳汇相关业务,并希望其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52,516.89 万元;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255.8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实现营业收入82,869.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59.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5.9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32,624.11万元,比去年末下降9.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31,002.21万元,比去年末下降8.75%。由于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不断提升,生态环保行业前景向好,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在2023年新中标项目数量较少,新签合同金额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受到多种原因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数量及规模有所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收入较大幅度下降。同期项目验收、审计、收款等工作严重滞后,公司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账龄增加,以致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计提大幅增加。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二)2023年重要事项回顾
1、 优化业务结构并积极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继续聚焦主业,大力开拓市场。同时,公司积极深入布局水治理、矿山修复、国储林以及森林公园项目,力图逐步实现生态修复大行业的全面覆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 EPC 项目、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EPC)、昆山加拿大国际学校三期工程、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临淄区乌河综合治理项目临淄区乌河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均在建设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合作模式,继续着眼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未来,长三角地区的市政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有望显著增加。公司将顺势而为,发挥地理位置优势,为业务承揽提供强支撑。此外,国家已经明确黄河流域生态区域,长江生态区域等国家级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而公司在该类重点区域均有业务布局,因此,该类国家级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也将为公司提供业务机遇。
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们需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一战略也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全新思维,对促进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新农村振兴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此外,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部署推进基建补短板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政府陆续加快了基建领域项目的审批和投资,并制定了中短期的部署计划。近几年,新基建领域的发展随着基建投资的明显升温,而公司凭借全产业链施工能力及生态修复核心优势,在市政景观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也将获得新的业务机遇。
2、积极布局产业链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积极探寻优化升级产业链的机会,在主营业务范围持续稳健增长的前提下,筹划资质补齐、积极开拓林业碳汇、矿山治理、土壤修复等方面的业务机会,外延拓展相关工作以丰富公司产业内涵。在林业碳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子公司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同华宝证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数字化建设,共同打造碳汇数字化运营平台;并分别同乌兰察布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沈阳市法库县政府等政府或平台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未来将共同开发相关区域内的林业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同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草碳汇自愿开发)合同,双方约定再当地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其他取得合法授权的林地、草地合作开发林草碳汇项目,合计开发面积林地329万亩,草地746万亩。另外公司成功中标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林业碳汇项目,项目涵盖林地面积92.5万亩。此外,公司主动探索在生态文旅领域的经营模式,为公司延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埋下伏笔。
3、完善企业风险控制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风控机制并加强建设风控部门。公司一直把防范重大风险放在首位,尤其是公司所处的园林工程行业,工程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财务风险关系到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高度重视风控部门的建设工作,风险控制中心下设法务部、决算审核部、应收款清理部、综合部,所属员工由法律、审计、资金管理、财务、业务等领域专业人士组成,保障了公司承揽项目的质量并规避了项目的高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更新制度11项、新增
制度1项,新增流程3项。同时注重合规管理,常态化开展合规相关培训、重点环节风险排查等,切实增强公司员工、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4、继续推行全国布局的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贯彻执行扎根长三角地区、布局全国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跨区域管理运营优势,在全国范围广泛积极地开拓业务。2023年,公司新签订单主要位于华东、西南地区,公司业务版图覆盖面稳步增加,有助于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
5、公司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16项专利,其中新增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3项,发明专利3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不断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重大变革,明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报告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党中央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美丽中国建设在近几年迈出重大且关键性步伐。
在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下,生态环境修复及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相关行业发展可期,潜力无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国已经践行并必将坚持的重要战略方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基本国策。
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相关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一个长达二十年的目标将持续推动国内生态环保行业持续性向前发展。
东珠生态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目前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甲级”等各项资质,具备较强的大型综合类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跨区域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功获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市场竞争力及品牌效应得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产业链优势成为业务拓展的有力保障,并能为各类大型综合性项目提升一体化的优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无锡市园林绿化明星企业”、“中国杰出经营效率园林企业”、“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无锡市总部经济区级奖励资金”等奖项或奖励。公司所设计建设的柳南区太阳河流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吉木萨尔北庭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工程及项目,分别荣获二〇二三年度无锡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二等奖及三等奖。公司将借助绿色环保行业规模和发展空间迅速扩大的历史机遇,大力开拓市场,同时努力提升公司的信誉、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业务涵盖生态湿地保护、水环境治理、市政景观、国储林、森林公园、矿山修复、乡村振兴建设、林碳开发管理等板块,是一家集投融资运营、规划设计咨询、林碳开发管理、生态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强、专业度高的生态修复与治理服务商。面对“2030碳
达峰、2060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新农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以及新兴基建市场的加速启动推进,公司生态修复和市政景观两大业务主线齐头并进,各项子业务版块多点开花、全面发力。报告期内,公司顺应生态环保领域的政策导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扩大在生态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全力开拓市场,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从规划--设计—采购—建设-养护等环节系统地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工程全产业链解决方案。着力于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坚持业务优化和升级战略,在生态修复其他细分领域寻求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深入布局生态修复、水生态治理、矿山修复以及森林公园项目,力图逐步实现生态修复大行业的全面覆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2023年,公司承接了长江三峡巫峡神女片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旅游开发一体化发展 EOD 项目、无锡市堰桥高级中学易地新建工程项目市政工程、惠山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改造工程等项目。报告期内,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 EPC 项目、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EPC)、河池市宜州区老城区主干道修复提升(一期)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等项目按计划正常建设推进中,同时公司在水体治理、矿山修复以及森林公园领域的布局与拓展进一步深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在各类乡镇城市承接市政建设、市政绿化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丘北县东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项目等项目均在有序推进当中。同时,近几年以来,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部署推进基建补短板的要求,发改委以及各地政府陆续加快了基建领域审批以及投资,环保基建、民生基建,以及特色小镇、文旅配套设施等作为传统基建的新兴细分子行业,代表着基建“补短板”的重要结构性方向。报告期内,公司承接执行了周口市沙颖文化产业园配套工程项目、河池市宜州区老城区主干道修复提升(一期)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泰安天平河体育公园等项目,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进一步把握市场业务机遇,加速公司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改变。
1、EPC模式
公司利用自身的生态修复全产业链实施能力及所具有的工程项目承包资质等优势,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全建设阶段的承揽承建,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从而进一步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客户满意度,增厚公司单项目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中标或签约常州盐城工业园区建成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通海县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项目、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七期)—丘北县东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已成为公司承接项目的主要模式。
2、PPP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揽业务,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合作设立项目公司(SPV),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作为供应商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项目运营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贴在运营期内收取按年支付,工程施工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结算和支付;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方。
3、EOD模式
EOD模式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该模式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公司和政府合作成立项目公司(SPV),通过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例如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有效融合,一体化实施。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改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少数拥有核心技术与专业研发团队的生态环保企业之一,一直以来专注于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技术的研发及其实际应用,掌握了生态修复领域的核心技术。公司分别同江南大学、江苏大学和扬州大学进行科研合作,多年来与江南大学共同对水环境进行科研合作,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果。并在国内核心期刊共同发表文章、申报发明专利,2019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公司挂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2023连续三年被无锡市人社局评为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单位。报告期内,公司被无锡市人社局评为优秀博士后创新实践单位,并被评选为无锡市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截止报告期末,在生态修复领域,公司取得的专利有79项;在园林绿化领域,公司取得的有43项;在市政工程领域,公司取得的专利有16项;在碳中和领域,公司取得的专利有4项;共计142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3项,发明专利3项,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授权方式 |
1 | 一种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污染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1326634.2 | 2022.5.28 | 2023.02.03 | 自主研发 |
2 | 一种处理污染河水的微滤机 | 实用新型 | 202221703146.9 | 2022.7.4 | 2023.02.03 | 自主研发 |
3 | 一种土木工程材料碳中和能力测试箱 | 实用新型 | 202222823504.6 | 2022.10.26 | 2023.03.24 | 自主研发 |
4 | 一种增加植被固碳增汇效率的充分煅烧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3040715.9 | 2022.11.16 | 2023.03.03 | 自主研发 |
5 | 一种面源污染水治理的点阵式修复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 发明 | 202110520656.6 | 2021.5.13 | 2023.04.18 | 自主研发 |
6 | 一种控制丝状藻生长提高景观水体观赏性的方法 | 发明 | 202111563437.2 | 2021.12.20 | 2023.05.30 | 自主研发 |
7 | 一种沙地绿化用的植被栽植刨坑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 发明 | 202210407496.9 | 2022.4.19 | 2023.05.09 | 自主研发 |
8 | 一种用于土木工程材料碳中和能力测试的环境模拟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2976671.4 | 2022.11.9 | 2023.05.09 | 自主研发 |
9 | 一种景观树果实枯叶处理车 | 实用新型 | 202223300376.3 | 2022.12.9 | 2023.05.09 | 自主研发 |
10 | 一种景观植被检测养护快速插桩 | 实用新型 | 202223368627.1 | 2022.12.15 | 2023.05.09 | 自主研发 |
11 | 一种河道污水深水层清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755681.7 | 2023.4.7 | 2023.09.22 | 自主研发 |
12 | 一种提高氨氮去除率的潜流人工湿地 | 实用新型 | 202321321477.0 | 2023.5.29 | 2023.10.31 | 自主研发 |
13 | 一种节水灌溉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1402940.4 | 2023.6.5 | 2023.11.17 | 自主研发 |
14 | 一种排水性好的市政管线预制边沟 | 实用新型 | 202321477463.8 | 2023.6.12 | 2023.11.17 | 自主研发 |
15 | 一种组合式潜流人工湿地 | 实用新型 | 202321553579.5 | 2023.6.19 | 2023.11.17 | 自主研发 |
16 | 一种模块化人工湿地快速构建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1603842.7 | 2023.6.25 | 2023.11.17 | 自主研发 |
2、生态湿地领域的先发优势
公司自2010年即逐步将业务重心从传统的园林景观建设转移至生态环境修复及改造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积淀,打造出淮安白马湖湿地公园、杭州钱塘江沿江生态景观工程、南通老洪港湿地公园、无锡宛山湖湿地公园、洪泽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一系列标志性项目。公司良好的诚信度、专业的服务、优质的工程质量和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得到了业内广泛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公司凭借在生态湿地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凝聚了一批可以承接大中型生态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的优秀人才,形成了一定的细分领域先发优势。
3、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目前已具备“苗木-设计-工程-养护”的生态修复全产业链实施能力,东珠生态设计研究院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此外,东珠生态与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上海环境
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等机构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公司业务拓展、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提供了强大的多维度支持。随着业主方对业务承揽对象综合实力的要求日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业主要求承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及时进行现场深化设计。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功获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市场竞争力及品牌效应得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产业链优势成为业务拓展的有力保障,并能为各类大型综合性项目提升一体化的优质服务。
4、跨区域的经营格局优势
近年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搭建全国性经营网络,分支机构遍布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西、广东、云南、福建、新疆、河北、海南等二十余个省区市,业务范围从华东地区延伸至华北、华中、华南、西北和西南,全国性战略布局已基本完成。并且积累了针对不同区域环境、土壤特性的植物种植和养护的先进技术,跨区域运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新签项目主要分布于华东、西南等生态建设重点地区,未来将持续助力公司提升跨区域资源整合能力。
5、上市公司品牌及资金实力优势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后,品牌形象和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行业是资金驱动型行业,资金实力是承揽项目过程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公司财务状况健康、在手现金充裕,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味着较强的杠杆能力。公司上市以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能力都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承接业务体量及在手订单的转换能力都有大幅提升。同时,资本平台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水平的提高,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6、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及全面的员工激励
公司经过长期的发展,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牢固稳定的核心运营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拓展、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于2018年、2019年、2021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完善公司利益共享机制,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为企业长远发展激发活力、赢得优势。
7、长三角一体化地域优势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文件中强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普遍财政实力较强,报告期内,长江三角洲区域市政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显著增加,2023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这一国家战略再落关键一子。在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长三角地区对生态保护的重视有望为生态保护行业中长期发展打开空间。而公司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将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加码助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实现营业收入82,869.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3.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59.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5.99%。
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的原因:由于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不断提升,生态环保行业前景向好,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在2023年新中标项目数量较少,新签合同金额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受到多种原因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数量及规模有所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收入和利润较大幅度下降。同期项目验收、审计、收款等工作严重滞后,公司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账龄增长,以致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计提大幅增加。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28,691,806.84 | 1,242,036,740.79 | -33.28 |
营业成本 | 623,436,855.65 | 956,715,076.74 | -34.84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82,223,705.29 | 92,750,339.02 | -11.35 |
财务费用 | 32,723,191.49 | -46,573,975.45 | 170.26 |
研发费用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42.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70,099.95 | -604,499,511.05 | 67.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32.57 | -973,065.49 | 85.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37,060.93 | 142,397,797.20 | -151.8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33.28%和34.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各种原因影响订单数量减少,施工进度缓慢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33.28%和34.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各种原因影响订单数量减少,施工进度缓慢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35%,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及咨询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0.26%,主要系报告期内本期贷款利息增加及项目回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2.80%,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67.30%,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85.3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注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151.8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以及银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24.77 | -33.28 | -34.84 | 增加7.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态修复 | 131,595,030.96 | 109,242,928.16 | 16.99 | -80.74 | -78.19 | 减少36.36个百分点 |
市政景观 | 697,096,775.88 | 514,193,927.49 | 26.24 | 24.73 | 12.79 | 增加42.36个百分点 |
合计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24.77 | -33.28 | -34.84 | 增加7.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697,107,587.34 | 528,117,446.68 | 24.24 | 9.22 | 1.50 | 增加31.18个百分点 |
华中 | 20,155,052.71 | 15,913,625.20 | 21.04 | -44.84 | -58.91 | 增加450.73个百分点 |
华南 | 10,945,105.67 | 8,537,945.30 | 21.99 | -77.12 | -77.10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西北 | 982,901.99 |
西南 | 100,484,061.12 | 69,884,936.48 | 30.45 | -80.60 | -80.54 | 减少0.68个百分点 |
合计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24.77 | -33.28 | -34.84 | 增加7.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生态修复”板块的收入和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80.74%和78.19%,“市政景观”板块收入和成本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4.73%和12.79%,主要系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和市政景观两个板块,本期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受各种原因影响影响,施工缓慢,工程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报告期毛利率与上期同期对比略有上升,主要系市政工程比重提高拉高整体毛利率;分地区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的增加系报告期内华东地区项目产值较上期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华中地区收入的减少系报告期内华中地区项目产值较上期少所致;报告期内,华南地区收入的减少系报告期内华南地区项目产值较上期少所致;报告期内,西南地区收入的减少系报告期内西北地区项目产值较上期少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直接材料 | 215,444,625.03 | 34.56 | 229,492,478.23 | 23.99 | -6.12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人工劳务费 | 121,385,852.65 | 19.47 | 228,590,392.65 | 23.89 | -46.90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专业分包 | 156,775,547.48 | 25.15 | 341,168,868.95 | 35.66 | -54.05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机械费 | 107,979,260.29 | 17.32 | 133,728,026.34 | 13.98 | -19.25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其他 | 21,851,570.20 | 3.51 | 23,735,310.57 | 2.48 | -7.94 | |
合计 | 623,436,855.65 | 100 | 956,715,076.7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生态修复 | 109,242,928.16 | 17.52 | 500,834,821.06 | 52.35 | -78.19 | ||
市政景观 | 514,193,927.49 | 82.48 | 455,880,255.68 | 47.65 | 12.79 | ||
合计 | 623,436,855.65 | 100 | 956,715,076.74 | 100 | -34.8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生态修复的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8.19%,主要是属于该板块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80.74%所致;市政景观的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2.79%,主要是属于该板块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4.73%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2,336.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7.2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2,269.9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2.0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 | 2022年 | 同比增长 | 2021年 | 重大变动说明 |
管理费用 | 82,223,705.29 | 92,750,339.02 | -11.35% | 92,585,291.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及咨询费用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42.80% | 85,003,174.8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32,723,191.49 | -46,573,975.45 | 170.26% | -84,685,131.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本期贷款利息增加及项目回报减少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5,315,065.5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5,315,065.5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8.6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4 |
本科 | 59 |
专科 | 40 |
高中及以下 | 1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着重对水生态治理修复、生态景观、土壤修复、湿地生态修复,大树移植、园林植物选育、引种驯化、荒漠化治理及市政道路工程、林业碳汇、碳中和等多个领域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高度重视搭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企业技术平台,并与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团队建设,做好人才的引进、培训、成才工作,认真做好从项目的立项、项目策划、项目执行、项目监控、风险管理、项目结尾,提升研发效率,不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提高施工工艺与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的技术竞争优势,助推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壮大发展。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 | 2022 | 同比增减 | 2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1,122,865.60 | 1,206,608,436.15 | -15.37% | 1,178,179,579.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8,792,965.55 | 1,811,107,947.20 | -32.70% | 1,586,509,977.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70,099.95 | -604,499,511.05 | 67.30% | -408,330,397.80 |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小计 | 690,291.56 | 1,722,269.15 | -59.92% | 220,613,500.00 |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小计 | 833,324.13 | 2,695,334.64 | -69.08% | 203,686,783.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32.57 | -973,065.49 | 85.30% | 16,926,716.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526,539.10 | 764,822,272.26 | -10.24% | 653,351,794.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363,600.03 | 622,424,475.06 | 22.16% | 303,505,633.41 |
筹资活动产品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37,060.93 | 142,397,797.20 | -151.85% | 349,846,161.0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1,650,193.45 | -463,074,779.34 | 41.34% | -41,557,520.61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30%,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85.30%,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注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151.8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以及银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22,570,273.15 | 5.08 | 627,282,135.24 | 6.79 | -32.63 | 主要系本期工程款回款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4,924.60 | 0.01 | 564,924.60 | 0.01 | - | |
应收票据 | 5,616,515.55 | 0.07 | 13,220,000.00 | 0.14 | -57.52 | 主要系报告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较上期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527,026,431.28 | 6.33 | 1,221,709,149.38 | 13.23 | -56.86 | 主要系本期工程结算金额下降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50,000.00 | 0.00 | 0.00 | |||
预付款项 | 741,883.65 | 0.01 | 334,608.88 | 0.00 | 121.72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供应商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90,238,566.41 | 3.49 | 326,330,812.36 | 3.53 | -11.06 | |
存货 | 8,601,589.13 | 0.10 | 9,093,958.83 | 0.10 | -5.41 | |
合同资产 | 5,429,617,181.17 | 65.21 | 5,193,234,603.01 | 56.23 | 4.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22,063,143.40 | 7.47 | 235,965,026.94 | 2.55 | 163.63 | 主要系报告期末报表项目重分类计入此项目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981,385.83 | 0.30 | 19,092,226.83 | 0.21 | 30.85 | 主要系报告期末留底进项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17,550,397.32 | 1.41 | 634,566,777.68 | 6.87 | -81.48 | 主要系报告期末报表项目重分类调整此项目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70,000.00 | 0.71 | 59,070,000.00 | 0.64 | - | |
固定资产 | 15,624,125.37 | 0.19 | 18,064,368.72 | 0.20 | -13.51 | |
在建工程 | - | - | 3,933,153.00 | 0.04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该报表项目全额计提减值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187,372.33 | 0.06 | 6,413,873.13 | 0.07 | -19.12 | |
无形资产 | 33,839,581.84 | 0.41 | 45,942,361.66 | 0.50 | -26.3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340,492.76 | 0.18 | 17,874,148.64 | 0.19 | -14.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258,151.21 | 1.50 | 69,421,055.38 | 0.75 | 80.43 | 主要系报告期末减值准备较上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2,099,103.63 | 7.47 | 733,706,394.57 | 7.94 | -15.21 | 主要系报告期末报表项目重分类调整此项目所致 |
短期借款 | 469,794,159.07 | 5.64 | 600,771,555.58 | 6.50 | -21.80 | |
应付票据 | 167,033,950.00 | 2.01 | 206,194,013.00 | 2.23 | -18.99 | |
应付账款 | 3,644,996,537.66 | 43.78 | 4,114,645,522.49 | 44.55 | -11.4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96,105.92 | 0.15 | 18,347,705.95 | 0.20 | -30.80 | 主要系报告期末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5,550,632.08 | 0.19 | 28,653,958.89 | 0.31 | -45.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减少,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58,328,433.72 | 1.90 | 157,100,508.31 | 1.70 | 0.7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414,719.78 | 1.24 | 23,525,251.50 | 0.25 | 339.59 | 主要系报告期末报表项目重分类计入此项目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62,716,247.00 | 3.16 | 258,712,363.62 | 2.80 | 1.55 |
长期借款 | 109,975,898.33 | 1.32 | 112,000,000.00 | 1.21 | -1.81 | |
租赁负债 | 3,877,168.98 | 0.05 | 4,986,860.06 | 0.05 | -22.2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8,105.85 | 0.01 | 962,080.97 | 0.01 | -19.12 | |
股本 | 446,096,000.00 | 5.36 | 446,096,000.00 | 4.83 | - | |
资本公积 | 923,243,259.73 | 11.09 | 921,469,223.71 | 9.98 | 0.19 | |
盈余公积 | 216,983,164.71 | 2.61 | 216,983,164.71 | 2.35 | - | |
未分配利润 | 1,723,699,628.55 | 20.70 | 2,042,760,388.17 | 22.12 | -15.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67,057,107.25 | 0.81 | 82,610,981.89 | 0.89 | -18.83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 | 期末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290,464,776.68 | 290,464,776.68 | 冻结 | 涉诉冻结受限 |
货币资金 | 28,684,728.70 | 28,684,728.70 | 保证金 | 保证金受限 |
应收账款 | 20,000,000.00 | 16,460,552.0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339,149,505.38 | 335,610,057.4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银行账户由于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被冻结,被冻结金额合计290,464,776.68元。上述冻结资金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已解冻121,769,111.69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控股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取得方式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与旅游及相关配套设施 | 10,000.00 | 100% | 21,289.55 | 7,407.39 | -327.33 | 已有 |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 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 1,000.00 | 100% | 8,005.43 | 3,990.02 | -4.25 | 已有 |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800.00 | 100% | 384.80 | 333.83 | -392.70 | 已有 |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 城镇绿化苗木种植、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500.00 | 100% | 947.92 | 300.63 | -24.86 | 已有 |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 旅游资源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 | 100.00 | 100% | 86.86 | 22.21 | -11.37 | 已有 |
彭州市官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生态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1,000.00 | 99% | 20,158.34 | -704.47 | -433.23 | 已有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旅游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工程施工;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施工;林木育种、育苗、销售 | 13,391.52 | 80% | 9,769.59 | 1,507.43 | -1,871.59 | 已有 |
邓州市绿建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0,801.80 | 80% | 25,489.87 | -1,029.52 | -3,022.82 | 已有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绿化苗木的种植与销售 | 5,000.00 | 80% | 7,788.00 | 4,505.37 | -368.04 | 已有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 4,000.00 | 100% | 25.80 | 23.96 | -26.04 | 已有 |
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 | 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项目不含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矿山工程(不含自营采矿业务)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花卉苗木 | 1,000.00 | 51% | 0.09 | -0.51 | -0.11 | 已有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 1,000.00 | 66% | 0.06 | -0.07 | -0.07 | 已有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绿化养护服务 | 1,000.00 | 51% | 7,385.75 | 2,672.96 | -64.54 | 已有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生态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矿山修复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花卉苗木技术开发与销售 | 1,000.00 | 51% | 3,927.66 | 992.50 | -4.28 | 已有 |
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城乡规划服务;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绿化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 1,000.00 | 51% | 86.07 | 77.33 | -4.89 | 已有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 | 生态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矿山工程 | 1,000.00 | 51% | 1,097.49 | 642.38 | 0.21 | 已有 |
有限公司 | 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培育研发、销售 | ||||||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发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 660.00 | 100% | 603.45 | -270.77 | -137.25 | 已有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研发、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花卉苗木的种植 | 1,000.00 | 34% | 103.99 | 84.64 | -1.32 | 已有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光缆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10,000.00 | 100% | 2,001.05 | 0.00 | 0.00 | 新设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城市公园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 1,000.00 | 38% | 5,941.15 | 2,437.46 | -32.83 | 已有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周口子公司)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 1,000.00 | 51% | 2,425.49 | 1,262.58 | -15.89 | 已有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5,000.00 | 100% | 95.49 | 50.98 | -29.02 | 新设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 500.00 | 51% | 44.05 | 44.05 | -0.95 | 新设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 | 5,000.00 | 100% | 0.11 | -0.42 | -0.13 | 已有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 | 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 | 1,000.00 | 51% | 50.77 | -1.01 | -47.13 | 已有 |
有限公司 | 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城市公园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 ||||||
江苏苏州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 10,000.00 | 100% | 27.75 | -4.81 | 3.25 | 已有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森林固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 | 1,000.00 | 51% | 50.53 | 50.53 | -0.47 | 新设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 10,000.00 | 100% | 92.47 | -3.27 | -31.77 | 已有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是关乎国计民生、关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国家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党的二十大更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明确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报告指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2、近年来,PPP项目模式进入规范阶段,国家各部门支持合规PPP项目的文件及举措相继发布, 政府鼓励生态环保行业的优质社会资本方参与到合规的PPP项目中,既可以对财政资金不足予以补充,也是为了通过一种市场化的机制,给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共项目增添市场活力。此外,“十四五”中明确提到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日益凸显的矛盾,让EOD项目模式应运而生。2018年,环境部开始提出EOD模式的倡议,此后,多部委陆续出台EOD相关政策文件。截至2023年,全国已有94个项目纳入国家试点,EOD项目模式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热度空前。
3、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提出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4、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稳步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增长催生旺盛的旅游需求,为国内旅游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陆续出台文件鼓励特色小镇、全域旅游等旅游产业的发展升级,而公司所在生态景观建设行业与旅游业存在高度协同效应,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将为生态环保业注入持续的发展动力。
5、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首次提出“3060”计划,也为我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长远的计划。2023年以来,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政策制度体系陆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在这个重要日子里,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并持续落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对于我国“十四五”时期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了整体性的构想与原则要求。这标志着,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开启一个崭新阶段——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号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完善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一体化的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业务格局,重点开拓以生态湿地、水体治理、矿山修复、国家储备林及森林公园等领域为主的生态修复以及由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新基建发展战略推动的市政景观业务板块,
并形成全国性业务布局。同时,公司将积极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域,长江生态保护区域等国家级重点生态保护区域的业务发展机会。公司将跟随国家双碳政策,加强布局碳汇领域,积极开展林业碳汇新业务。利用好公司行业资源优势,借助CCER交易重启的机遇,帮助地方政府或林权所有者将那些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资产和经济优势,同时扩大自身业务布局,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业务环保属性,持续提升设计能力、研发能力,并以之打造公司“水治理——生态修复”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优势、先发优势及行业美誉度。此外,公司还将持续推广EPC业务模式并积极探索PPP业务模式、EPC+O业务模式、EOD业务模式,不断挖掘产业链深度价值并寻求行业痛点的最优解决方案,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行业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产业发展方面,公司将坚持以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为核心,进一步拓展生态景观设计,提升生态修复研发能力,加速苗木基地的升级,循序渐进发展景观养护业务,夯实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实现公司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
(1)突出生态项目核心,探索多重项目模式
继续以生态修复项目为核心,借力EPC项目模式寻找产业链深度价值,未来园林、环保的一体化优势将成为行业领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公司将持续强化在生态湿地、水体治理、矿山修复、国家储备林以及森林公园等生态修复领域的品牌优势、先发优势,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订单承揽量,提升相关业务比重。此外,目前公司大力推动EPC模式,相关模式可促使公共服务提供方的建设立场更加积极,行政资源和补偿机制会更加向项目倾斜,从而保证项目稳定的现金流,公司将借此机会一方面可承接更多优质项目,锤炼、提升自身的大型项目、全产业链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积累相关经验并获取深度价值;另一方面,也有望形成公司业绩与现金流的良性互动,消除行业痛点,寻求更优解决方案。
(2)把握国家战略层面发展机遇
公司将重点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长江生态保护等国家级重点生态保护区域的生态修复业务发展机会,以及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新基建发展战略所带动的市政景观业务机遇。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号召的同时带动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3)增强设计与施工的统筹力度,优化设计与施工的协同效果
一个优秀的生态景观项目必然是设计与施工密切配合的结果,设计、施工团队加强协调配合,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安排的统筹调度和协同指挥,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实现生态景观项目风格的和谐统一,创造景观精品工程,提升客户的满意程度。公司今后将借助全产链优势,以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为重点,提升承接项目的规模和质量,在承揽端即为之后的项目承做奠定良好基础。
(4)升级苗木基地,调整苗木结构,提升苗木价值
苗木基地的建设投资金额大,回收期相对较长,但对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起到不可低估的支持作用。因此,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升级现有苗木基地,根据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对苗木品种、规格的需求,合理安排苗木的种植结构,兼顾工程项目自用苗木需求和苗木价值最大化,为公司工程项目提供苗木供应保障,同时保证苗木基地建设投资产生较高的效益。
(5)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
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是国际公认的具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也是最经济的负排放途径。碳汇造林有效助力碳减排。近年来,我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成效显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到“十四五”国土绿化目标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据相关资料表明,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碳汇造林需求有望持续提升。目前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已具备从育苗、栽种、设计到养育、监测的全产业链实施能力,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研究数据表明,我国的碳汇能力逐步提升,通过大力培育和保护人工林,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年均吸收约11.1亿吨碳,吸收了同时期人为碳排放的45%,可见林业碳汇在碳中和愿景中扮演重要角色,碳汇项目将助力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目前我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随着国内碳市场机制的完善及社会经济发展,预计逐步与国际交易
市场接轨。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的《2023年全国碳市场运行情况》,2023年全国碳配额(CEA)每日综合价格收盘价在50.52-81.67元/吨之间。12月29日收盘价79.42元/吨,较2022年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年12月30日)上涨44.40%。2023年市场成交均价68.15元/吨,较2022年市场成交均价上涨23.24%。目前根据已经开市的全国统一市场碳价来看,未来成交量和价格将处于稳定的上升趋势。公司未来将积极参与承接林业碳汇项目,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6)完善并优化项目管理体系,促进并增强工程回款力度
建成项目的结算、审计、回款周期较长一直是建筑工程行业企业的共同痛点,公司现已初步摸索出了一整套切实有效的建成项目管理流程,力求改善现金流情况。后续,公司将持续完善相关流程,一方面从项目源头进行把控,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回款有保障的生态修复项目;另一方面,建立一支专业的建成项目管理队伍,同时实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考核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最终促使公司现金流持续向好,业绩与现金流形成良性互动。
2、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1)加大研究生态湿地以及水治理专项硬技术,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的软实力
公司将深化与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江南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等机构组织的合作,加大在水质改善、湿地物种多样性及生态平衡、湿地植物、防治沙漠化与景观设计应用等方面的研究,提升公司在生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上的技术水平,扩大在环境保护方面软实力影响。同时在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苗木种植经验,并结合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应用新的苗木品种和栽培技术,在彩色树种、嫁接品种、苗木驯化等方面取得新的技术突破,使公司苗木产品满足各种不同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求。
(2)优化人才梯队,完善激励机制
针对行业内人才数量相对较少的客观情况,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各种人才的培养、引进,从社会上吸引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同时注重对内部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注重对员工长期提供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此增强公司的人才团队优势,培养综合性应用人才。公司将不断完善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业务技能,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弥补公司因业务快速扩张而产生的专业人才缺口。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以此奖励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实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取得企业与员工双赢局面。公司将加强与林业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高等学校合作,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设立专项奖学金等方式,提高公司在高校人才中的影响力,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加盟,为公司业务团队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3)以企业文化为核心,不断推动管理变革及创新
在未来几年内,受益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司仍将处于一个业务快速扩张和发展的阶段,无论是公司的经营地域、业务范围、人员规模等,与现在相比都将有很大的发展,由此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公司将本着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原则,全面提升企业执行力,培养并要求员工提高“团队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在质量管理和服务管理上实现“标准化、效率化、人性化”,鼓励“经营、技术、模式”的创新,使公司整体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处于不败之地。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企业文化的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就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向员工进行宣讲,增强企业文化的吸引力,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投身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十四五规划中,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体来看生态修复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同时国家已取消了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过程中对资质方面的要求和限制,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目前比较激烈。
目前,尽管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大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优势的生态修复企业,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但因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会造成影响。同时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可能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应收款项存在的坏账损失风险
2023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52,702.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33%。
应收账款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EPC项目的实际回款进度滞后于结算进度。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损失,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定期对应收款项的性质、账龄进行分析,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沟通项目回款进度,并对应收款项的欠款单位持续关注,了解其日常的经营状况和回款政策,保证客户回款的及时性。同时公司也采取了激励和约束措施将回款进度与绩效考核挂钩。
3、合同资产规模扩大的风险
2023年12月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542,961.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5.21%。
公司合同资产余额占总资产比例高。随着公司发展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合同资产的持续高位而带来的信用减值损失,也给公司利润增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公司将不断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建立项目回款跟踪机制,加大项目审核管理并成立专项小组专项跟进,加强后续催收力度,并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优化业务人员在收款工作方面的绩效考评指标权重,从而保障合理的合同资产结构,减少资金占用,全面强化应收账款回款工作,有效控制坏账的发生。
4、业务结算模式导致的营运资金风险
由于生态景观的工程施工业务采取“前期垫付、分期结算、分期收款”的模式,生态修复工程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如果甲方或发包方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发展。
5、业务模式风险
自2014年开始,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先后中标了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沿江公园等多个PPP项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PPP模式在我国的推出时间虽然不长,但发展速度却是异常迅速。自92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目前PPP项目清理工作有了积极效果,大部分不规范的项目被清理退库或整改,并建立了项目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扼制PPP模式的不良发展势头,这也标志着中国PPP市场逐渐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公司未来会抓住PPP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审慎研究项目风险,在PPP投资时对项目可行性特别是可融资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治理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科学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及监督制衡作用,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6次,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席惠明先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信息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认真对待股东与投资者的咨询、沟通,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路演、上证“E互动”交流、电话、邮箱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3月20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8 | 2023年 3月21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 5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 5月1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在内共12项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7月5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28 | 2023年 7月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1月13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5 | 2023年 11月1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2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3 | 2023年 12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席惠明 | 董事长 | 男 | 60 | 2010-08-27 | 2025-08-08 | 151,872,560 | 151,872,560 | 0 | 不适用 | 48 | 否 |
席晨超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3 | 2019-12-14 | 2025-08-08 | 15,479,492 | 15,479,492 | 0 | 不适用 | 48 | 否 |
缪春晓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19-12-14 | 2025-08-08 | 1,825,212 | 1,369,212 | -456,000 | 自身规划发展以及资金需求 | 33 | 否 |
李嘉俊 | 董事 | 男 | 47 | 2018-05-11 | 2025-08-08 | 235,200 | 235,200 | 0 | 不适用 | 31 | 否 |
谈劭旸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36 | 2018-05-11 | 2025-08-08 | 269,920 | 269,920 | 0 | 不适用 | 25 | 否 |
马晓红 | 董事 | 男 | 47 | 2010-08-27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20 | 否 |
李专元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0-05-12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6 | 否 |
刘和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3-07-05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3 | 否 |
万梁浩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2-08-09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6 | 否 |
曹敏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22-08-09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38 | 否 |
章坚 | 监事 | 男 | 43 | 2016-11-06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12 | 否 |
张胜佳 | 监事 | 男 | 35 | 2019-12-14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12 | 否 |
邱成彬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2-08-09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30 | 否 |
施锦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08-09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30 | 否 |
周万里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22-08-09 | 2025-08-08 | 0 | 0 | 0 | 不适用 | 30 | 否 |
黄莹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14-04-30 | 2025-08-08 | 81,200 | 81,200 | 0 | 不适用 | 31 | 否 |
陈坚(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8-09 | 2023-07-04 | 0 | 0 | 0 | 不适用 | 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69,763,584 | 169,307,584 | -456,000 | / | 40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席惠明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
席晨超 | 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市日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
缪春晓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李嘉俊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业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谈劭旸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15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自2014年1月加入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10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马晓红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招投标部部长、工管中心主任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内审中心主任助理。 |
李专元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无锡市电容器四厂财务部部长、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公司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和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 |
万梁浩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 |
曹敏伟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风险控制中心总监。 |
章坚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电气工程师。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
张胜佳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园林中级工程师。历任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云南分公司经理。 |
施锦伟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技术员、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公司经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监、江苏陆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合作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席惠明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4月 | |
席晨超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3月 | ||
缪春晓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月 | |
李嘉俊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8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7月 |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1月 |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4月 | ||
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8月 | ||
国信东珠生态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3年11月 |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4月 |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0月 |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11月 |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5月 |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 2023年10月 |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0月 | 2024年1月 | |
谈劭旸 | 东珠云海(上海)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3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7月 | ||
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2年1月 |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 |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 |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5月 | ||
东珠碳汇(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8月 | ||
李专元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14年9月 |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1月 |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2023年2月 | |
万梁浩 | 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6年6月 | |
曹敏伟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5月 |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4月 |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4月 | ||
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
湖北德之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7月 | ||
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8月 |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7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9月 | ||
东珠生态环保(青岛)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4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
东珠生态环保(金华)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2020年4月 |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4月 |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1月 |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5月 | ||
东珠环保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2023年11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河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6月 | 2023年5月 | |
东珠生态环保(盐城)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2023年9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 | 2023年6月 |
章坚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3月 |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 |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张胜佳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 | 2018年7月 |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月 | ||
东珠生态环保(华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0月 | 2023年7月 | |
施锦伟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周万里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5月 |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3年1月 | ||
东珠绿碳(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年1月 | ||
黄莹 | 湖北德之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
东珠绿碳(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月 | ||
陈坚 | 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上海泓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6月 |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行业市场薪酬水平为指导、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因素确定薪酬,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兼具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0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和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
陈坚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3月3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
事宜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6月1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2月08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席惠明 | 否 | 6 | 5 | 1 | 0 | 0 | 否 | 5 |
席晨超 | 否 | 6 | 4 | 2 | 0 | 0 | 否 | 5 |
缪春晓 | 否 | 6 | 2 | 4 | 0 | 0 | 否 | 5 |
李嘉俊 | 否 | 6 | 3 | 3 | 0 | 0 | 否 | 5 |
谈劭旸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马晓红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李专元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刘和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万梁浩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5 |
陈坚(离任) | 是 | 3 | 2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专元、万梁浩、马晓红 |
提名委员会 | 万梁浩、李专元、席惠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和、万梁浩、席惠明 |
战略委员会 | 席惠明、万梁浩、席晨超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2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4月21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8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10月21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12月04日 |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2023年6月12日 |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 | 无 |
项议题。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9日 |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2023年6月12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各项议题。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7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4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130 |
财务人员 | 18 |
行政人员 | 28 |
管理人员 | 41 |
合计 | 3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 | 136 |
大专 | 100 |
高中及以下 | 64 |
合计 | 30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定薪政策,按岗位级别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同时根据企业整体效益及部门业绩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根据绩效考核最终确定员工具体的绩效工资额度;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及特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确定所需岗位;建立突破年限与资历的人才评估体系,依据岗位与技能确定薪资;易岗易薪,薪随岗变,多岗多贴相结合;适当调整工资差异,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个别调薪和普遍调薪相结合。通过薪酬和绩效管理相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战略、日常工作需求及员工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并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充实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针对施工项目部分散的特点,开展网络培训,建立员工培训微课堂。培训采用内部讲师、外部受训及同行业交流等多种形式,第一步,全员贯彻企业先行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该规范要求;第二步,根据各岗位要求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第三步,根据企业发展及员工自身发展需要开展提升拓展性的培训。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23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培训开展。其中培训内容以资质类,专业技术类,岗位技能类、新员工入职等培训为主。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培训考试,鼓励在职员工进行各类证书考试,2023年安全建安三类人员新考培训报名29名,继续教育延期76人;水利水电安全三类人员总计通过17人;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通过9人,高压电工通过15人;园林绿化技能证书考试通过10人。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6,0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0,9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分别于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3-021、2023-02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21日。
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6,0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0,9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460,96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4,599,799.6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460,96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0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锁定至2023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3-025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来重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建立了预期目标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经营管理目标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落实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公司将持续推进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及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股权激励计划。完善本公司整体薪酬结构体系,为本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竞争优势。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分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二是督促分子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计划外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事项事前向公司报告工作;三是按照放管结合、充分授权、目标导向原则,围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对各分子公司因业施策分类管控;四是加强技术、研发、营销、生产等创造价值单元能力建设,保持管理机构与团队精炼高效。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不存在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积极倡导节能环保理念,推行绿色办公,降低资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席惠明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 2017年9月1日至长期 | 是 | 2017年9月1日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缪春晓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 2017年9月1日至长期 | 是 | 2017年9月1日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席惠明、浦建芬 | 自2023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0日至2024 年4月2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 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 是 | 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4月2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董事会 | (1)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无影响。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计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420,516.82 | 1,170,242.02 | 31,590,758.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6,056.09 | 1,146,056.09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495,639.48 | 925,415.90 | 69,421,055.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2,080.97 | 962,080.97 | |
未分配利润 | 2,042,793,386.73 | -36,665.07 | 2,042,756,721.66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 2022年1-12月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12,188,984.75 | 36,665.07 | 12,225,649.82 |
净利润 | 27,269,063.21 | -36,665.07 | 27,232,398.14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 | 1,1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廖家河、冯雪 | 廖家河、冯雪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选聘程序,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相关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公司与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矿山修复、林业碳汇及清洁能源开发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2月,公司与乌兰察布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乌兰察布市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内的林草碳汇开发、乡村振兴、双碳战略、生态保护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林草碳汇开发和生态环保产业开发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2月,公司与衢州汇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衢州市地区内的综合型公园建设、矿山开发治理修复、市政基础与水利水电行业、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3月,公司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双方将就阿拉善区域内林地约3,036万亩资源开展林业增汇减排合作,共同开发区域内林业碳汇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3月,公司与云南国储林林业发展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广西自治区域内的综合型公园建设、矿山开发治理修复、市政基础与水利水电行业、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储备林、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碳汇交易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3月,公司与国林生态林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域内的综合型公园建设、矿山开发治理修复、市政基础与水利水电行业、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储备林项建设、森林康养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3月,公司与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川渝、长三角等区域内的基础建设、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4月,公司与浙江中励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浙江省区域内的综合型公园建设、矿山开发治理修复、市政基础与水利水电行业、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储备林项建设、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4月,公司与上海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全国区域内的综合型公园建设、乡村振兴、森林康养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4月,公司与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致力于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立足生态环境和新能源行业发展实际,大力推进“生态治理+新能源”、
“矿山修复+新能源”、“河道治理+新能源”等合作模式,推进项目的实质落地,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5月,公司与南昌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碳排放与资产委托管理和绿色发展规划与咨询等方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区域内林业碳汇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5月,公司与正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西北区域内(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综合型公园建设、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园林景观、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林和国家储备林建设、高标准农田及土地整理、流域综合治理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5月,公司与南昌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碳排放与资产委托管理和绿色发展规划与咨询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5月,公司与先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全国区域内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8月,公司与华宝证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碳排放权配额、CCER类碳汇、碳普惠减排量等碳资产项目进行深入合作,同时双方还将加强数字化建设,共同打造碳汇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将整合各方的资源优势,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碳普惠、碳减排、碳交易、碳汇数据等全方位服务。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8月,公司与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全国区域内的湿地公园建设、风景园林、水利水电、矿山修复和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全域土地整理、美丽乡村建设、新能源开发建设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10月,公司与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双方在铁岭市区域内的林业碳汇、铁岭市龙首山公园、调兵山市矿山修复、乡村振兴等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11月,公司与沈阳市法库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双方在法库县区域内的生态修复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和碳汇开发项目等领域市场,发挥各自平台优势进行全方位合作,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0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27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席惠明 | 0 | 151,872,560 | 34.04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浦建芬 | -5,472,712 | 38,118,080 | 8.54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席晨超 | 0 | 15,479,492 | 3.47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 7,951,200 | 9,123,600 | 2.05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安欣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8,921,920 | 2.00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泰证券资管-云南信托-星泽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泰尊享稳进8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921,920 | 8,921,920 | 2.00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火山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3,108,420 | 5,813,500 | 1.30 | 0 | 无 | 不适用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316,523 | 5,316,523 | 1.19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外法人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91,160 | 3,191,160 | 0.72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朱亮 | 0 | 2,430,792 | 0.54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席惠明 | 151,872,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872,560 | ||||
浦建芬 | 38,118,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18,080 | ||||
席晨超 | 15,479,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79,492 |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 9,12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3,600 |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安欣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921,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21,920 | ||||
华泰证券资管-云南信托-星泽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泰尊享稳进8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921,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21,92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火山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5,81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13,5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316,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16,523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91,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1,160 | ||||
朱亮 | 2,430,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0,79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席惠明、浦建芬、席晨超为一致行动人。席惠明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担任董事长;席惠明与浦建芬为夫妻关系,席惠明、浦建芬与席晨超分别为父子、母子关系。本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席惠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历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席惠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历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浦建芬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员,目前为公司行政人员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席晨超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历任无锡市日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谈劭旸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近五年任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大华审字[2024] 00000459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珠生态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珠生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收入确认
2.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的减值
(一)收入确认事项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三十八)所述,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服务。公司的上述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根据工程承包项目的合同预算,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由于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工程收入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对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工程收入与成本入账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及合同预计总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
(2)我们获取报告期重大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工程合同,检查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
(3)取得主要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核对预计总成本的构成,及预计总成本的审批、变更情况,结合项目实际成本构成情况,分析预计总成本变更的合理性;我们对本期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进行比较,分析预计总成本编制是否准确。
(4)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检查了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领用单等支持性文件。
(5)我们对重要项目对应的客户执行独立函证程序确认本期已完成的工程量; 我们选取重要的建造合同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客户进行访谈,以检验项目进度与公司确认的进度是否相匹配。
(6)我们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官方网站查询项目中标信息,与公司签订合同信息进行核对以核实项目真实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的确认及披露是合理的。
(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减值事项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十一)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所示,公司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管理层考虑所有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的减值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的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的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时的判断及考虑因素,评估管理层在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恰当性,以及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
(3)了解、评估复核了公司综合历史损失率和报告期末的预期损失率的估计;
(4)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并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了解形成原因,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与管理层讨论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6)我们对客户访谈时,重点关注应收账款预计回款时间及回款金额,判断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7)我们将东珠公司的减值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判断减值政策是否与同行业一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确认及其可收回性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东珠生态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珠生态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珠生态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东珠生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珠生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珠生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珠生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珠生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珠生态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廖家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冯雪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六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422,570,273.15 | 627,282,135.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释2 | 564,924.60 | 564,924.6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注释4 | 5,616,515.55 | 13,220,000.00 |
应收账款 | 注释5 | 527,026,431.28 | 1,221,709,149.38 |
应收款项融资 | 注释7 | 250,000.00 | |
预付款项 | 注释8 | 741,883.65 | 334,608.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9 | 290,238,566.41 | 326,330,812.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注释10 | 8,601,589.13 | 9,093,958.83 |
合同资产 | 注释6 | 5,429,617,181.17 | 5,193,234,603.0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注释12 | 622,063,143.40 | 235,965,026.94 |
其他流动资产 | 注释13 | 24,981,385.83 | 19,092,226.83 |
流动资产合计 | 7,332,271,894.17 | 7,646,827,446.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注释16 | 117,550,397.32 | 634,566,777.68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注释19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注释21 | 15,624,125.37 | 18,064,368.72 |
在建工程 | 注释22 | 3,933,153.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注释25 | 5,187,372.33 | 6,413,873.13 |
无形资产 | 注释26 | 33,839,581.84 | 45,942,361.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注释28 | 15,340,492.76 | 17,874,148.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29 | 125,258,151.21 | 69,421,055.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注释30 | 622,099,103.63 | 733,706,394.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3,969,224.46 | 1,588,992,132.78 | |
资产总计 | 8,326,241,118.63 | 9,235,819,578.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注释32 | 469,794,159.07 | 600,771,555.5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注释35 | 167,033,950.00 | 206,194,013.00 |
应付账款 | 注释36 | 3,644,996,537.66 | 4,114,645,522.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39 | 12,696,105.92 | 18,347,705.95 |
应交税费 | 注释40 | 15,550,632.08 | 28,653,958.89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41 | 158,328,433.72 | 157,100,508.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43 | 103,414,719.78 | 23,525,251.50 |
其他流动负债 | 注释44 | 262,716,247.00 | 258,712,363.62 |
流动负债合计 | 4,834,530,785.23 | 5,407,950,879.3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注释45 | 109,975,898.33 | 11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注释47 | 3,877,168.98 | 4,986,860.0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注释29 | 778,105.85 | 962,080.9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631,173.16 | 117,948,941.03 | |
负债合计 | 4,949,161,958.39 | 5,525,899,820.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注释53 | 446,096,000.00 | 446,09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注释55 | 923,243,259.73 | 921,469,223.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注释59 | 216,983,164.71 | 216,983,164.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60 | 1,723,699,628.55 | 2,042,760,388.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10,022,052.99 | 3,627,308,776.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67,057,107.25 | 82,610,981.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77,079,160.24 | 3,709,919,758.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326,241,118.63 | 9,235,819,578.85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八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4,932,355.05 | 561,043,056.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4,924.60 | 564,924.6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616,515.55 | 13,220,000.00 | |
应收账款 | 注释1 | 933,844,360.71 | 1,673,788,396.74 |
应收款项融资 | 250,000.00 | ||
预付款项 | 669,330.81 | 204,907.74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2 | 366,038,777.85 | 401,532,081.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8,411.00 | 750,780.70 | |
合同资产 | 5,517,236,718.37 | 5,278,062,707.1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22,063,143.40 | 235,965,026.9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92,818.12 | 16,731,607.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7,862,867,355.46 | 8,181,863,489.0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06,162,046.85 | 585,933,043.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3 | 158,983,941.03 | 161,973,941.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359,247.90 | 17,677,845.68 |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87,372.33 | 6,413,873.13 | |
无形资产 | 33,134,581.84 | 45,057,361.6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07,657.41 | 16,712,627.8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204,747.35 | 69,367,65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125,660.38 | 14,616,255.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7,435,255.09 | 976,822,600.02 | |
资产总计 | 8,390,302,610.55 | 9,158,686,089.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9,794,159.07 | 540,661,555.5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7,033,950.00 | 206,194,013.00 | |
应付账款 | 3,786,613,695.62 | 4,255,202,793.8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93,516.79 | 16,967,082.01 | |
应交税费 | 12,849,011.10 | 27,286,795.95 | |
其他应付款 | 168,568,614.28 | 157,047,490.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414,719.78 | 23,525,251.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3,204,597.27 | 261,500,726.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83,072,263.91 | 5,488,385,709.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9,975,898.33 | 112,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77,168.98 | 4,986,860.0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8,105.85 | 962,080.9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631,173.16 | 117,948,941.03 | |
负债合计 | 5,097,703,437.07 | 5,606,334,65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6,096,000.00 | 446,09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3,632,630.22 | 921,245,928.4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6,983,164.71 | 216,983,164.71 | |
未分配利润 | 1,705,887,378.55 | 1,968,026,345.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92,599,173.48 | 3,552,351,438.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390,302,610.55 | 9,158,686,089.04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六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28,691,806.84 | 1,242,036,740.79 | |
其中:营业收入 | 注释61 | 828,691,806.84 | 1,242,036,740.7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75,134,673.03 | 1,066,757,607.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注释61 | 623,436,855.65 | 956,715,076.7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注释62 | 1,435,855.09 | 2,130,713.68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注释64 | 82,223,705.29 | 92,750,339.02 |
研发费用 | 注释65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财务费用 | 注释66 | 32,723,191.49 | -46,573,975.45 |
其中:利息费用 | 35,629,230.66 | 26,183,620.82 | |
利息收入 | 5,783,342.08 | 74,044,429.00 | |
加:其他收益 | 注释67 | 4,106,715.20 | 1,129,284.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68 | -55,010.28 | 631,405.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1 | 10,416,033.86 | -51,940,575.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2 | -439,932,320.91 | -85,466,177.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3 | -5,709.4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1,907,448.32 | 39,627,359.98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74 | 1,624.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75 | 240,928.05 | 169,312.0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2,146,751.62 | 39,458,047.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76 | -46,475,545.95 | 12,249,835.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5,671,205.67 | 27,208,212.2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5,671,205.67 | 27,208,212.2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599,799.62 | 34,724,388.0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71,406.05 | -7,516,175.8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25,671,205.67 | 27,208,212.2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4,599,799.62 | 34,724,388.0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071,406.05 | -7,516,175.8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注释4 | 828,696,092.55 | 1,241,899,862.82 |
减:营业成本 | 注释4 | 624,232,953.23 | 954,707,193.76 |
税金及附加 | 1,339,157.52 | 1,883,797.8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8,427,901.11 | 85,355,256.64 | |
研发费用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
财务费用 | 30,107,474.15 | -46,845,028.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901,971.15 | 25,890,768.42 | |
利息收入 | 5,653,770.62 | 73,895,659.17 | |
加:其他收益 | 4,002,857.72 | 1,011,715.4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5 | 232,983.12 | -7,048,104.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73,272.99 | -51,375,413.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9,104,107.69 | -53,649,492.2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09.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3,921,452.83 | 73,996,185.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4,285.25 | 151,483.7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4,155,738.08 | 73,844,701.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477,731.21 | 9,059,124.9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7,678,006.87 | 64,785,576.8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7,678,006.87 | 64,785,576.8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7,678,006.87 | 64,785,576.8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六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31,452,400.91 | 1,055,173,759.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23,489.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89,670,464.69 | 141,611,187.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1,122,865.60 | 1,206,608,436.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07,159,680.70 | 1,207,746,497.3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317,975.26 | 64,524,984.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465,836.00 | 119,815,052.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328,849,473.59 | 419,021,412.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8,792,965.55 | 1,811,107,947.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70,099.95 | -604,499,511.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2,00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0,291.56 | 2,268.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0,291.56 | 1,722,269.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3,324.13 | 2,130,410.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4,924.6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3,324.13 | 2,695,334.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32.57 | -973,065.4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9,860,000.00 | 53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16,666,539.10 | 229,822,272.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526,539.10 | 764,822,272.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23,034,261.72 | 37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339,446.63 | 48,361,057.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96,989,891.68 | 203,063,417.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363,600.03 | 622,424,475.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37,060.93 | 142,397,797.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1,650,193.45 | -463,074,779.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5,070,961.22 | 838,145,740.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420,767.77 | 375,070,961.22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5,879,400.91 | 1,014,914,070.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29,499.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6,335,370.93 | 667,568,087.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2,214,771.84 | 1,691,011,657.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7,832,067.68 | 1,172,347,058.0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511,686.33 | 60,462,231.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566,138.61 | 114,143,582.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6,734,608.05 | 943,277,102.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3,644,500.67 | 2,290,229,974.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429,728.83 | -599,218,317.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00,000.00 | 2,418,177.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3,274.68 | 2,268.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23,274.68 | 2,428,445.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6,623.67 | 2,107,587.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10,000.00 | 564,924.6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6,623.67 | 2,672,511.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6,651.01 | -244,066.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9,860,000.00 | 53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666,539.10 | 229,822,272.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526,539.10 | 764,822,272.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3,034,261.72 | 37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678,340.60 | 48,361,057.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89,891.68 | 203,063,417.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1,802,494.00 | 622,424,475.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75,954.90 | 142,397,797.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3,049,032.72 | -457,064,586.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831,882.39 | 765,896,468.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782,849.67 | 308,831,882.39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1,469,223.71 | 216,986,831.22 | 2,042,793,386.73 | 3,627,345,441.66 | 82,610,981.89 | 3,709,956,423.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666.51 | -32,998.56 | -36,665.07 | -36,665.0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6,096,000.00 | 921,469,223.71 | 216,983,164.71 | 2,042,760,388.17 | 3,627,308,776.59 | 82,610,981.89 | 3,709,919,758.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74,036.02 | -319,060,759.62 | -317,286,723.60 | -15,553,874.64 | -332,840,598.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599,799.62 | -314,599,799.62 | -11,071,406.05 | -325,671,205.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74,036.02 | 1,774,036.02 | -4,482,468.59 | -2,708,432.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74,036.02 | 1,774,036.02 | -4,482,468.59 | -2,708,432.57 | |||||||||||
(三)利润分配 | -4,460,960.00 | -4,460,960.00 | -4,460,9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0,960.00 | -4,460,960.00 | -4,460,9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3,243,259.73 | 216,983,164.71 | 1,723,699,628.55 | 3,310,022,052.99 | 67,057,107.25 | 3,377,079,160.2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19,245,517.58 | 210,502,188.43 | 2,036,797,590.45 | 3,612,641,296.46 | 92,369,660.57 | 3,705,010,957.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18.59 | 21,767.34 | 24,185.93 | 24,185.9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6,096,000.00 | 919,245,517.58 | 210,504,607.02 | 2,036,819,357.79 | 3,612,665,482.39 | 92,369,660.57 | 3,705,035,142.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23,706.13 | 6,478,557.69 | 5,941,030.38 | 14,643,294.20 | -9,758,678.68 | 4,884,615.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724,388.07 | 34,724,388.07 | -7,516,175.86 | 27,208,212.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23,706.13 | 2,223,706.13 | -2,242,502.82 | -18,796.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69,441.13 | 1,569,441.13 | 1,569,441.13 | ||||||||||||
4.其他 | 654,265.00 | 654,265.00 | -2,242,502.82 | -1,588,237.82 | |||||||||||
(三)利润分配 | 6,478,557.69 | -28,783,357.69 | -22,304,800.00 | -22,304,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478,557.69 | -6,478,557.6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304,800.00 | -22,304,800.00 | -22,304,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1,469,223.71 | 216,983,164.71 | 2,042,760,388.17 | 3,627,308,776.59 | 82,610,981.89 | 3,709,919,758.48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1,245,928.46 | 216,986,831.22 | 1,968,059,343.98 | 3,552,388,103.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666.51 | -32,998.56 | -36,665.0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6,096,000.00 | 921,245,928.46 | 216,983,164.71 | 1,968,026,345.42 | 3,552,351,438.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86,701.76 | -262,138,966.87 | -259,752,265.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7,678,006.87 | -257,678,006.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86,701.76 | 2,386,701.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386,701.76 | 2,386,701.76 | |||||||||
(三)利润分配 | -4,460,960.00 | -4,460,9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0,960.00 | -4,460,9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3,632,630.22 | 216,983,164.71 | 1,705,887,378.55 | 3,292,599,173.4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4,352,545.30 | 210,502,188.43 | 1,932,002,358.88 | 3,512,953,092.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18.59 | 21,767.34 | 24,185.9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6,096,000.00 | 924,352,545.30 | 210,504,607.02 | 1,932,024,126.22 | 3,512,977,278.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06,616.84 | 6,478,557.69 | 36,002,219.20 | 39,374,160.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785,576.89 | 64,785,576.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06,616.84 | -3,106,616.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69,441.13 | 1,569,441.13 | |||||||||
4.其他 | -4,676,057.97 | -4,676,057.97 | |||||||||
(三)利润分配 | 6,478,557.69 | -28,783,357.69 | -22,304,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478,557.69 | -6,478,557.6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304,800.00 | -22,304,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6,096,000.00 | 921,245,928.46 | 216,983,164.71 | 1,968,026,345.42 | 3,552,351,438.59 |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于2010年9月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200729028470W。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446,096,000.00股,注册资本为446,096,000.00元,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总部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席惠明、浦建芬、席晨超、谈劭旸。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研发、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花卉苗木的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彭州市官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99.00% | 99.00%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80.00% | 80.00% |
邓州市绿建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80.00% | 80.00%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80.00% | 80.00%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6.00% | 66.00%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34.00% | 34.00%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37.93% | 37.93%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江苏苏州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东珠生态环保(青岛)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00% | 100.00% |
东珠碳汇(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60.00% | 60.00% |
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金华)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36.00% | 36.00% |
东珠云海(上海)碳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40.00% | 40.00%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0户,减少5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
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新设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新设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新设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新设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新设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
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东珠生态环保(华宁)有限公司 | 注销 |
东珠生态环保(盐城)有限公司 | 注销 |
东珠生态环保(河南)有限公司 | 注销 |
东珠生态环保(深圳)有限公司 | 注销 |
东珠环保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 注销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 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 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0 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本年实现的收入、净利润(若亏损以绝对值计)或年末资产总额中任一项目金额大于本公司合并报表对应项目的 5% |
重要的联合营企业 | 对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占本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5%以上或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若亏损以绝对值计)占本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的 5%以上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 |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
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一)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
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
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二)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主要由信誉良好企业出具,且根据历史经验,未出现过重大违约情况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十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往来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十五)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其他往来款 | 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三 | 保证金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十六)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十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九)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二十)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二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
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二十二)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二十三)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五)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六)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生物资产分类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包括苗木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生物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取得的生物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3. 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后续支出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林木主要为苗木,根据林木自身生长特点和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苗木的郁闭度确定为
0.2,每年实地勘测确定一次;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进行补植所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自行栽培、营造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后发生的管护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
4. 生物资产减值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二十七)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二十九)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工程技术组合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权 | 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三十)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苗圃土地租赁费。
2. 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三十二)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三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十五)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 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十六)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三十七)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三十八)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服务: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
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通常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与园林景观建设服务等履约义务, 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3.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四十)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四十二)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房屋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单位价值较低的办公及机器设备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五。
4.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三)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四十四)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 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注销库存股, 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 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四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董事会 | (1)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无影响。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计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420,516.82 | 1,170,242.02 | 31,590,758.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6,056.09 | 1,146,056.09 | |
未分配利润 | 2,036,797,590.45 | 21,767.34 | 2,036,819,357.79 |
盈余公积 | 210,502,188.43 | 2,418.59 | 210,504,607.02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495,639.48 | 925,415.90 | 69,421,055.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2,080.97 | 962,080.97 | |
未分配利润 | 2,042,793,386.73 | -32,998.56 | 2,042,760,388.17 |
盈余公积 | 216,986,831.22 | -3,666.51 | 216,983,164.71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 2022年1-12月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12,188,984.75 | 60,851.00 | 12,249,835.75 |
净利润 | ,269,063.21 | -60,851.00 | 27,208,212.21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15.00 |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 25.00 |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 免税 |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 免税 |
彭州市官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5.00 |
邓州市绿建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15.00 |
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 | 20.00 |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20.00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20.00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20.00 |
江苏苏州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20.00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青岛)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20.00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碳汇(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20.00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金华)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 | 20.00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东珠云海(上海)碳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
公司2015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通过高新复审,本期享受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子公司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彭州市官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江苏苏州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青岛)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东珠碳汇(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金华)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东珠云海(上海)碳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规定:“一、自 2019 年 1 月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自 2021 年 1月 3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相关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子公司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及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销售自己种植的苗木免征增值税。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注释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7,114.24 | 126,272.31 |
银行存款 | 393,757,862.69 | 555,517,014.11 |
其他货币资金 | 28,695,296.22 | 71,638,848.8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22,570,273.15 | 627,282,135.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 因涉及诉讼冻结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银行账户由于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被冻结,被冻结金额合计290,464,776.68元。
上述冻结资金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已解冻121,769,111.69元。
2.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684,728.7 | 52,588,281.30 |
履约保证金 | 3,000,000.00 | 19,040,000.00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290,464,776.68 | 180,582,892.72 |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 ||
合计 | 319,149,505.38 | 252,211,174.02 |
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4,924.60 | 564,924.60 | / |
其中: | |||
碳汇交易 | 564,924.60 | 564,924.6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64,924.60 | 564,924.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6,237,879.36 | 14,2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621,363.81 | -980,000.00 |
合计 | 5,616,515.55 | 13,22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 | |
合计 | 3,900,000.00 | 5,0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37,879.36 | 100.00 | 621,363.81 | 9.96 | 5,616,515.55 | 14,200,000.00 | 100.00 | 980,000.00 | 6.90 | 13,220,000.00 |
其中: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6,237,879.36 | 100.00 | 621,363.81 | 9.96 | 5,616,515.55 | 14,200,000.00 | 100.00 | 980,000.00 | 6.90 | 13,220,000.00 |
合计 | 6,237,879.36 | / | 621,363.81 | / | 5,616,515.55 | 14,200,000.00 | / | 980,000.00 | / | 13,22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6,237,879.36 | 621,363.81 | 9.96 |
合计 | 6,237,879.36 | 621,363.81 | 9.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 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980,000.00 | 358,636.19 | 621,363.81 | |||
其中: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980,000.00 | 358,636.19 | 621,363.81 | |||
合计 | 980,000.00 | 358,636.19 | 621,363.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346,199.10 | 443,456,674.31 |
1年以内小计 | 42,346,199.10 | 443,456,674.31 |
1至2年 | 255,533,321.71 | 226,115,868.81 |
2至3年 | 139,230,234.45 | 521,362,449.2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1,625,613.15 | 152,238,416.99 |
4至5年 | 50,744,824.75 | 42,255,861.35 |
5年以上 | 60,821,000.40 | 33,992,250.46 |
合计 | 700,301,193.56 | 1,419,421,521.1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0,301,193.56 | 100.00 | 173,274,762.28 | 24.74 | 527,026,431.28 | 1,419,421,521.14 | 100.00 | 197,712,371.76 | 13.93 | 1,221,709,149.38 |
其中: | ||||||||||
组合1 | 700,301,193.56 | 100.00 | 173,274,762.28 | 24.74 | 527,026,431.28 | 1,419,421,521.14 | 100.00 | 197,712,371.76 | 13.93 | 1,221,709,149.38 |
组合2 | ||||||||||
合计 | 700,301,193.56 | / | 173,274,762.28 | / | 527,026,431.28 | 1,419,421,521.14 | / | 197,712,371.76 | / | 1,221,709,149.38 |
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346,199.10 | 2,117,309.95 | 5.00 |
1-2年 | 255,533,321.71 | 25,553,332.18 | 10.00 |
2-3年 | 139,230,234.45 | 13,923,023.41 | 10.00 |
3-4年 | 151,625,613.15 | 45,487,683.95 | 30.00 |
4-5年 | 50,744,824.75 | 25,372,412.39 | 50.00 |
5年以上 | 60,821,000.40 | 60,821,000.40 | 100.00 |
合计 | 700,301,193.56 | 173,274,762.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7,712,371.76 | 1,043,182.07 | 25,480,791.55 | 173,274,762.28 | ||
其中:组合1 | 197,712,371.76 | 1,043,182.07 | 25,480,791.55 | 173,274,762.28 | ||
组合2 | ||||||
合计 | 197,712,371.76 | 1,043,182.07 | 25,480,791.55 | 173,274,762.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59,902,697.67 | 2,642,417,075.90 | 2,702,319,773.57 | 40.76 | 92,367,438.62 |
合计 | 59,902,697.67 | 2,642,417,075.90 | 2,702,319,773.57 | 40.76 | 92,367,438.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6,591,137,163.45 | 549,916,385.03 | 6,041,220,778.42 | 6,070,164,104.32 | 159,864,362.37 | 5,910,299,741.95 |
应收质量保证金 | 410,940.00 | 41,094.00 | 369,846.00 | 2,825,204.54 | 253,760.23 | 2,571,444.31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661,484,378.39 | 49,510,935.14 | 611,973,443.25 | -754,059,582.90 | -34,422,999.65 | -719,636,583.25 |
合计 | 5,930,063,725.06 | 500,446,543.89 | 5,429,617,181.17 | 5,318,929,725.96 | 125,695,122.95 | 5,193,234,603.01 |
说明:
(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指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本公司已确认收入但未结算的资产。
(2)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应收质量保证金是指在缺陷责任期内,公司就收取对价的权利取决于质量保证履约风险。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期末余额 | 原因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59,864,362.37 | 390,052,022.66 | 549,916,385.03 | |||
应收质量保证金 | 253,760.23 | 212,666.23 | 41,094.00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34,422,999.65 | 15,087,935.49 | 49,510,935.14 | |||
合计 | 125,695,122.95 | 374,964,087.17 | 212,666.23 | 500,446,543.89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36,429.68 | 72.30 | 300,281.48 | 89.74 |
1至2年 | 171,126.57 | 23.07 | 32,955.48 | 9.85 |
2至3年 | 34,327.40 | 4.63 | 1,371.92 | 0.41 |
3年以上 | - | - | ||
合计 | 741,883.65 | 100.00 | 334,608.8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524,104.69 | 70.65 |
合计 | 524,104.69 | 70.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9.其他应收款
(一)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0,238,566.41 | 326,330,812.36 |
合计 | 290,238,566.41 | 326,330,812.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3,194,202.93 | 58,624,757.25 |
1年以内小计 | 53,194,202.93 | 58,624,757.25 |
1至2年 | 41,733,406.16 | 69,224,713.40 |
2至3年 | 65,994,487.40 | 45,348,022.93 |
3至4年 | 34,749,710.25 | 116,909,217.66 |
4至5年 | 84,860,312.46 | 52,266,836.19 |
5年以上 | 56,091,660.02 | 15,962,265.93 |
合计 | 336,623,779.22 | 358,335,813.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133,627,549.73 | 171,293,571.17 |
保证金 | 202,996,229.49 | 187,042,242.19 |
合计 | 336,623,779.22 | 358,335,813.36 |
3. 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第一阶段 | 336,623,779.22 | 46,385,212.81 | 290,238,566.41 | 356,208,989.53 | 29,878,177.17 | 326,330,812.36 |
第二阶段 | 2,126,823.83 | 2,126,823.83 | ||||
第三阶段 | ||||||
合计 | 336,623,779.22 | 46,385,212.81 | 290,238,566.41 | 358,335,813.36 | 32,005,001.00 | 326,330,812.36 |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36,623,779.22 | 100.00 | 46,385,212.81 | 13.78 | 290,238,566.41 |
其中:组合1 | 133,627,549.73 | 39.70 | 37,997,625.61 | 28.44 | 95,629,924.12 |
组合2 | |||||
组合3 | 202,996,229.49 | 60.30 | 8,387,587.20 | 4.13 | 194,608,642.29 |
合计 | 336,623,779.22 | 100.00 | 46,385,212.81 | 13.78 | 290,238,566.41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600,000.00 | 1.56 | 5,6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52,735,813.36 | 98.44 | 32,005,001.00 | 9.07 | 320,730,812.36 |
其中:组合1 | 165,693,571.17 | 46.24 | 32,005,001.00 | 19.32 | 133,688,570.17 |
组合2 | - | - | - | - | - |
组合3 | 187,042,242.19 | 52.20 | - | 187,042,242.19 | |
合计 | 358,335,813.36 | 100.00 | 32,005,001.00 | 8.93 | 326,330,812.36 |
5.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6.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424,831.93 | 1,071,241.59 | 5.00 |
1-2年 | 29,433,406.16 | 2,943,340.61 | 10.00 |
2-3年 | 9,610,300.91 | 961,030.09 | 10.00 |
3-4年 | 26,916,910.25 | 8,075,073.07 | 30.00 |
4-5年 | 42,590,320.46 | 21,295,160.23 | 50.00 |
5年以上 | 3,651,780.02 | 3,651,780.02 | 100.00 |
合计 | 133,627,549.73 | 37,997,625.61 | /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3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 | 202,996,229.49 | 8,387,587.20 | 4.13 |
合计 | 202,996,229.49 | 8,387,587.20 | 4.13 |
7.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9,878,177.17 | 2,126,823.83 | 32,005,001.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380,211.81 | 14,380,211.8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126,823.83 | -2,126,823.83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6,385,212.81 | 46,385,212.8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8.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山弗莱顿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7.82 | |
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1,000,000.00 | 4-5年 | 12.18 | 2,050,000.00 |
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40,000,000.00 | 4-5年 | 11.88 | 20,000,000.00 |
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33,111,111.11 | 2-3年/3-4年 | 9.84 | 8,311,111.11 |
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7,000,000.00 | 5年以上 | 8.02 | 3,280,000.00 |
合计 | 201,111,111.11 | - | 59.74 | 33,641,111.11 |
11.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8,411.00 | - | 258,411.00 | 750,780.70 | - | 750,780.70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8,343,178.13 | - | 8,343,178.13 | 8,343,178.13 | - | 8,343,178.13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8,601,589.13 | - | 8,601,589.13 | 9,093,958.83 | - | 9,093,958.8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71,098,415.16 | 49,035,271.76 | 671,098,415.16 | 248,384,238.89 | 12,419,211.95 | 235,965,026.94 |
合计 | 671,098,415.16 | 49,035,271.76 | 622,063,143.40 | 248,384,238.89 | 12,419,211.94 | 235,965,026.9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22,172,710.20 | 18,732,801.93 |
待摊房租 | 201,446.50 | 217,573.94 |
预交税费 | 2,607,229.13 | 141,850.96 |
合计 | 24,981,385.83 | 19,092,226.83 |
注释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工程款 | 141,239,849.70 | 35,077,802.85 | 106,162,046.85 | 654,454,025.97 | 68,520,982.49 | 585,933,043.48 | |
代垫费用 | 50,375,281.78 | 38,986,931.31 | 11,388,350.47 | 48,633,734.20 | - | 48,633,734.20 | |
合计 | 191,615,131.48 | 74,064,734.16 | 117,550,397.32 | 703,087,760.17 | 68,520,982.49 | 634,566,777.68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合计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1.固定资产
(一)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624,125.37 | 18,064,368.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624,125.37 | 18,064,368.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120,955.51 | 6,417,251.52 | 8,137,615.81 | 11,728,149.08 | 130,285.00 | 47,534,25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791.38 | 156,791.38 | ||||
(1)购置 | 156,791.38 | 156,791.3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440.00 | 45,440.00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45,440.00 | 45,440.00 | ||||
4.期末余额 | 21,120,955.51 | 6,417,251.52 | 8,137,615.81 | 11,839,500.46 | 130,285.00 | 47,645,608.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19,173.85 | 5,987,239.20 | 6,823,649.41 | 8,916,054.99 | 123,770.75 | 29,469,888.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2,498.48 | 28,377.03 | 499,289.53 | 1,056,629.54 | 2,586,794.58 | |
(1)计提 | 1,002,498.48 | 28,377.03 | 499,289.53 | 1,056,629.54 | 2,586,794.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199.85 | 35,199.85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35,199.85 | 35,199.85 | ||||
4.期末余额 | 8,621,672.33 | 6,015,616.23 | 7,322,938.94 | 9,937,484.68 | 123,770.75 | 32,021,482.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99,283.18 | 401,635.29 | 814,676.87 | 1,902,015.78 | 6,514.25 | 15,624,125.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501,781.66 | 430,012.32 | 1,313,966.40 | 2,812,094.09 | 6,514.25 | 18,064,368.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2.在建工程
(一)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933,153.00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933,15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二)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疆吉木萨尔沙漠公园 | 3,933,153.0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
合计 | 3,933,153.0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疆吉木萨尔沙漠公园 | 1亿 | 3,933,153.00 | 3,933,153.00 | |||||||||
合计 | 1亿 | 3,933,153.00 | 3,933,153.0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新疆吉木萨尔沙漠公园 | 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预计未来该项目无法恢复投产 | |
合计 | 0 | 3,933,153.00 | 3,933,153.00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由于土地手续问题,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三)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66,874.73 | 8,866,874.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866,874.73 | 8,866,874.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53,001.60 | 2,453,001.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6,500.80 | 1,226,500.80 |
(1)计提 | 1,226,500.80 | 1,226,500.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79,502.40 | 3,679,50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87,372.33 | 5,187,372.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13,873.13 | 6,413,873.1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使用权 | 工程技术组合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28,052.22 | 86,900,000.00 | 88,328,052.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819.54 | 4,700,000.00 | 4,845,819.54 |
(1)购置 | 145,819.54 | 4,700,000.00 | 4,845,819.54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73,871.76 | 91,600,000.00 | 93,173,871.7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70,690.73 | 41,114,999.83 | 42,385,690.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265.89 | 16,863,333.47 | 16,948,599.36 |
(1)计提 | 85,265.89 | 16,863,333.47 | 16,948,599.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55,956.62 | 57,978,333.30 | 59,334,289.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7,915.14 | 33,621,666.70 | 33,839,581.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361.49 | 45,785,000.17 | 45,942,361.6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苗圃土地租金及平整费用 | 1,161,520.75 | 28,685.40 | 1,132,835.35 | ||
东珠生态雪浪科研基地 | 13,833,806.78 | 1,865,232.36 | 11,968,574.42 | ||
东珠生态研发中心建设 | 2,878,821.11 | 639,738.12 | 2,239,082.99 | ||
合计 | 17,874,148.64 | 2,533,655.88 | 15,340,492.76 |
注释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3,891,214.64 | 120,602,336.80 | 436,581,202.10 | 65,487,711.58 |
计提未交税金及附加 | 6,946,874.00 | 1,042,031.10 | 7,052,852.64 | 1,057,927.90 |
股权激励成本 |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差异 | 19,000,000.00 | 2,850,000.00 | 13,000,000.00 | 1,950,000.00 |
租赁负债 | 5,091,888.76 | 763,783.31 | 6,169,439.33 | 925,415.90 |
合计 | 834,929,977.40 | 125,258,151.21 | 462,803,494.07 | 69,421,055.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5,187,372.33 | 778,105.85 | 6,413,873.13 | 962,080.97 |
合计 | 5,187,372.33 | 778,105.85 | 6,413,873.13 | 962,080.9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661,484,378.39 | 49,510,935.14 | 611,973,443.25 | 753,484,378.36 | 34,394,239.42 | 719,090,138.94 |
一年以上应收质量保证金 | 575,204.54 | 28,760.23 | 546,444.31 | |||
预付购房款和其他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6,000,000.00 | 14,000,000.00 |
预付软件设备款 | 125,660.38 | 125,660.38 | 69,811.32 | 69,811.32 | ||
合计 | 681,610,038.77 | 59,510,935.14 | 622,099,103.63 | 774,129,394.22 | 40,422,999.65 | 733,706,394.57 |
其他说明:
预付购房款系公司2019年与宜昌恒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大学(湖北)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三峡大学科技文化产业园认购协议书》,公司以20,000,000.00元购买“三峡大学科技文化产业园”房屋。根据合同约定出卖方收款后380日历天内未完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及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认购协议书终止。该房屋目前仍在建且未达到交付状态。2022年三方协商,如果项目在2023年底不能完工,将全额退还公司购房款。目前项目未完工,款项尚未退回,企业对该款项按照50%计提减值,预付购房款期末净额为10,000,000.00元。
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90,464,776.68 | 290,464,776.68 | 冻结 | 涉诉冻结受限 | 180,582,892.72 | 180,582,892.72 | 冻结 | 涉诉冻结受限 |
货币资金 | 28,684,728.70 | 28,684,728.70 | 其他 | 保证金受限 | 71,628,281.30 | 71,628,281.30 | ||
应收账款 | 20,000,000.00 | 16,460,552.0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35,000,000.00 | 32,250,000.0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同资产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339,149,505.38 | 335,610,057.41 | / | / | 347,211,174.02 | 344,461,174.06 | / | / |
其他说明:
无
注释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
信用借款 | ||
保证借款 | 348,925,738.28 | 475,000,000.00 |
质押借款和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
质押借款 | 95,11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868,420.79 | 661,555.58 |
信用借款 | 120,000,000.00 | |
合计 | 469,794,159.07 | 600,771,555.58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5,605,347.00 | 197,624,013.00 |
商业承兑汇票 | 81,428,603.00 | 8,570,000.00 |
合计 | 167,033,950.00 | 206,194,013.00 |
注释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绿化、园建劳务、材料款 | 3,644,996,537.66 | 4,114,645,522.49 |
合计 | 3,644,996,537.66 | 4,114,645,522.4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嘉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9,853,017.18 | 按计划支付 |
四川丽景宏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32,459,787.91 | 按计划支付 |
河南郡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4,093,663.07 | 按计划支付 |
河南千景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102,736,975.62 | 按计划支付 |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6,319,852.85 | 按计划支付 |
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267,740.97 | 按计划支付 |
广西嘉明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82,625,565.95 | 按计划支付 |
华宁元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893,073.27 | 按计划支付 |
无锡诚励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78,714,723.42 | 按计划支付 |
武汉逸扬建设有限公司 | 77,955,218.81 | 按计划支付 |
山东笃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75,650,000.00 | 按计划支付 |
南通嘉浩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70,161,361.44 | 按计划支付 |
上海铁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7,773,375.52 | 按计划支付 |
郑州宝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6,451,274.37 | 按计划支付 |
杭州建印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钱塘建投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66,446,025.87 | 按计划支付 |
常熟市绿大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4,054,975.47 | 按计划支付 |
湖南宽发园林有限公司 | 56,914,973.89 | 按计划支付 |
上海益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489,293.22 | 按计划支付 |
昆山市俊麟建设有限公司 | 54,082,018.45 | 按计划支付 |
昆明大余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41,087,448.48 | 按计划支付 |
无锡枫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40,654,977.84 | 按计划支付 |
四川省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449,584.27 | 按计划支付 |
河南香桂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8,961,476.14 | 按计划支付 |
四川省繁盛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38,879,146.70 | 按计划支付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8,034,790.41 | 按计划支付 |
河池市惠超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7,644,199.47 | 按计划支付 |
邯郸市亚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7,543,127.69 | 按计划支付 |
江苏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416,005.73 | 按计划支付 |
常熟市尚湖镇朱丽华造田工程队 | 35,216,522.64 | 按计划支付 |
盐城市亭湖区迪发花木场 | 34,814,415.90 | 按计划支付 |
江苏博森园绿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4,099,044.54 | 按计划支付 |
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2,866,500.04 | 按计划支付 |
江西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270,361.21 | 按计划支付 |
合计 | 2,129,880,518.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347,705.95 | 46,635,461.63 | 52,287,061.66 | 12,696,105.9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3,625,457.19 | 3,625,457.19 | |
三、辞退福利 | 43,333.00 | 43,333.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347,705.95 | 50,304,251.82 | 55,955,851.85 | 12,696,105.9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336,087.15 | 40,965,695.21 | 46,846,479.85 | 12,455,302.51 |
二、职工福利费 | 2,060,673.54 | 2,060,673.5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98.80 | 1,617,823.67 | 1,618,022.4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8.80 | 1,357,799.08 | 1,357,997.88 |
工伤保险费 | - | 88,061.14 | 88,061.14 | |
生育保险费 | - | 171,963.45 | 171,963.4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40.00 | 1,934,051.61 | 1,719,101.00 | 216,390.6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980.00 | 57,217.60 | 42,784.80 | 24,412.8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8,347,705.95 | 46,635,461.63 | 52,287,061.66 | 12,696,105.9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15,433.76 | 3,515,433.76 | ||
2、失业保险费 | 110,023.43 | 110,023.4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25,457.19 | 3,625,457.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97,063.23 | 775,152.79 |
企业所得税 | 5,803,192.86 | 20,137,445.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13,058.07 | 2,106,044.25 |
教育费附加 | 2,034,186.42 | 1,729,373.89 |
其他 | 1,703,131.50 | 3,905,942.71 |
合计 | 15,550,632.08 | 28,653,958.89 |
注释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8,328,433.72 | 157,100,508.31 |
合计 | 158,328,433.72 | 157,100,508.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131,959,160.94 | 142,261,180.94 |
单位往来 | 20,835,325.58 | 4,210,113.15 |
个人往来 | 942,875.69 | 940,685.03 |
职工往来等 | 4,591,071.51 | 9,688,529.19 |
合计 | 158,328,433.72 | 157,100,508.3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杭州萧山天约园艺场 | 9,87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张龙义 | 5,5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昆山市俊麟建设有限公司 | 5,08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安徽嘉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741,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78,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河南千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江苏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7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四川省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苏国军 | 2,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河北东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62,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江阴市羽丰土石方工程部 | 1,59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上海益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武汉逸扬建设有限公司 | 1,37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建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1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陕西筑坤建设有限公司 | 1,254,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江苏绿江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23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广西邕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52,755.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安徽诏盛建设有限公司 | 1,075,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上海铁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邯郸市亚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孙凤娣 | 1,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青海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合计 | 95,647,755.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200,000.00 | 22,342,672.2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14,719.78 | 1,182,579.28 |
合计 | 103,414,719.78 | 23,525,251.50 |
注释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57,716,247.00 | 247,712,363.62 |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 | 5,000,000.00 | 11,000,000.00 |
合计 | 262,716,247.00 | 258,712,363.6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信用借款 | ||
保证借款 | 212,175,898.33 | 134,342,672.2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200,000.00 | -22,342,672.22 |
合计 | 109,975,898.33 | 112,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091,888.76 | 6,169,439.3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14,719.78 | -1,182,579.28 |
合计 | 3,877,168.98 | 4,986,860.06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40,889.80元。
注释48.长期应付款
(一)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三)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注释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6,096,000.00 | 446,096,000.00 |
注释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21,469,223.71 | 1,774,036.02 | 923,243,259.7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21,469,223.71 | 1,774,036.02 | 923,243,259.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回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解锁期未达标的股本所致。
注释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注释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6,983,164.71 | 216,983,164.7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16,983,164.71 | 216,983,164.71 |
注释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2,793,386.73 | 2,036,797,590.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2,998.56 | 21,767.3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42,760,388.17 | 2,036,819,357.7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4,599,799.62 | 34,724,388.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478,557.6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60,960.00 | 22,304,8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23,699,628.55 | 2,042,760,388.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2,998.56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27,955,957.78 | 623,436,855.65 | 1,242,036,740.79 | 956,715,076.74 |
其他业务 | 735,849.06 | |||
合计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1,242,036,740.79 | 956,715,076.7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2,869.18 | 124,203.6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3.58 | 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9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73.58 | 保证金利息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3.5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2,795.60 | 124,203.67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工程项目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生态修复 | 131,595,030.96 | 109,242,928.16 | 131,595,030.96 | 109,242,928.16 |
市政景观 | 697,096,775.88 | 514,193,927.49 | 697,096,775.88 | 514,193,927.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 | 697,107,587.34 | 528,117,446.68 | 697,107,587.34 | 528,117,446.68 |
华中 | 20,155,052.71 | 15,913,625.20 | 20,155,052.71 | 15,913,625.20 |
华南 | 10,945,105.67 | 8,537,945.30 | 10,945,105.67 | 8,537,945.30 |
西北 | 982,901.99 | 982,901.99 | ||
西南 | 100,484,061.12 | 69,884,936.48 | 100,484,061.12 | 69,884,936.4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828,691,806.84 | 623,436,855.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注释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912.74 | 792,410.73 |
教育费附加 | 339,499.53 | 610,815.33 |
房产税 | 195,319.61 | 85,262.78 |
土地使用税 | 4,595.41 | 2,656.32 |
车船使用税 | 9,122.24 | 11,482.24 |
印花税 | 443,177.56 | 621,125.91 |
水利基金 | 6,960.37 | |
环境保护税 | 3,228.00 | |
合计 | 1,435,855.09 | 2,130,713.68 |
注释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注释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495,470.91 | 33,802,306.73 |
办公费 | 2,117,486.00 | 1,292,696.34 |
差旅会议费 | 6,640,390.08 | 5,829,398.37 |
业务招待费 | 14,616,296.59 | 11,665,848.04 |
折旧及摊销 | 19,319,297.12 | 20,181,163.16 |
交通费 | 439,272.49 | 509,542.58 |
房租及水电 | 1,953,102.99 | 2,935,622.60 |
中介费 | 9,393,113.51 | 10,484,199.58 |
宣传费 | 424,619.83 | 161,942.35 |
股份支付 | 1,569,441.13 | |
其他 | 2,824,655.77 | 4,318,178.14 |
合计 | 82,223,705.29 | 92,750,339.02 |
注释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3,326,604.26 | 16,775,414.77 |
直接投入 | 17,399,544.70 | 38,943,925.73 |
折旧与摊销 | 2,660,233.20 | 3,144,799.29 |
设计费 | ||
其他费用 | 1,928,683.35 | 2,871,314.17 |
合计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注释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629,230.66 | 26,183,620.82 |
减:利息收入 | -5,783,342.08 | -74,044,429.00 |
汇兑损益 | - | |
银行手续费、其他 | 2,877,302.91 | 1,286,832.73 |
合计 | 32,723,191.49 | -46,573,975.45 |
注释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073,404.00 | 1,086,143.2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3,311.20 | 43,140.80 |
合计 | 4,106,715.20 | 1,129,284.01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5,004.00 | 254,598.01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专利补助 | 135,000.00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锡山区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 | 1,414,200.00 | 43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现代产业扶持资金 | 120000.00 | 17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博士后工作站进站资助 | 10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补贴 | 30,000.00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返回失业保险 | 7,045.20 | 与收益相关 | |
房租补贴 | 10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锡山区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 | 2,13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经费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073,404.00 | 1,086,143.21 | / |
注释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5,010.28 | 634,981.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其他 | -3,576.00 | |
合计 | -55,010.28 | 631,405.06 |
注释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0,416,033.86 | -51,940,575.09 |
合计 | 10,416,033.86 | -51,940,575.09 |
注释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39,932,320.91 | -85,466,177.42 |
合计 | -439,932,320.91 | -85,466,177.42 |
其他说明:
无
注释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709.42 | |
合计 | -5,709.42 |
注释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624.75 | 1,624.75 | |
合计 | 1,624.75 | 1,624.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100,000.00 | 2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642.80 | - | 6,642.80 |
其他 | 214,285.25 | 69,312.02 | 214,285.25 |
合计 | 240,928.05 | 169,312.02 | 240,928.05 |
注释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545,525.00 | 26,127,015.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6,021,070.95 | -13,877,179.38 |
合计 | -46,475,545.95 | 12,249,835.7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72,146,751.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822,012.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07,112.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41,562.8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4,279.1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529,033.7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652,738.36 |
所得税费用 | -46,475,545.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23,799,730.00 | 23,000,000.00 |
资金往来及其他 | 156,013,988.61 | 111,070,586.91 |
利息收入 | 5,783,342.08 | 6,454,457.39 |
政府补助 | 4,073,404.00 | 1,086,143.21 |
合计 | 189,670,464.69 | 141,611,187.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49,041,559.00 | 60,160,311.30 |
资金往来及其他 | 129,584,352.31 | 139,811,994.57 |
管理等其他经营费用 | 40,341,678.32 | 38,466,214.11 |
冻结资金 | 109,881,883.96 | 180,582,892.72 |
合计 | 328,849,473.59 | 419,021,412.7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保证金退回 | 100,626,539.10 | 216,983,687.26 |
履约保证金收回 | 16,040,000.00 | 12,838,585.00 |
股权激励 | ||
合计 | 116,666,539.10 | 229,822,272.2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 | 90,771,451.30 | 191,770,210.33 |
支付履约保证金 | 9,370,585.00 | |
支付股票回购款 | ||
支付的租赁费 | 1,318,440.38 | 1,922,622.48 |
其他 | 4,900,000.00 | |
合计 | 96,989,891.68 | 203,063,417.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00,771,555.58 | 465,860,000.00 | 26,863,431.61 | 623,700,828.12 | 469,794,159.07 | |
长期借款 | 134,342,672.22 | 104,000,000.00 | 8,739,252.00 | 34,906,025.89 | 212,175,898.33 | |
租赁负债 | 6,169,439.34 | 240,889.80 | 1,318,440.38 | 5,091,888.76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71,628,281.30 | 90,771,451.30 | 102,713.51 | 116,666,539.10 | 17,151,178.31 | 28,684,728.70 |
合计 | 812,911,948.44 | 660,631,451.30 | 35,946,286.92 | 776,591,833.49 | 17,151,178.31 | 715,746,674.8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注释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25,671,205.67 | 27,208,212.2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39,932,320.91 | 85,466,177.42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16,033.86 | 51,940,575.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86,794.58 | 4,328,886.4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26,500.80 | 1,226,500.8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948,599.36 | 17,323,587.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33,655.88 | 2,533,655.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9.4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9,312.0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5,629,230.41 | 26,183,620.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010.28 | -631,405.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762,511.73 | -14,863,446.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8,105.85 | 962,080.9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5,923,739.82 | -402,511,300.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4,679,938.58 | -107,556,609.6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266,765.52 | -296,185,068.4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70,099.95 | -604,499,511.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3,420,767.77 | 375,070,961.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5,070,961.22 | 838,145,740.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1,650,193.45 | -463,074,779.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3,420,767.77 | 375,070,961.22 |
其中:库存现金 | 117,114.24 | 126,272.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3,293,086.01 | 374,934,121.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567.52 | 10,567.5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420,767.77 | 375,070,961.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290,464,776.68 | 涉诉冻结受限 |
货币资金 | 28,684,728.70 | 保证金受限 |
应收账款 | 2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合计 | 339,149,505.38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释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释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1,011,331.20 | 1,310,538.78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注释8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研发支出
(一)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3,326,604.26 | 16,775,414.77 |
直接投入 | 17,399,544.70 | 38,943,925.73 |
折旧与摊销 | 2,660,233.20 | 3,144,799.29 |
设计费 | ||
其他费用 | 1,928,683.35 | 2,871,314.17 |
合计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5,315,065.51 | 61,735,453.9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二)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三)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四)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1. 新设子公司
本期新增10家子公司,截止报告日未实际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 | 51.00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1,000.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60.00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1,000.00 | 51.00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1,000.00 | 51.00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51.00 |
2. 注销子公司
本期注销5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注销日期 |
东珠生态环保(华宁)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6日 |
东珠生态环保(盐城)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1日 |
东珠生态环保(河南)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17日 |
东珠生态环保(深圳)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21日 |
东珠环保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8日 |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 | 扬州市 | 扬州市 | 生态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共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研发、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省 |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花卉苗木研发、生产、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潍坊)有限公司 | 潍坊市 | 潍坊市 | 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发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水利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养护;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赣州市 |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技术咨询;生态湿地开发修复与保护;水环境生态治理;水土保持及保护;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不含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环保工程、矿山修复工程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花卉苗木的研发、销售(不含种苗);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玩具、文具用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江西)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赣州市 | 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项目不含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矿山工程(不含自营采矿业务)的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花卉苗木(除种苗)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宜昌市 | 宜昌市 | 生态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矿山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与技术转让;花卉苗木培育研发、销售。 | 34.00 | 设立 |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 | 51.00 | 设立 |
股份有限公司 |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城乡规划服务;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绿化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花卉、苗木(不含林木种子)的种植(另择场地经营)、销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 |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泸州市 | 泸州市 | 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产品研发;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服务;花卉种植、销售;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服务。 | 51.00 | 设立 |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昆明市 | 昆明市 | 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绿化养护服务 | 37.925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生态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矿山修复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绿化养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花卉苗木技术开发与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工程勘察设计。 | 51.00 | 设立 | |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无锡市 | 绿化苗木的种植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 镇江市 | 镇江市 | 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 赣州市 | 赣州市 | 城镇绿化苗木种植、批发、零售;花卉、盆景种植;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100.00 | 设立 |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怀化市 | 怀化市 | 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与旅游及相关配套设施。 | 80.00 | 设立 | |
邓州市绿建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南阳市 | 南阳市 | 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园林绿化 | 80.00 | 设立 |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济宁市 | 济宁市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 80.00 | 设立 | |
彭州市官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旅游资源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9.00 | 设立 | |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旅游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工程施工;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施工;林木育种、育苗、销售。 | 100.00 | 设立 |
任公司 |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礼品花卉销售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金华)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金华市 |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园艺产品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海口市 |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无锡市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江苏苏州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东珠碳汇(上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一般项目: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城市公园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 51.00 | 设立 | |
东珠碳汇(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6.00 | 设立 | |
东珠西控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 | 北京市丰台区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政管理咨询;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木建筑工程研究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新 | 51.00 | 设立 |
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服务;生态保护;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设计活动。 |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 | 江苏省无锡市 |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 | 100.00 | 设立 | |
东珠商贸无锡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无锡市 |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光缆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100.00 | 设立 |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一般项目:施工专业作业;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省东珠慧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襄阳市 | 襄阳市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保定市 | 保定市 |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森林固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 51.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保(常熟)有限公司 | 常熟市 | 常熟市 | 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 | 51.00 | 设立 | |
海南东珠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东珠聚元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 | 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森林固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 | 100.00 | 设立 |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农副产品销售;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 | ||||||
海南旭阳升生态有限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 |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60.00 | 设立 | |
东珠生态环境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银川市 | 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设立 | |
新疆东珠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 | 乌鲁木齐市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 | 51.00 | 设立 | |
东珠碳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森林固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农副产品销售;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 | 100.00 | 设立 | |
东珠云海(上海)碳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和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半数以下股权但仍控制上述公司的原因系本公司有权决定上述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从上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316,229.13 | 13,098,306.18 |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49.00% | -20,959.12 | 4,863,265.49 |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2.075% | -203,791.85 | 15,053,079.37 |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9.00% | -77,849.32 | 6,188,639.2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五)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备注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073,404.00 | 其他收益 | 4,073,404.00 | 详见附注六注释67 |
(二)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
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6,237,879.36 | 621,363.81 |
应收账款 | 700,301,193.56 | 173,274,762.28 |
其他应收款 | 336,623,779.22 | 46,385,212.81 |
合同资产 | 5,930,063,725.06 | 500,446,543.89 |
长期应收款 | 191,615,131.48 | 74,064,734.16 |
在建工程 | 3,933,153.00 | 3,933,153.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71,098,415.16 | 49,035,271.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1,610,038.77 | 59,510,935.14 |
合计 | 8,521,483,315.61 | 907,271,976.85 |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及政府投资平台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35,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104,533.82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69,794,159.07 | 469,794,159.07 | |||
应付票据 | 167,033,950.00 | 167,033,950.00 | |||
应付账款 | 3,644,996,537.66 | 3,644,996,537.66 | |||
其他应付款 | 158,328,433.72 | 158,328,433.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2,716,247.00 | 262,716,247.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200,000.00 | 102,200,000.00 | |||
长期借款 | 275,898.33 | 26,400,000.00 | 83,300,000.00 | 109,975,898.33 | |
租赁负债 | 1,314,323.08 | 1,353,752.78 | 1,209,093.12 | 3,877,168.9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14,719.78 | 1,214,719.78 |
合计 | 4,806,559,945.56 | 27,714,323.08 | 84,653,752.78 | 1,209,093.12 | 4,920,137,114.54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无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2. 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109,700,000.00元。
3.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四)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 期末公允价值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四)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的调节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转入第3层次 | 转出第3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
资产合计 | 59,070,000.00 | 59,070,000.00 |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列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因被投资企业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创景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穿透后的投资企业也属非上市公司,其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七)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八)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无锡新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江苏东珠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五) 关联交易情况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
销。
2.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无锡新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会务费 | 1,886,792.45 | 1,320,754.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东珠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基地租金 | 366,972.48 | 366,972.4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席惠明、浦建芬 | 200,000,000.00 | 2022/6/23 | 2023/6/20 | 是 |
席惠明、浦建芬 | 200,000,000.00 | 2022/1/5 | 2027/1/5 | 否 |
席惠明、浦建芬 | 200,000,000.00 | 2023/2/22 | 2024/2/21 | 否 |
席惠明、浦建芬 | 120,000,000.00 | 2022/6/9 | 2023/6/9 | 是 |
席惠明、浦建芬 | 150,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7 | 否 |
席惠明、浦建芬 | 140,000,000.00 | 2022/3/18 | 2023/3/18 | 是 |
席惠明、浦建芬 | 140,000,000.00 | 2023/5/4 | 2024/5/3 | 否 |
席惠明、浦建芬 | 100,000,000.00 | 2023/1/5 | 2023/11/29 | 是 |
席惠明、浦建芬 | 200,000,000.00 | 2023/1/9 | 2024/1/8 | 否 |
席惠明、浦建芬 | 720,000,000.00 | 2022/1/6 | 2023/1/6 | 是 |
合计 | 2,170,0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6 | 503.2 |
9.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无锡新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七)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股份支付
(一)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75,600.00 | 799,092.00 | 75,600.00 | 312,768.00 | ||||
管理人员 | 249,648.00 | 2,638,779.36 | 249,648.00 | 1,032,829.44 | ||||
研发人员 | 357,000.00 | 3,773,490.00 | 357,000.00 | 1,476,960.00 | ||||
合计 | 682,248.00 | 7,211,361.36 | 682,248.00 | 2,822,557.44 |
说明:
根据2021 年 4 月 15日、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1,624,400.00股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9.37 元/股。
2022年6月18日公司公告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1,137,080股。
2023年6月18日公司公告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合计 682,248 股。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择机售出,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即失效部分对应的金额为解锁当天本期股份对应股份金额扣除员工出资成本金额。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解锁要求,第三个解锁期成功解锁应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前提下,满足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0,364.31万元。根据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459.97万元,低于解锁值,公司第三个解锁期确定无法达标。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市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期期末授予对象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539,204.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其他说明无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南通辰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涉及公司已完工工程四川彭州人民渠建设项目,双方就结算理解不一致,东珠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2023年12月25日,南通辰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3,312.79万元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双方于2024年1月25日进行诉前调解,法院经过解释工作,原告撤回了案件的起诉。
(2)四川繁盛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涉及公司已完工的四川彭州人民渠建设项目,双方就结算理解不一致,东珠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2023年12月25日,四川繁盛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2,316.57万元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双方于2024年1月25日进行诉前调解,法院经过解释工作,原告撤回了案件的起诉。
(二)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460,96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6,0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0,9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四)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五)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六)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宇”)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支付工程款17,617.48万元,2021年8月23日,河池市中级法院出具判决书(2018)桂12民初34 号民事判决(此判决书已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河池中院判决书要求公司在扣除合同约定让利及已付款的基础上,应支付安徽华宇9,399.76万元及利息。2022年2月28日,安徽华宇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10,000,000.00元。
2022年1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桂民终 1638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
“本案的焦点之一为安徽华宇施工工程造价如何确定,安徽华宇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请东珠生态支付欠付工程款暂计2,500万,诉讼过程中将欠付工程款增加到 17,617.482万元,鉴定公司出具鉴定报告认定涉案工程造价14,703.68万元。安徽华宇诉请的工程款从2,500万提高到17,617.482万元,最终鉴定造价14,703.68万元,提升幅度非常大,不符合常理,安徽华宇对此亦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释。东珠生态不认可鉴定公司的鉴定报告,对鉴定报告提出多项异议,鉴定公司亦未能作出充分回应。此外,原审法院在未对东珠生态主张的已付工程款数额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就以安徽华宇的自证作为认定已付工程款的依据不当。综合上述事实与全案证据,原审判决对安徽华宇应得工程款存在部分事实不清,法院裁定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8)桂12民初3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针对本案,公司在东兰县林业局的组织下,协同业主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徽华宇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出具了所有安徽华宇施工工程量的复核单据并盖章,同时提交广西高院。2024年2月,东兰县林业局委托财政评审及审计报告已经出具,安徽华宇公司的施工工程量经审计,为4,800余万元,尚等待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公司与江苏博森园绿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泰安泮河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博森园名下分包商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被冻结银行存款14,370,259.81元,目前工程量正在司法鉴定中。
根据泰安高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冻结2,300,000元。另外12,070,259.81元尚未解冻,涉及的案件已经发回重审。
3、潍坊市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6,265,337.96元,2023年10月25日,山东高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路通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16,265,337.96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认为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双方的工程款结算应按业主方审计为结算依据,现审计报告已经出具,路通公司施工的总工程量600余万元,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截止起诉之日止,公司已按约履行了所有的付款义务,故不应在本案中承担付款义务。
后路通公司再次要求起诉,根据2024年4月3日再次庭审后法院要求,公司应以审计报告为依据,双方据实结算,不存在原告诉请要求支付的工程款16,265,337.96元事宜。公司将等待判决后据实结算金额。
4、门源县三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合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林业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审理,三合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金额为17,544,485.74元,诉讼请求为要求两被告支付工程款17,544,485.74元,公司及林业局到庭应诉,公司认为三合公司施工的工程未经项目验收,无法认定为合格工程,同时公司所支付的工程款已经覆盖其施工的所有工程量, 2023年9月25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书,驳回原先的诉讼请求。后三合公司上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进行庭审,认为该案涉及的项目验收情况应以林业局为准且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应以鉴定为准,故将该案发回湟中区法院重审。
现案件已返回原一审法院,尚未进行庭审的安排。
5、河南千景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景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12月21日立案审理,千景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金额为61,907,643.38元,因起诉前项目未经审计,且双方的结算依据为项目审计为基础,公司于是将该案申请法院组织调解,现该案已调解结案,现所有被保全的账户均已于2024年2月1日解封,双方不存在其他经济与法律纠葛。
6、江阴海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公司”)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11月1日立案审理,海盛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金额为33,070,662元,诉讼请求为要求两被告支付工程款33,070,662元,因双方的对于结算金额存在差异,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现该案已调解结案,现所有被保全的账户均已于2024年2月7日解封,双方不存在其他经济与法律纠葛。
7、南通辰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冉建筑”)诉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仅仅为诉前保全案件,辰冉建筑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冻结公司财产16,555,667.58元,后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后辰冉建筑作撤回保全处理,现所有被保全的账户均已于2024年1月9日解封,双方不存在其他经济与法律纠葛。
除上述情况,申请保全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共有8个案件,皆为公司供应商同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合计冻结公司银行金额为27,705,841.29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中3个案件已经调解结案,涉及被保全账户已解封,对应金额为11,390,259.81元。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6,646,199.10 | 498,275,598.37 |
1年以内小计 | 76,646,199.10 | 498,275,598.37 |
1至2年 | 310,347,745.77 | 241,916,354.09 |
2至3年 | 168,491,219.73 | 870,978,595.3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36,568,195.53 | 185,021,390.43 |
4至5年 | 54,140,861.95 | 40,289,580.89 |
5年以上 | 55,046,302.10 | 30,183,832.62 |
合计 | 1,101,240,524.18 | 1,866,665,351.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1,240,524.18 | 100.00 | 167,396,163.47 | 15.20 | 933,844,360.71 | 1,866,665,351.76 | 100.00 | 192,876,955.02 | 10.33 | 1,673,788,396.74 |
其中: | ||||||||||
组合1 | 694,130,727.04 | 63.03 | 167,396,163.47 | 24.12 | 526,734,563.57 | 1,413,251,054.62 | 75.71 | 192,876,955.02 | 13.65 | 1,220,374,099.60 |
组合2 | 407,109,797.14 | 36.97 | 407,109,797.14 | 453,414,297.14 | 24.29 | - | 453,414,297.14 | |||
合计 | 1,101,240,524.18 | / | 167,396,163.47 | / | 933,844,360.71 | 1,866,665,351.76 | / | 192,876,955.02 | / | 1,673,788,396.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346,199.10 | 2,117,309.95 | 5.00 |
1-2年 | 255,533,321.71 | 25,553,332.18 | 10.00 |
2-3年 | 139,134,675.45 | 13,913,467.51 | 10.00 |
3-4年 | 151,346,813.15 | 45,404,043.95 | 30.00 |
4-5年 | 50,723,415.53 | 25,361,707.78 | 50.00 |
5年以上 | 55,046,302.10 | 55,046,302.10 | 100.00 |
合计 | 694,130,727.04 | 167,396,163.4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2,876,955.02 | -25,480,791.55 | 167,396,163.47 | |||
其中:组合1 | 192,876,955.02 | -25,480,791.55 | 167,396,163.47 | |||
组合2 | ||||||
合计 | 192,876,955.02 | -25,480,791.55 | 167,396,16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 | 279,623,594.21 | 2,425,985,051.21 | 2,705,608,645.42 | 38.03 | 81,539,405.41 |
合计 | 279,623,594.21 | 2,425,985,051.21 | 2,705,608,645.42 | 38.03 | 81,539,405.4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2.其他应收款
(一)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6,038,777.85 | 401,532,081.27 |
合计 | 366,038,777.85 | 401,532,081.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二)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2,677,308.15 | 69,270,380.99 |
1年以内小计 | 82,677,308.15 | 69,270,380.99 |
1至2年 | 42,454,093.52 | 69,874,358.17 |
2至3年 | 66,546,979.00 | 46,860,003.74 |
3至4年 | 36,075,660.64 | 127,016,813.43 |
4至5年 | 93,968,908.23 | 100,801,284.49 |
5年以上 | 89,583,015.13 | 18,810,272.52 |
合计 | 411,305,964.67 | 432,633,113.3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130,024,132.94 | 168,635,609.5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78,671,963.84 | 77,216,623.16 |
保证金 | 202,609,867.89 | 186,780,880.59 |
合计 | 411,305,964.67 | 432,633,113.34 |
3. 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第一阶段 | 411,305,964.67 | 45,267,186.82 | 366,038,777.85 | 431,050,159.27 | 29,518,078.00 | 401,532,081.27 |
第二阶段 | 1,582,954.07 | 1,582,954.07 | - | |||
第三阶段 | - | |||||
合计 | 411,305,964.67 | 45,267,186.82 | 366,038,777.85 | 432,633,113.34 | 31,101,032.07 | 401,532,081.27 |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11,305,964.67 | 100.00 | 45,267,186.82 | 11.01 | 366,038,777.85 |
其中:组合1 | 130,024,132.94 | 31.61 | 36,879,599.62 | 28.36 | 93,144,533.32 |
组合2 | 78,671,963.84 | 19.13 | 78,671,963.84 | ||
组合3 | 202,609,867.89 | 49.26 | 8,387,587.20 | 4.14 | 194,222,280.69 |
合计 | 411,305,964.67 | 100.00 | 45,267,186.82 | 11.01 | 366,038,777.85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600,000.00 | 1.29 | 5,6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27,033,113.34 | 98.71 | 31,101,032.07 | 7.28 | 395,932,081.27 |
其中:组合1 | 163,035,609.59 | 37.69 | 31,101,032.07 | 19.08 | 131,934,577.52 |
组合2 | 77,216,623.16 | 17.85 | - | 77,216,623.16 | |
组合3 | 186,780,880.59 | 43.17 | - | 186,780,880.59 | |
合计 | 432,633,113.34 | 100.00 | 31,101,032.07 | 7.28 | 401,532,081.27 |
5.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6.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232,580.57 | 1,011,629.02 | 5.00 |
1-2年 | 29,247,508.52 | 2,924,750.85 | 10.00 |
2-3年 | 8,476,111.11 | 847,611.11 | 10.00 |
3-4年 | 26,826,185.78 | 8,047,855.73 | 30.00 |
4-5年 | 42,387,988.10 | 21,193,994.05 | 50.00 |
5年以上 | 2,853,758.86 | 2,853,758.86 | 100.00 |
合计 | 130,024,132.94 | 36,879,599.62 | /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3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 | 202,609,867.89 | 8,387,587.20 | 4.14 |
合计 | 202,609,867.89 | 8,387,587.20 | 4.14 |
7.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9,518,078.00 | 1,582,954.07 | 31,101,032.0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749,108.82 | -1,582,954.07 | 14,166,154.7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5,267,186.82 | 45,267,186.8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8.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山弗莱顿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4.59 | |
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1,000,000.00 | 4-5年 | 9.97 | 2,050,000.00 |
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40,000,000.00 | 4-5年 | 9.73 | 20,000,000.00 |
江油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33,111,111.11 | 2-3年/3-4年 | 8.05 | 8,311,111.11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8,000,000.00 | 5年以上 | 6.81 | |
合计 | 202,111,111.11 | 49.15 | 30,361,111.11 |
11.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8,983,941.03 | 158,983,941.03 | 161,973,941.03 | 161,973,941.0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58,983,941.03 | 158,983,941.03 | 161,973,941.03 | 161,973,941.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珠生态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河南东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东珠生态环保(周口)有限公司) | 3,670,000.00 | 3,670,000.00 | ||||
东珠荣滨生态环保(保定)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无锡绿枫苗圃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句容市茅山东珠苗圃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中林东珠(北京)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23,941.03 | 1,923,941.03 | ||||
吉木萨尔县东珠景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洪江市清江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2,890,000.00 | 32,890,000.00 | ||||
邓州市绿建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17,280,000.00 | 17,280,000.00 | ||||
东珠生态环保(扬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东珠生态环保(盐城)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
彭州市官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昆明东珠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20,000.00 | 820,000.00 | ||||
东珠生态环保(郑州)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东珠生态环保(泸州)有限公司 | 2,040,000.00 | 2,040,000.00 | ||||
四川东珠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080,000.00 | 2,080,000.00 | ||||
东珠生态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河南东珠筑友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无锡新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东珠(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江苏东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兴国绿盛苗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计 | 161,973,941.03 | 2,110,000.00 | 5,100,000.00 | 158,983,941.0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注释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27,955,957.78 | 624,232,953.23 | 1,241,895,577.11 | 954,707,193.76 |
其他业务 | 740,134.77 | 4,285.71 | ||
合计 | 828,696,092.55 | 624,232,953.23 | 1,241,899,862.82 | 954,707,193.7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工程项目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生态修复 | 131,599,316.67 | 110,039,025.74 | 131,599,316.67 | 110,039,025.74 |
市政景观 | 697,096,775.88 | 514,193,927.49 | 697,096,775.88 | 514,193,927.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 | 697,111,873.05 | 528,913,544.26 | 697,111,873.05 | 528,913,544.26 |
华中 | 20,155,052.71 | 15,913,625.20 | 20,155,052.71 | 15,913,625.20 |
华南 | 10,945,105.67 | 8,537,945.30 | 10,945,105.67 | 8,537,945.30 |
西北 | 982,901.99 | 982,901.99 | ||
西南 | 100,484,061.12 | 69,884,936.48 | 100,484,061.12 | 69,884,936.4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828,696,092.55 | 828,696,092.5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28,696,092.55 | 828,696,092.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注释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2,983.12 | -7,044,528.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3,576.00 | |
合计 | 232,983.12 | -7,048,104.14 |
注释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2,983.1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33,311.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3,404.00 | 政府补助收入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303.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913.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79.91 | |
合计 | 3,481,561.7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8 | -0.73 | -0.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8 | -0.74 | -0.74 |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席惠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