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云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1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712.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727.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100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73.24万元。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50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21.14万元(不含累计利息收入)。2023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5,00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2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5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59.68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6,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1.13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2,273.24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赎回 | 1,000.0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58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5,000.00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2021年3月9日,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10000003178);2021年4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203);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319020364082);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490467);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41994500039885694);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80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30010000003178 | 6.63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10201610203 | 0.0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 | 0200004319020364082 |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03004490467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 20000041994500039885694 | 0.00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10201610800 | 0.9324 |
合 计 | 7.5757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506.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获得收益 |
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1/5/18 | 2024/5/18 | - |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 | 2021/8/31 | 2023/7/18 | 1,000.00 | 19.29 |
3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 协定存款 | - | 2021/6/1 | 不适用 | -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云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727.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3.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506.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73,391.26 | 31,048.82 | 31,048.82 | 689.30 | 29,896.90 | -1,151.92 | 96.29 | 2025年3月 | — | — | —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14,070.26 | 3,510.31 | 3,510.31 | 60.70 | 2,993.91 | -516.40 | 85.29 | 2025年3月 | — | — | —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6,354.52 | 19,168.71 | 19,168.71 | 1,397.70 | 17,601.97 | -1,566.74 | 91.83 | 2025年3月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25.54 | 14,013.92 | -986.08 | 93.43 | 不适用 | — | — | — |
合计 | — | 118,816.04 | 68,727.84 | 68,727.84 | 2,273.24 | 64,506.70 | -4,221.1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
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4年3月变更为2025年3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12,340.64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1,908.1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32.54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303号《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5,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