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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缪仲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李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

人选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黄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

人选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平,男,56岁,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工业东安公司副总工程师;中航工业北京航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中国航发生产部生产与供应链办公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李平先生现任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党委书记。李平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黄江,男,49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航工业晋航公司副总经理;航发动力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黄江先生现任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党委副书记。黄江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航发动力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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