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如龙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聂诗军、肖侠、赵耀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总经理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汇报2023年总经理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指引,提请批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诗军)》(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侠)》(公告编号:2024-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耀华)》(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履职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履职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6)。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适应公司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适应公司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2.回避表决情况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017)。
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聂诗军、肖侠、赵耀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聂诗军、肖侠、赵耀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