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2023年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01.16 万元,2024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均为人民币税前8万元/年/人。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杨志明、曾芳、余德山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