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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迪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670证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3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7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9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

议案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1

议案八: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32

议案九: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3

议案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 37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代表的,须出示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

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填写表决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在表决票上书面填写股东名称及其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股东应当在表决票上签名,股东代理人除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外,本身也应当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字样,没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的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

多选、少选、不选的,该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

通过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

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余军先生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议程内容

一、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

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现场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2《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3《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4《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5《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6《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7《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2《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3《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11.0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11.02《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

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编写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防疫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各国政府及国际机构对新疫苗的研发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动,全球疫苗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我国,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性的行业政策,促进疫苗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目前产品为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内四价流感疫苗渗透率较国外差距很大,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将紧紧抓住中国流感疫苗市场稳步增长的市场机遇,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进行销售变革,观察行业情况、科学论证接种情况,调整销售计划,坚持销售下沉、服务终端用户、做大增量市场的销售策略,实现销售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流感疫苗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新产品的技术研发、临床试验和注册工作,聚焦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水痘疫苗、带状疱疹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域,优化并扩展产品管线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注册申报工作,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总结报告,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前期准备,其他在研产品的临床前研究过程也在有序推进。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依据《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并

严格按照GMP的要求实施质量管控,持续提升覆盖疫苗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在研发、临床、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和控制。公司在业内率先探索实施MES系统和QMS系统,进行在线质量监控与管理并记录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严格质量控制。公司所生产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产品质量标准明显优于国家药典(CP2020)、欧洲药典(EP9.0)的质量标准。公司董事会认真督导管理层落实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全力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生产经营影响和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34,591,377.00318,486,074.97-5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990,269.7841,544,347.93-27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2,570,930.8422,618,235.47-420.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34-27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34-27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18-427.7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3814.49增加8.89个百分点

2、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率(%)
销售费用(元)77,073,744.58107,494,355.33-28.30
管理费用(元)58,638,054.4460,622,550.89-3.27
财务费用(元)42,981.30-355,527.32不适用
研发费用(元)15,471,820.8232,409,476.90-52.26

3、资产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率(%)
资产总额(元)1,631,601,305.251,826,776,950.09-1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1,371,081,628.441,459,671,898.22-6.07

二、2023年度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董事义务,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积极讨论,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一)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董事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01-2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04-19《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序号董事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5-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召集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8-0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张建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李志刚先生、赵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2023-12-2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序号董事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四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大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05-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余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良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聂申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邵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管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序号股东大会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选举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魏大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黄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规范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做出的重要决策积极推动,使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公司有效运行。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严格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运作制度,使得公司章程及规范运作制度符合《独董办法》。此外,公司补选了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至此,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董办法》要求。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指导、监督和核查相关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6、内部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规范运作为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年度公司内部治理方面,请专业机构开展对公司的体系培训和优化,要求所有管理层必须参与,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制度、流程的规范化,积极安排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7、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上网下路演、投资者接待热线和现场接待、上交所投资者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心,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8、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类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发布了公告,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全力推进各项相关工作。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确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此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监事会编写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一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1-2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4-19《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5-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8-0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12-2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3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三: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 资产负债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70,443,588.78174,728,926.82-59.68
交易性金融资产175,421,746.58390,568,609.77-55.09
预付款项2,825,253.645,735,966.10-50.74
其他应收款479,099.87542,645.12-11.71
在建工程649,464,436.15619,862,948.004.78
长期待摊费用248,564.851,626,952.89-8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33,313,943.0117,752,280.6887.66
其他非流动资产3,358,975.003,888,619.41-13.62
短期借款64,057,597.2342,041,861.1152.37
应付账款86,670,216.0098,922,415.32-12.39
合同负债050,000.00-100.00
应交税费1,046,668.081,168,680.25-10.44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下降59.68%,主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

55.09%,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下降50.74%,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下降

84.72%,主要系公司车间及行政办公楼改造费用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

87.66%,主要系未弥补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长52.37%,主要系公司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下降100%,主要系公司结转预收的技术服务费。

(二) 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比例(%)
股本123,200,000.0088,000,000.0040.00
资本公积1,116,201,419.891,151,401,419.89-3.06
盈余公积26,435,583.9026,435,583.900.00
未分配利润105,244,624.65193,834,894.43-45.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71,081,628.441,459,671,898.22-6.0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371,081,628.441,459,671,898.22-6.07

说明:2023年5月10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三) 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年数上年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4,591,377.00318,486,074.97-57.74
营业成本29,864,436.3250,588,057.11-40.97
销售费用77,073,744.58107,494,355.33-28.30
管理费用58,638,054.4460,622,550.89-3.27
财务费用42,981.30-355,527.32不适用
研发费用15,471,820.8232,409,476.90-52.2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7月公司所在地泰州突发特大暴雨导致临时停产,至2023年12月18日恢复流感疫苗销售,导致公司2023年流感疫苗销售旺季销售收入下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营业收入同步变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终端推广服务活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临时停产期间,非正常损失计

入营业外支出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直接投入的材料费、检验费减少所致。

(四)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年数上年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04,692.0838,595,320.99109.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707,765.08112,695,639.52-266.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7,734.96-13,250,290.3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回款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定期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分红款同比减少所致。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 2024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四。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四: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 国家现有外汇汇率、银行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4、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6、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市场拓展计划、投融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因素使计划无法实施的情形。

7、 无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度预算目标

根据2024年度公司发展目标、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研发计划、项目建设计划等,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紧抓机遇,积极拓展市场,确保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继续稳步推进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以保持中长期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成本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努力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填写内容并规范格式,填写的内容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要求;公司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99.0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32.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基础之上,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在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的情况下,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八: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等,有关上述债务的利率、费用、期限、担保方式等条件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具体协商办理,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为准,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内有效。

授权法定代表人余军先生在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及融资金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军先生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九:关于制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2024年度薪酬标准

1. 董事长:根据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同时结合同行业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

2. 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4年度,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公积金,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管理机构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五)各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1. 《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长余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根据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同时结合同行业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

2. 《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张良斌先生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 《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聂申钱先生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4. 《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夏建国先生薪酬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领域董事津贴和薪酬。

5. 《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邵蓉女士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6. 《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管建强先生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7. 《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孙红星女士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十:关于制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鼓励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经营与发展做出贡献,现拟订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任期内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2024年度薪酬标准

1.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外部监事津贴为12万元(含税)。

2.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

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外支付监事津贴。

(四)各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1.《关于制定魏大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魏大昌先生2024年度薪酬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确定。

2.《关于制定黄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黄玲女士2024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

3.《关于制定余晖晟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余晖晟先生2024年度薪酬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确定。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8日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包括:

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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