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国脉文化 公告编号:临2024-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诚实守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文俊、闫栋、李原已按要求回避表决。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关系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 143,000 | 69,930 | 一是报告期内受业务模式调整的影响,5G应用会员等发展与中国电信及其关联方渠道合作整体低于预期;二是原预计与省电信公司在企业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拓展低于预期,对应关联交易有所下降。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 12,000 | 5,714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置的单日存款余额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 150,000 | 145,870 | |
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取得的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 4,500 | 2,732 | 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发生 |
利息收
入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 | 100,000 | 48% | 18,783 | 69,930 | 29.3% | 预计在数字内容、数智应用、融合拓展、酒店运营和数字权益运营业务等方面加强与省电信公司的合作拓展,预计总体规模增加 |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 | 10,000 | 4.9% | 2,572 | 5,714 | 2.3% | |
在关 | 中国 | 150,000 | 110,967 | 145,870 |
联人的财务公司存置的单日存款余额 | 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00 | 29.4% | 436 | 2,732 | 28.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柯瑞文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注册资本:2131亿元人民币许可经营项目: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经营本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包境外电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广告、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英辉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八层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金融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0年1月22日,中国电信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国电信及其成员单位成为关联方,其相互之间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2016年7月27日,中国电信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中国电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并将促使中国电信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就中国电信及中国电信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国电信及中国电信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合法、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电信及本公司章程及内部规则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如需)。
3、中国电信保证中国电信及中国电信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通过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