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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各位董事:

根据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范宏先生和董事过艳娟女士三位委员组成。2023年6月13日因三年期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范宏先生和董事余成根先生三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召开方式审议/听取事项
12023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与会计师就2022年年报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1.会计师在2022年报审计中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2.双方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正文最新稿进行了讨论。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2年报审计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表示认可。
2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审议以下议案:1.《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2022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9.《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新安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7月24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2023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审议《新安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52023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审议《新安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年11月22日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提案的前置研究及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各位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报、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财务及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情况,同意将相关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与公司审计监察室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就子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重点关注。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指导、协调等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海敏、范宏、余成根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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