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39号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德冠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
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冠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8,44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76,038,532.83元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79,969,915.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6,008,448.00 |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 76,038,532.83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979,969,915.17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35,256.26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980,905,171.43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4,246,31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762,137.16元,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元外,其他发行费用先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71410的专用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86204的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账号为44496001040020447的专用账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
银行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01101001402671410 | 203,584,811.43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801101001402686204 | 551,321,2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4496001040020447 | 210,999,16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757900307910818 | 15,000,000.00 | |
合计 | 980,905,171.4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2,468,036.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7,969,777.98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5,176.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 | 否 | 55,132.12 | 55,132.12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1,100.00 | 21,1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7,597.93 | 1,5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17,444.09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8,830.05 | 95,176.21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08,830.05 | 95,176.21 | 0.00 | 0.00 | 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2,468,036.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7,969,777.98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