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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李卫华先生因达退休年龄(特殊工种)、原监事会主席宋双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选举俞海峰先生为公司新一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玉石先生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履行公司监事会职责。

2、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监事均能按时参加,各次会议与会监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有效决议。

3、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具体如下表: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情况
2023/4/19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12项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修订<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并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4/28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3/7/1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下述2项议案: 1、《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7/3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8/2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10/30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前财务总监黄席利在任职期间可能存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

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因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前财务总监黄席利在任职期间可能存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各类监管机构下发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办公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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