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016.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468.9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850,16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95,471,857.17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754,689,742.83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236,651,572.10 |
其中: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 63,912,965.97 |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4,287,956.45 |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0.00 |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8,450,649.68 |
2023年度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 20,000,000.00 |
2023年末用于现金管理 | 35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9,959,195.12 |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87,997,365.8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宁波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切实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7,997,365.85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元”代表人民币元,下同)。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50,000,000.00元,剩余187,997,365.85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类型 | 存储金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110902289310608 | 募集资金 | 54,264,379.42 |
宁波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营业部 | 77080122000184878 | 募集资金 | 131,522,001.9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110943456810666 | 募集资金 | 0.00 |
宁波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营业部 | 77080122000185828 | 募集资金 | 2,210,984.49 |
小计 | 187,997,365.85 | ||
现金管理余额 | 350,000,000.00 | ||
合计 | 537,997,365.85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为35,000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358天230522专享收益凭证 | 20,000 | 2023年5月23日 | 2024年5月14日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3.55% |
2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273天230626专享收益凭证 | 5,000 | 2023年6月27日 | 2024年3月25日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3.35% |
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273天230719专享收益凭证 | 5,000 | 2023年7月20日 | 2024年4月17日 |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 3.25% |
4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91天231218专享收益凭证 | 5,00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4年3月18日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2.55%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17.9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214355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2年度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超募资金金额为23,833.62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 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站(www. 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3,799.74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3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8,799.7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468.97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45.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65.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6,635.35 | 46,635.35 | 1,845.06 | 9,665.16 | 20.72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1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 | 否 | 36,640.29 | 36,640.29 | 144.53 | 3,935.88 | 10.74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2 研发中心子项目 | 否 | 9,995.06 | 9,995.06 | 1,700.53 | 5,729.28 | 57.32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不适用 | 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不适用 | 51,635.35 | 51,635.35 | 1,845.06 | 14,665.16 | 28.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否 | 12,333.62 | 12,333.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 | 7,000.00 | - | 7,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回购公司股份 | 否 | 4,500.00 | 4,500.00 | 2,000.00 | 2,000.00 | 44.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3,833.62 | 23,833.62 | 2,000.00 | 9,000.00 | 37.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75,468.97 | 75,468.97 | 3,845.06 | 23,665.16 | 31.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
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进行股份回购。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2,333.62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17.9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金额6,391.29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026.7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214355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3,799.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95.92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35,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8,799.74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