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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9 亿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龚小寒

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王家砚

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陈政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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