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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其中李建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瑞泰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8,330,054.47元,比上年同期上下降39.39%;实现营业利润613,987,995.7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6,422,427.8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96%。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466,422,427.89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213,985,732.1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985,732.1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1,398,573.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7,639,983.32元,减去2023年派发的2022年度股息73,333,33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893,812.2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谨慎决定和必要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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