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040,799.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6,172,412.14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3,642,558.44元。
公司现有总股本166,932,10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0,000股后,以166,832,10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019,853.0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0,049,63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6,981,741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做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