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39号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贵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鉴证报告 第2页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备注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A | 3,516,332,694.00 |
减:承销保荐费 | B | 105,489,980.82 |
2022年6月14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C=A-B | 3,410,842,713.18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 D | 23,763,500.00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 E | 469,586,143.60 |
专项报告第2页
项目 | 备注 | 金额 |
减:累计项目支出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F | 379,269,139.15 |
减:2022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 G | 1,292,210,000.00 |
加:2022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H | 30,619,438.6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I=C-D-E-F-G+H | 1,276,633,369.11 |
减:募集资金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 J | 1,780,000.00 |
减:2023年项目支出金额 | K=a+b+c+d+e+f+g+h | 286,434,524.64 |
其中: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电池电解液项目 | a | |
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 | b | 122,654,513.04 |
3.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 c | 766,224.30 |
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d | |
5.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 e | 18,587,912.00 |
6.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f | 32,850,172.00 |
7.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 g | 99,484,348.30 |
8.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h | 12,091,355.00 |
本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L=J+K | 288,214,524.64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M=I+G-L | 2,280,628,844.47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尚未赎回的金额 | N | 1,200,000,000.00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 O | 580,000,000.00 |
加:本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P | 74,078,564.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Q=M-N-O+P | 574,707,408.65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专项报告第3页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材”)、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华荣”)、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瑞泰”)、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超威新能”)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20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荣”)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所属公司 | 账号 | 存放金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1102028629000900963 | 7,917,950.2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瑞泰新材 | 32250198623600002968 | 1,498,706.12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387062720013000125325 | 40,451.44 | 活期 |
专项报告第4页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所属公司 | 账号 | 存放金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10527101040045312 | 2,259,208.33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531377532522 | 4,350,838.86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瑞泰新材 | 8112001014300650610 | 336,694,904.88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后塍支行 | 华荣化工 | 10527101040046047 | 22,261.43 | 活期 |
中国银行衢州市分行营业部 | 衢州瑞泰 | 405249362228 | 219,838,156.03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沿滩支行 | 自贡华荣 | 2303306129100057112 | 598,600.70 | 活期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 | 张家港超威新能 | 32200109000000220046 | 1,485,249.08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超威新材 | 8112001012400696786 | 212.94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宁德华荣 | 432583326649 | 868.61 | 活期 |
合计 | 574,707,408.65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第5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所属公司 | 产品名称 | 到期日 | 利率 | 期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024-1-2 | 1.5%-3.0% | 58,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瑞泰新材 | 定期存款 | 2024-2-27 | 1.5% | 5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瑞泰新材 | 定期存款 | 2024-3-26 | 1.7% | 5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瑞泰新材 | 定期存款 | 2024-1-27 | 1.5% | 20,000.00 |
合计 | 178,000.00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项目明细及本年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项报告第6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本年已使用 | 累计已使用 |
1 | 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153,798.00 | 65,000.00 | 3,285.02 | 3,285.02 |
2 | 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 151,050.00 | 53,000.00 | 9,948.43 | 9,948.43 |
3 | 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151,030.00 | 25,000.00 | 1,209.14 | 3,221.09 |
合计 | 455,878.00 | 143,000.00 | 14,442.59 | 16,454.54 |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574,707,408.65元(包含银行利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58,000.00万元、定期存款120,000.00万元。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1、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
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该项目含锂离子电池材料1600吨/年,超级电容器材料2400吨/年,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因项目涉及的小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另一方面受近期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并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专项报告第7页
2、 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自2022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审批手续和外部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工程建设进度和试生产推进工作均有所延缓。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推进。截至目前,上述影响已基本消除,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 48,383.93 | 39,326.39 | 39,326.39 |
2 | 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 | 31,309.32 | 31,309.32 | 31,309.32 |
3 |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 10,000.00 | 8,893.43 | 8,893.43 |
4 |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5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 60,000.00 | 5,000.0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35,470.86 | 35,470.86 | 35,470.86 |
总计 | 130,164.11 | 120,000.00 | 120,000.00 |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
专项报告第8页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该项目含锂离子电池材料1600吨/年,超级电容器材料2400吨/年,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因项目涉及的小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另一方面受近期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对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逐步实施并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1,633.2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43.4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149.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电池电解液项目 | 否 | 39,326.39 | 39,326.39 | 29,941.33 | 76.14 | 2022年6月30日 | -5,706.49 | 否 | 否 | |
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 | 否 | 31,309.32 | 31,309.32 | 12,265.45 | 25,069.35 | 80.07 | 2022年11月30日 | 1,098.70 | 否 | 否 |
3.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 | 否 | 8,893.43 | 8,893.43 | 76.62 | 4,354.37 | 48.96 | 2021年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是 | 5,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5.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 | 否 | 5,000.00 | 1,858.79 | 1,858.79 | 37.18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附表1 第2页
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470.86 | 35,470.86 | 35,470.8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4,200.86 | 96,694.7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否 | 65,000.00 | 65,000.00 | 3,285.02 | 3,285.02 | 5.0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 | 否 | 53,000.00 | 53,000.00 | 9,948.43 | 9,948.43 | 18.77 | 2024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1,209.14 | 3,221.09 | 12.88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3,000.00 | 143,000.00 | 14,442.59 | 16,454.54 | ||||||
合计 | 263,000.00 | 263,000.00 | 28,643.45 | 113,149.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 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波兰华荣产量爬坡较慢,且人员薪酬、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 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产能利用率偏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1、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该项目含锂离子电池材料1600吨/年,超级电容器材料2400吨/年,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因项目涉及的小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另一方面受近期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 |
附表1 第3页
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并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2、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自2022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审批手续和外部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工程建设进度和试生产推进工作均有所延缓。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推进。截至目前,上述影响已基本消除,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
附表1 第4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2,188,069,033.33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3,798.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65,000.00万元,,本期投入3,285.02万元,实施主体为宁德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53,000.00万元,本期投入9,948.43万元,实施主体为自贡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25,000.00万元,本期投入1,209,14万元,实施主体为衢州瑞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69,586,143.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1 第5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574,707,408.65元(包含银行利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58,000.00万元、定期存款12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第1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 5,000.00 | 1,858.79 | 1,858.79 | 37.18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000.00 | 1,858.79 | 1,858.7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
附表2 第2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该项目含锂离子电池材料1600吨/年,超级电容器材料2400吨/年,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因项目涉及的小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另一方面受近期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 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并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