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同和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作为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对完善内控制度进行了监督,并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及

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同时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核查。

(三)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2023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经营层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指公司大股东为公司无偿担保),对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相关情况,并重点对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3年1月1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7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动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1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为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会计报表等各种财务文件,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

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090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指公司大股东为公司无偿担保)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主要工作为: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