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力创通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方元”)、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信通”)、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芯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不超过500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元)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元) | 上年发生金额(元)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华力方元 | 向关联人销售卫星应用类产品 | 10,000,000 | 市场定价 | - | 5,649,982.19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华天信通 | 向关联人采购卫星应用类产品 | 3,000,000 | 市场定价 | 217,035.40 | 961,545.16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城芯科技 | 向关联人采购卫星应用类产品 | 2,000,000 | 市场定价 | 55,535.40 | 248,597.3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元) | 预计金额 (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华力方元 | 向关联人销售卫星应用类产品 | 5,649,982.19 | 10,000,000 | 1.72% | -43.50%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四川德力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卫星应用类产品 | 346,902.65 | 3,000,000 | 0.11% | -88.44% | |
向关联人采购商 | 浙江臻镭 | 向关联人采购卫星应 | 0 | 1,000,000 | 0 | -100.00% |
品、接受劳务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用类产品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德力政通 | 向关联人采购卫星应用类产品 | 0 | 2,000,000 | 0 | -10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等作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及客户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情况较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因市场需求及客户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力方元
1、公司名称: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四层402号
4、法定代表人:董建宁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计量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试验机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导航终端销售;导航终端制造;科技中介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667,519.75元,净资产为12,980,540.91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9,259,415.33元,净利润1,396,711.43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汇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汇亚吴正审字[2024]0275号)
8、关联关系:江苏华力方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力方元”)
是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华力方元子公司。
9、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华天信通
1、公司名称: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30日
3、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丽荣路1号昌毅工业厂区2号十二层西区
4、法定代表人:王先龙
5、注册资本:333.337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无线电及外部设备、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信
息咨询;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设备、电子自动化系统、安防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智能化系统的上门安装;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卫星导航定位和通信部件及其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与材料、无线电及测试设备与配件、网络多媒体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无线接入设备、无线直放站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科学仪器、光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测量和监控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维修。
7、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2,522,823.68元,净资产为36,166,550.48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603,075.34元,净利润3,291,002.0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控制苏州荣通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荣通”),为公司关联方。苏州荣通参股华天信通20%股权。
9、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城芯科技
1、公司名称: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3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8号楼4-5层
4、法定代表人:陈浔濛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射频芯片、模拟数字芯片、电子产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除专控)。
7、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68,663,026.42元,净资产为341,260,516.41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0,515,738.74元,净利润27,201,377.65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24〕734号)。
8、关联关系: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海鹰先生曾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担任董事,上述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尚处于12个月内。城芯科技为公司关联方臻镭科技全资子公司,故城芯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基础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照公司本次审议决议,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2票同意,1票回避(关联董事王琦先生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力创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力创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程伟 陆玉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