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收费3.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主要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旭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益宠,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年称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再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旭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益宠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旭宏 | 2021-12-21 | 警示函 | 浙江证监局 | 因华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事项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7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