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8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开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政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78,430,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72,200股后的股份数177,557,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8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鑫铂股份 | 指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银盾斯金 | 指 | 安徽银盾斯金铝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鑫发铝业 | 指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苏州鑫铂 | 指 |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鑫铂科技 | 指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鑫铂光伏 | 指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鑫铂铝材 | 指 | 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 |
鑫铂新能源 | 指 | 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鑫铂环保 | 指 | 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鑫铂香港 | 指 | 鑫铂(香港)有限公司 |
天长天鼎 | 指 | 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芜湖毅达 | 指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黄山毅达 | 指 |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股份 | 指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鑫铂股份 | 股票代码 | 00303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鑫铂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Anhui XinboAluminum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唐开健 | ||
注册地址 | 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930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9399 | ||
公司网址 | http://xinbogf.com/ | ||
电子信箱 | xbzqb@xinbogf.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海涛 | 唐开慧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电话 | 0550-7867688 | 0550-7867688 |
传真 | 0550-7867689 | 0550-7867689 |
电子信箱 | xbzqb@xinbogf.com | xbzqb@xinbogf.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810772192383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宁云、孙青、杜杰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 葛剑锋、陈树培 | 2023.1.1-2023.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821,317,415.93 | 4,221,406,886.16 | 4,221,406,886.16 | 61.59% | 2,596,549,113.20 | 2,596,549,11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2,360,840.10 | 188,026,697.16 | 188,032,993.82 | 60.80% | 121,007,823.35 | 121,007,82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4,275,777.66 | 153,810,960.10 | 158,738,369.27 | 72.78% | 108,515,178.83 | 108,515,178.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1,791,070.84 | -337,815,829.05 | -337,815,829.05 | -89.98% | -384,632,166.48 | -384,632,166.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8 | 1.36 | 1.36 | 52.94% | 0.99 | 0.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8 | 1.36 | 1.36 | 52.94% | 0.99 | 0.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9% | 12.55% | 12.55% | 1.94% | 14.67% | 14.67%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8,595,846,112.79 | 4,435,941,208.16 | 4,436,330,472.19 | 93.76% | 2,117,328,711.41 | 2,117,328,71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51,318,926.98 | 1,887,868,273.18 | 1,887,829,349.41 | 61.63% | 955,904,190.39 | 955,904,190.3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
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243,963,172.52 | 1,575,955,100.87 | 1,893,413,296.11 | 2,107,985,84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202,711.53 | 101,723,290.57 | 83,449,924.86 | 90,984,91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000,120.39 | 80,465,191.52 | 81,753,349.19 | 85,057,116.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800,501.08 | -53,753,446.63 | -351,500,094.91 | 73,262,971.7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48,093.29 | -5,530,886.18 | -70,498.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011,081.83 | 44,481,350.76 | 13,853,994.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295,705.15 | -975,813.4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74,143.51 | 1,307,573.23 | 845,651.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37,273.81 | -2,232,524.34 | 90,547.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93,638.27 | 7,755,075.51 | 2,227,050.18 | |
合计 | 28,085,062.44 | 29,294,624.55 | 12,492,644.52 | -- |
备注:上述2022年金额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数据差异原因为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及其他铝制品三大类。公司产品均采用挤压工艺(挤压工艺环节为公司产品的第一道也是最基础的工艺环节),即将铝棒通过挤压生产工序,得到不同截面与表面的铝挤压型材,再按照客户的具体需求将铝挤压型材经氧化、喷涂、隔热、木纹、精加工等工序,最终形成各类铝型材产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应用的加工工艺,依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
(一)铝型材基本情况
1、铝和铝合金的特点
铝是一种较软的易延展的银白色金属,是地壳中第三大丰度的元素(仅次于氧和硅),也是丰度最大的金属,在地球的固体表面中占约8%的质量。铝金属在化学上很活跃,因此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氧化还原环境下,一般很难找到游离态的金属铝。目前全球已发现的含铝矿物超过270种,其中最主要的含铝矿石是铝土矿。
铝及铝合金由于具有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导热导电及可回收性强等优良性能,在太阳能光伏、建筑、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电器、机械、日常耐用消费品及包装材料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铝合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强韧化、结构减重、耐腐蚀、使用寿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具有高合金化、高综合性能的铝合金材料的需求逐步增大。
2、我国铝及铝合金的产量情况
我国是铝生产和消费大国,氧化铝和原铝产量居全球首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我国氧化铝和原铝产量分别为8,186.2万吨和4,014.4万吨。2013年至2022年我国氧化铝和原铝产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铝合金是工业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有色金属结构材料,在新能源、节能建筑、汽车、家用电器、电子电力、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船舶及化学工业等领域中已得到大量的应用。
3、铝及铝制品行业的加工产业链
铝及铝制品行业的加工产业链,是指从铝土矿提取氧化铝,然后制成电解铝,再加工成各种铝材,最后在下游产品中进行应用的整个产业链条。铝加工产业链可分解为上游采矿及冶炼、中游铝型材生产及精加工、下游各行业应用三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注: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4、铝制品分类
按照加工方式分类:铝制品主要分为铸造加工和变形加工两种铝制品。铸造加工是通过压铸的方式将原铝加工成各种精密铝合金压铸件和精密钣金;而变形加工又分为挤压和压延两种方式,通过挤压工艺制成的产品叫做挤压型材,主要包括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通过压延工艺制成的产品叫做板带箔材,主要包括各种铝板带、箔材。
(二)全球铝型材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铝型材产业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快速扩展
1904年,全球第一台铝挤压机在美国铝业公司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铝型材工业的起步。此后,随着加工工艺的技术进步,铝型材种类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铝型材主要应用于军工产品的制造。二战结束以后,战后重建带动巨大住宅建筑对铝型材的需求,同期铝型材在门窗、幕墙领域逐步普及,全球铝型材行业由此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全球铝型材在各行业中的应用和深度进一步提升,铝型材加工技术的进步,使得铝合金质量轻、强度高、耐腐蚀、方便运输、易加工、易着色、耐腐蚀、表面持久等一系列优点在各行业应用中逐步得到展示,应用范围进入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等众多领域,在各领域中应用深度快速拓展,铝型材在各行业中的应用也得到了飞速发展。
2、全球铝工业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全球原铝产量随之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原铝的供应地主要集中亚洲、欧洲和海湾合作委员会。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球原铝产量已达到了6,903.8万吨。
数据来源:国际铝业协会
(三)国内铝型材行业概况
我国铝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属于初步发展期,国内铝工业发展速度缓慢,铝产量始终没能突破年产40万吨大关;从1989年开始属于飞速发展期,从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到确立了“优先发展铝”的方针,铝工业出现了崭新的局面,铝产量迅速增加。
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从铝及铝合金熔炼、铸造及模具设计制造,铝及铝合金挤压、轧制、锻造,铝材表面处理,至精加工的完整产业链。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22年,我国铝型材产量呈上升趋势。2018年,受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铝型材市场受到较大的影响,铝材产量有所下滑。但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及铝型材在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力、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市场对铝型材的需求逐步扩大,在2022年产量达到了6,221.6万吨,逐步摆脱了环保政策调整的影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铝消费的需求增速仍将高于有色金属的整体增速,预计未来整体行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保持平稳增长。
(四)铝型材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
我国铝型材的主要应用的下游产业包括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建筑领域,随着国内铝型材制造企业技术的改进,铝型材性能得到了大幅提升,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拓展,发展前景良好。
1、新能源光伏领域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快速增长将带来铝型材市场的持续增长。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的无污染的新能源,挤压铝材是制造太阳能光伏组件最有竞争力的可选材料,电池板框架支柱、支撑杆、拉杆等都可以用铝合金制造,是铝型材应用的新市场。
铝型材在光伏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组件边框,包括光伏固定框架和光伏支架等。光伏固定框架和光伏支架主要起到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组件、增强组件强度、便于运输和安装等作用,其性能将影响到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寿命。按照使用的原材料可将太阳能组件边框分为三类:铝型材边框、不锈钢边框、玻璃钢型材边框,由于铝型材具备重量轻、耐蚀性强、成形容易、强度高、易切削和加工、可回收等特点,目前在太阳能组件边框中应用最为普遍。
近年来,受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的进步、规模经济效应等因素影响,光伏设备价格下降速度较快,
IRENA报告显示在2010年至2022年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89%,2022年的规模光伏度电成本已不到0.05 USD/kHh,2023年随着硅料、组件价格回归至正常水平,光伏度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发电/用电端的差价将进一步拉大,无论对于中国,还是欧美地区,光伏发电的收益也将更大。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统计,202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总容量从2020年的778.5GW增长到1177.3GW,2021年、2022年全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70.5GW和228.3GW。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政策持续利好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
数据来源:国际能源署太阳能光伏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新兴产业之一,我国光伏发电领域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太阳能光伏组件中铝型材需求的快速增长。我国是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根据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39,261万千瓦,同比增长28.1%。
数据来源:WIN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描述,市场上大部分电池组件使用的是铝边框,铝边框使用率高达95%。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太阳能电池和模组生产基地,未来光伏行业对铝材需求量的前景十分广阔。
2、轨道交通领域
(1)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展
铝型材具有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性能好等突出优点,使得其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技术的发展和推广,铝型材在我国交通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加,轨道车辆车体已大量使用铝材制造,目前,高铁及动车连接件、座椅、门窗、行李架、广告架、车体等也大量采用铝合金产品。
(2)我国轨道交通的运营线路数不断增加
根据《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计划完善网络布局,加快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加强普速铁路建设和改造,推进既有铁路运能紧张路段能力补强,同时有序推进区域性高铁连接线、延伸线建设,增强路网灵活性和机动性。
2013年至2022年全国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数(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轨道交通线路数已达290条,较2021年增加7条。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作为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也在快速发展,将持续带动轨道交通铝型材需求的增长,铝型材在此领域的应用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高铁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为15.5万公里。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铁道统计公报在高铁领域,运行速度大于250km/h的列车必须采用铝合金车体,大于350km/h的列车车厢除底
盘外全部使用铝型材,目前国产和谐号动车组除CRH1为不锈钢车体外,CRH2、CRH3、CRH5均为大型中空型材铝合金车体。
4、地铁、轻轨、市域快轨领域
在地铁、轻轨、市域快轨等领域,铝型材主要可以应用在车身(车顶、侧壁、端壁、地板)、配件(包括空调部件、水箱、结构板、仪器机架、空气散流器、列车门、上落踏板等)、装饰件(座椅骨架及部件、行李架、通风格栅)等处。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数据,2022年全国地铁、轻轨、市域快轨运营线路长度分别增长到8,008.2公里、219.8公里和1,223.5公里。随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未来地铁、轻轨等领域内的铝型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
数据来源:城市轨道交通协会、WIND
5、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1)汽车轻量化
铝最早用于钢材替代品的领域是汽车材料制造领域,早在1899年欧洲汽车企业就采用了铝铸造变速器壳体。随着时间的推移,汽车用铝的范围越来越广。目前变速器箱体、热交换系统的铝合金使用率已接近100%,发动机缸体、缸盖、车轮也已达到较高水平。未来重点拓展的有车身、底盘等零部件,应用范围有望大幅增加。
轻量化是在保证汽车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汽车整车重量,从而提高汽车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分析比较不同的整车优化方案的节油率,汽车重量每降低10%,能够降低油耗6-8%,相较于其他优化措施,对降低油耗、减少CO2排放的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由于环保和节能要求日趋严格,汽车轻量化已成为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铝的密度仅有钢的1/3,且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和回收性,是理想的汽车轻量化材料。随着技术的进步,铝合金在轮毂、发动机、散热器、油管等方面的应用将逐步深入。
根据2016年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规划》,要求到2025年,力争实现整车质量平均减轻20%,汽车钢铁比例占汽车总重的30%,单车用铝合金达到250kg,单车用镁量达到25kg,碳纤维使用量占车辆比重的2%。由此可见,基于铝合金的汽车轻量化改造是汽车轻量化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技术路线图》,我国制定的汽车轻量化三步走计划,计划于2020年、2025年、2030年单车重量分别较2015达到年减重10%、20%、35%的目标,单车用铝量分别达到190kg/辆、250kg/辆和350kg/辆。为完成该目标,我国汽车单车用铝量将持续增长。
实现汽车轻量化主要通过高强度钢、铝合金及新材料替代。根据中银国际及DuckerWorldwide研究数据进行的预测,2030年我国汽车轻量化铝挤压材需求规模将达到224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银国际、DuckerWorldwide
(2)新能源汽车
随着铝型材、铝部件精加工技术的进入,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部位逐步拓展至车身、车轮、底盘、保险杠防撞梁、地板、电动电池、吸能盒、脚踏板、天窗滑轨、顶棚行李支架和座椅。同时,新能源汽车相较于普通汽油车,碳排放量更低,清洁环保性更高,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高速发展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了705.8万辆,比上年增长99.1%。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未来市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对铝合金的需求将更加旺盛。
(3)汽车零部件
根据DuckerWorldwide针对北美轻型车的市场预测,到2025年,发动机罩、保险杠、车门、行李箱、车顶、车身结构的铝合金渗透率分别为85%、27%、46%、33%、30%、18%,相比目前水平有大幅改进。
数据来源:DuckerWorldwide相比国外而言,国内车企在汽车用铝,尤其是铝合金车身上的应用上要相对落后。近年来,随着奇瑞、北汽、蔚来等国内车企的发展,以及特斯拉、捷豹路虎、通用凯迪拉克等国际巨头在国内的工厂投产,促进了铝合金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快速发展。
6、医疗及电器行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稳定的铝型材市场的需求
医疗及电器领域使用的铝材主要包括医用床椅系列铝型材、家用电器系列铝材、电子行业系列铝材。
(1)老龄化结构的来临,增加了医用床椅的市场需求
随着中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到来,养老院、保健场等养老设施的建设将进入高峰期,具有保健疗养功能的医用病床、椅等将成为保健疗养场所的重要设备,养老产业对医用床椅的需求将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近年在创新医疗器械领域上,中国政府多次出台强有力政策,着重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提供自主创新的沃土,多维度鼓励创新医疗器械,加快注册上市流程,实现相关领域国产化,将有利带动医用床椅市场的发展。根据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的市场分析数据,我国医用床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金普华产业研究院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结构的来临,将进一步带动医用床椅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
(2)主要家电产品的产量稳步发展带来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随着制造业的发展,铝型材在家电领域的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等传统家电领域的应用逐步深入。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新修住宅的装修、旧住宅的改造以及家电的更新换代等都为家电用铝材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基地,主要家电产品的庞大产量为家电领域铝型材的需求奠定了稳定基础。最近5年全国主要家电的产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电子产品庞大市场需求和铝合金在电子产品外观件、内构件渗透率的提升,稳定了电子产品的铝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的快速发展,电子工业领域铝型材需求快速增长,主要应用在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的内部结构件、中框、外壳和支架等方面。在轻薄和时尚潮流的带动下,消费电子金属外观件和内构件渗透率逐步上升,例如苹果系列的Mac、iPhone、iPad产品外壳均以铝合金为主,而诸如三星、华为、华硕等品牌的产品也越来越多地配置铝合金的外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基地,每年生产几亿台电脑和智能手机,近年虽有放缓趋势,但2023年全国PC出货量仍有3.46亿台,智能手机年均出货量为2.76亿台,此领域对铝材的需求量依然旺盛。
综上,伴随着新能源光伏行业、轨道交通行业、汽车行业、医疗及电器行业的稳步发展及铝合金在上述领域中应用的深入推进,铝型材市场的需求发展空间不断增长。
7、建筑领域
国民经济的发展、铝合金在建筑领域的渗透度的提升、城镇化率的提高、开工面积的稳定和建筑节能理念的不断深入均为铝型材在建筑领域的需求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1)铝合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渗透
建筑业是铝型材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之一,由于铝及铝合金质量轻,比强度(材料强度与比重的比值)可达到或超过结构钢,易于加工成各种形状,铝材广泛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2016年发改委颁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鼓励扩大铝在建筑业的应用。
除了随处可见的屋面、墙面、门窗、骨架、装饰板、天花板、吊顶、栏杆扶手、室内家具、商店货柜等之外,铝合金建筑模板、铝合金过街天桥、铝围护板、泡沫铝抗震房屋、铝结构活动板房等应用也得到快速的发展和推广。此外,彩色铝板、复合铝板、复合门窗框、铝合金模板等新型建筑铝制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
(2)城镇化率的提升,带来铝型材市场需求的增长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城市化率逐年提升,人们的居住条件日益提高,建筑铝型材的应用量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而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3)新建房屋的施工面积的稳步增长,促进了铝型材市场的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年房屋施工面积达155.64亿平方米,较上年减少1.21%,其中,房地产业房屋施工为90.41亿平方米,同比减少7.31%。房屋建造面积受经济周期影响较上年有所下滑,但总体发展仍保持稳定,建筑铝型材的需求仍存。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
(4)节能建筑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为铝型材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空间
随着节能政策的有序推进和节能标准的不断落实,越来越多建筑节能产品受到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关注。近年来,节能环保型门窗和幕墙的使用比例正在逐步提高,铝合金节能门窗、铝塑复合门窗等一大批新型环保节能产品也在不断涌现。相比木门窗、塑料门窗,节能型铝合金门窗除了寿命长、耐腐蚀、材料易回收和再利用率高等优点外,还可以有效节省能源。综上,随着铝合金在建筑领域应用渗透率的提升、城镇化率提高、新房建设带来的增量、旧房改造与更新换代带来的存量需求及节能建筑的普及,铝合金在建筑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以及其他铝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及其他铝制品三大类,公司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1、新能源光伏
公司的新能源光伏产品主要包含光伏边框以及支架:
应用领域 | 用途 | 应用案例 |
新能源光伏 | 光伏边框 |
光伏支架 |
2、汽车轻量化
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产品主要包含电池托盘、前/后防撞梁、门槛梁及四门窗框等:
应用领域 | 用途 | 应用案例 |
汽车轻量化 | ||
电池托盘 | ||
前/后防撞梁 |
门槛梁 | |
四门窗框 |
3、其他铝制品
公司其他产品涉及的领域包括建筑、轨道交通、医疗器械及家用电器等:
应用领域 | 用途 | 应用案例 |
建筑
建筑 | 玻璃幕墙及系统门窗 | |
轨道交通 | 高铁及动车连接件、座椅、门窗、行李架、广告架、车体 |
医疗器械 | 医疗床椅、医用及家用净化器 | |
电器 | 冰箱、空调、电力设备散热、电子设备散热、LED照明灯产品及电脑数码产品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确认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棒。铝棒采取“铝锭的市场公开价格+铝棒加工费”的模式进行定价,公开市场的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的现货价格。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对于辅料及包材,由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进行批量化集中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均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订单交付期限短、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下,有少量产品的表面处理工序通过委外加工的方式进行。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下发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然后将生产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会同采购部、生产部、仓储中心、产品技术中心等部门进行订单评审,评审通过后告知业务部门,并由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批签字,反馈予客户。随后,生产部门根据评审要求的工艺流程组织生产,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物流部根据双方约定安排发货。
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各环节的技术水平和有效的控制程度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成品率,公司针对每款产品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通过数字化管理的方式直接有效控制生产工艺的稳定,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大批量生产时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及成品率,有效控制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下达订单,约定产品数量、规格、交期、结算方式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每年底会制定下年度的销售计划。营销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现有客户的发展情况及新客户拓展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并协调计划执行,同时将销售计划提供给生产部门并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铝锭的市场公开价格+加工费”的模式确定。加工费的多少与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及工艺类别有关。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品定制化开发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定制化产品,由于市场需求的演化,一方面,下游客户对既有的产品有更新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及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新性能的产品需求。从接洽客户的需求开始,原材料的开发、产品模具设计,到后续的产品挤压成型、淬火、时效、矫正等工艺过程中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控制,氧化、喷涂、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的过程控制等,都有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控制指标,只有具备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积累,才能具备全流程的生产能力,保障每个环节的生产技术水准和稳定性,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公司已在上述方面积累丰富的技术沉淀和经验,并形成了储备方案,已成为公司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铝型材的生产工艺中包含挤压、淬火、时效、表面处理、精加工等一系列工艺,产品的性能的异同主要体现在合金成分配比、差异化挤压工艺技术、温度控制技术、精密的在线淬火工艺技术、时效工艺技术、表面处理工艺技术的控制方面,在不同的工艺技术层面上,由于使用的力度、温度及时间等各参数的不同,会导致生产出来的铝合金的性能具有很大的不同。公司在原材料合金配比和产品生产工艺流
程方面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这些专利的取得是长期研发及生产实验、不断总结创新的结果,为公司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提供了技术支撑。公司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2023年新授权发明专利13项,这些专利涵盖了铝型材合金成分、挤压成型工艺、表面处理技术以及在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一些创新产品。
(二)客户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依靠良好的产品品质和高效响应客户需求的优势,已成为多家大型优质客户的铝材供应商,同时,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多为国内所属行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为公司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已成功进入新能源光伏行业第一梯队企业通威股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的供应商体系,在新能源光伏行业客户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公司其他主要合作的知名企业包括:晋能集团(多年世界500强企业)、康尼机电(全国轨道交通自动门系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今创集团(全国轨道交通内装饰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无锡宏宇(比亚迪、宇通客车、金龙客车的铝部件主要供应商)、中集集团(全球最大的半挂车制造企业)、美埃科技(空气净化行业中的知名品牌之一)、英飞特(中大功率LED照明驱动电源行业的全球性龙头企业之一)等,公司已成为上述企业的稳定供应商,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
(三)全流程生产、一体化供应的优势
公司是一家集各类铝型材及工业铝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一整套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工业生产体系。
在本行业中,具备自原材料开发至精加工于一体的全流程生产工艺体系的企业的数量较少,一部分企业只生产铝型材不涉及精加工工艺,另一部分企业外购铝型材进行精加工。
建立了一体化生产体系的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其竞争优势:首先,提高了对客户需求响应的及时性,终端客户的需求在一体化供应商端很快就可以作出反应;其次,产品开发和交货的前置期更短;再次,一体化供应商可将更多的加工环节纳入自身的生产体系,可降低客户的整体采购成本,优化成本管控,增强市场竞争力;最后,提高了产品与服务质量,一体化供应商全流程对产品的质控要求和终端客户的标准是一致的,可以将质量管控前置到原材料采购环节,生产的产品质量从各环节中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行业的发展,全流程、一体化供应的铝型材及工业铝部件企业会在行业竞争中逐步展现竞争力,夺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四)成本控制优势
铝型材加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在中高端产品市场中,价格是体现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在保证质量稳定乃至高质量的前提下,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成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铝型材的加工涉及的工艺较多,各工艺(熔铸、挤压、氧化、喷涂、电泳、精加工等)的成品率是控制成本的主要手段。公司通过收集各阶段成品率的数据,对各阶段工艺中影响成品率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与研发中心及产品技术中心一起对生产过程的各阶段工艺进行优化,建立各工艺各环节的时间控制、温度控制、频率控制、力度控制等数据参数,形成每个产品各环节的作业指导书,要求生产环节的操作人员严格按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提升各阶段的成品率,优化工艺流程及成本管控。同时,公司通过自身的生产工艺及厂区布置等环节的优化,建立适合自身的设备及场地的工艺流程,缩短各环节的转换时间,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综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数据化的精细管理,控制各环节的成品率,有效的实现生产成本的管控,优秀的成本管控能力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五)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优势
公司的高管人员均有15-20年以上的本行业的从业经验。以董事长唐开健、董事兼总经理陈未荣、副董事长李杰等为代表的负责业务、生产的高级管理层人员,大多属于公司的创业员工,超过15年的本行业从业经验,在铝加工技术的研发、市场开拓、行业发展方向的判断、企业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并积累了充分的实践经验,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司筹建院士工作站、建有省级技术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113产业创新团队,并与部分高校如:
中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
(六)高品质、稳定的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以高品质的产品树立品牌和企业形象,先后通过了中国华夏认证中心的各项审核,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生产件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顺利通过了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与审查。同时,公司拥有业内先进的制造设备和检测仪器并组建了完善的专业质量管控人才队伍,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可靠及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公司赢得市场客户认可、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措施。公司建立的产前原材料采购的品质管理、
产中工艺流程的数据化精细管控、产后多个环节的严格品检等多体系及多维度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产品的高品质及稳定的质量,逐步建立自身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七)沉淀了丰富的技术储备与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致力于研发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筹建院士工作站,建有省级技术中心、滁州市第三批博士创新工作站、113产业创新团队,并与部分高校如:中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经过多年技术及行业经验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合金成分配比、差异化挤压工艺技术、温度控制技术、精密的在线淬火工艺技术、时效工艺技术、表面处理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在原材料合金配比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方面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为公司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提供了技术支撑。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研发设计实力使得公司在开发能力、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自动化水平等都具有一定优势,也使得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6,821,317,415.93 | 4,221,406,886.16 | 61.59% | 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新能源光伏铝型材和铝部件的产销量持续增长,收入增长。 |
营业成本 | 5,970,645,343.05 | 3,733,715,140.70 | 59.91% | 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得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募投项目产能地释放,新能源光伏铝型材和铝部件的产销量持续增长,成本相应增长。 |
销售费用 | 27,301,548.03 | 17,620,491.74 | 54.94% | 主要原因销售收入增长,各项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
管理费用 | 104,555,154.09 | 61,426,555.16 | 70.21% | 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增加,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以及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大。 |
财务费用 | 64,769,488.96 | 49,631,456.63 | 30.50% | 主要原因是本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增加,承担的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23,904,574.38 | 16,380,480.91 | 45.93% | 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带来利润总额增加,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
研发投入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84.13% |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技术改进及新品研发的投入。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791,070.84 | -337,815,829.05 | -89.98% |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在合同期内未结算的销货款相应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862,149.81 | 1,325,509,477.34 | 89.43% | 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的资金较大及为补充流动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0,213,403.33 | 161,364,781.87 | 439.28% | 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的资金较大。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74,176,535.35 | 4,220,439,704.92 | 53.40% |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相应收到的款项增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738,739.87 | 3,061,400.47 | 2635.31% |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留底退税金额较大。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49,461,823.82 | 4,147,538,341.09 | 57.91% | 主要原因是生产规模扩大,相应采购原材料支付的款项增加。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0,738,490.25 | 245,744,217.06 | 42.73% | 主要原因是生产、销售规模扩大,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增加。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081,223.73 | 148,964,096.85 | 85.33% | 主要原因是加大研发投入,相应支付的款项增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840,958.98 | 9,439,702.20 | 216.12%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参与设立了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98,795,930.12 | 2,065,900,000.00 | 64.52% | 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为补充流动资金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7,000,000.00 | 208,226,877.81 | 81.05% | 主要原因是收回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8,269,150.23 | 798,441,867.24 | 62.60% | 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较大。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2,416,711.90 | 352,203,308.57 | 247.08% | 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的资金较大。 |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821,317,415.93 | 100% | 4,221,406,886.16 | 100% | 61.59% |
分行业 | |||||
铝制品 | 6,771,121,908.25 | 99.26% | 4,200,709,788.06 | 99.51% | 61.19% |
其他 | 50,195,507.68 | 0.74% | 20,697,098.10 | 0.49% | 142.52% |
分产品 | |||||
新能源光伏 | 5,856,499,446.68 | 85.85% | 3,365,161,625.19 | 79.72% | 74.03% |
汽车轻量化 | 89,845,570.09 | 1.32% | 54,542,735.64 | 1.29% | 64.73% |
其他 | 874,972,399.16 | 12.83% | 801,702,525.33 | 18.99% | 9.14% |
分地区 | |||||
境内 | 6,432,699,201.98 | 94.30% | 4,116,694,121.42 | 97.52% | 56.26% |
境外 | 388,618,213.95 | 5.70% | 104,712,764.74 | 2.48% | 271.13% |
分销售模式 | |||||
直营销售 | 6,821,317,415.93 | 100.00% | 4,221,406,886.16 | 100.00% | 61.59%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铝制品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12.05% | 61.19% | 59.61% | 0.88% |
分产品 | ||||||
新能源光伏 | 5,856,499,446.68 | 5,128,000,077.04 | 12.44% | 74.03% | 70.98% | 1.56% |
其他 | 874,972,399.16 | 754,759,613.77 | 13.74% | 9.14% | 9.87% | 1.70% |
分地区 | ||||||
境内 | 6,432,699,201.98 | 5,631,332,024.52 | 12.46% | 56.26% | 54.71% | 0.88% |
分销售模式 | ||||||
直营销售 | 6,821,317,415.93 | 5,970,645,343.05 | 12.47% | 61.59% | 59.91% | 0.9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铝制品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12.05% | 61.19% | 59.61% | 0.88% |
分产品 | ||||||
新能源光伏 | 5,856,499,446.68 | 5,128,000,077.04 | 12.44% | 74.03% | 70.98% | 1.56% |
其他 | 874,972,399.16 | 754,759,613.77 | 13.74% | 9.14% | 9.87% | 1.70% |
分地区 | ||||||
境内 | 6,432,699,201.98 | 5,631,332,024.52 | 12.46% | 56.26% | 54.71% | 0.88% |
分销售模式 | ||||||
直营销售 | 6,821,317,415.93 | 5,970,645,343.05 | 12.47% | 61.59% | 59.91% | 0.92% |
变更口径的理由
结合公司产品结构、业务分布及未来战略,以便更科学、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情况,公司对业务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将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其他铝制品。同时由于公司出口业务逐渐增加,因此将按经营地区分类为境内、境外。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铝制品 | 销售量 | 吨 | 300,559.59 | 176,241.15 | 70.54% |
生产量 | 吨 | 307,439.86 | 180,374.13 | 70.45% | |
库存量 | 吨 | 11,324.90 | 6,155.19 | 83.9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销售量和生产量增长,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募投项
目产能的释放,新能源光伏铝型材和铝部件的产销量持续增长 。
2、2023年末库存量增长主要系公司承接的销售订单增加,按订单储备的产成品和原材料相应增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铝制品 | 直接材料 | 5,204,017,623.97 | 87.38% | 3,269,282,765.81 | 87.62% | 59.18% |
铝制品 | 直接人工 | 167,826,259.80 | 2.82% | 111,056,587.79 | 2.98% | 51.12% |
铝制品 | 制造费用 | 583,504,736.36 | 9.80% | 350,964,026.15 | 9.40% | 66.26%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鑫鉑(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100%股权。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158,866,244.5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0.9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66,832,627.77 | 17.11% |
2 | 第二名 | 1,091,928,455.13 | 16.01% |
3 | 第三名 | 685,142,321.35 | 10.04% |
4 | 第四名 | 617,193,794.90 | 9.05% |
5 | 第五名 | 597,769,045.38 | 8.76% |
合计 | -- | 4,158,866,244.53 | 60.9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304,256,397.0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8.8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424,821,432.76 | 40.63% |
2 | 第二名 | 2,261,377,017.69 | 37.89% |
3 | 第三名 | 264,824,610.73 | 4.44% |
4 | 第四名 | 202,910,862.29 | 3.40% |
5 | 第五名 | 150,322,473.62 | 2.52% |
合计 | -- | 5,304,256,397.09 | 88.8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27,301,548.03 | 17,620,491.74 | 54.94% |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各项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
管理费用 | 104,555,154.09 | 61,426,555.16 | 70.21% | 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增加,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以及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大。 |
财务费用 | 64,769,488.96 | 49,631,456.63 | 30.50% | 主要原因是本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增加,承担的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
研发费用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84.13% |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技术改进及新品研发的投入。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精度超薄新能源电池挤压铝壳型材的研制 | 开发全新产品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研发高精度超薄铝壳型材,3003H14状态性能要求为:抗拉强度140-175MPa,屈服强度≥125MPa,伸长率≥5%。产品精度要求:壁厚公差±0.05mm。 | 研制高精度超薄新能源电池挤压铝壳型材是我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客户需求驱动的研发项目,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可带来更多的销售额。 |
高强度轻量化光伏用6005改性铝型材研发 | 提升产品性能 | 批量生产阶段 | 抗拉强度性能280MPa以上,屈服和伸长率仍保持较高的水平。 | 研制高强度轻量化光伏用 6005 改性铝型材是公司实现内部质量控制提升要求途径,公司保持对在光伏领域批量产品持续质量技术领先。 |
高效率边框深加工自动线生产工艺研发 | 提升产品性能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提升加工边框深加工自动线生产工艺实现边框的自动化加工效率提升,目标提产8%以上。 | 研制高效率边框深加工自动线生产工艺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灵活性和生产安全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
高强度太阳能光伏型材连续时效工艺研发 | 提升产品性能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通过连续时效工艺,提升产品强度,减少产品波动,性能波动<30MPa,提高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可靠性。 | 研发高强度太阳能光伏型材连续时效工艺,可以提高太阳能光伏型材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节能降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满足客户的需求。 |
强耐腐蚀太阳能光伏型材立式氧化工艺研发 | 开发全新产品 | 批量生产阶段 | 研发立式氧化产品上下膜厚,要求在±1微米,通过精准控制膜厚,减少生产成本。 | 强耐腐蚀太阳能光伏型材立式氧化工艺的研发可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
耐腐蚀免热处理海上光伏材料研发 | 开发全新产品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耐腐蚀免热处理海上光伏材料可以在海洋环境下长期稳定运行,减少了因腐蚀和疲劳等原因导致的故 | 该项目为前瞻性研发,用于海上光伏发电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研制这种材料,可以继续拓展 |
障和损坏,提高了海上光伏系统的可靠性。 | 公司市场份额。 | |||
新型铝镁合金光伏材料研发 | 提升产品性能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抗拉强度达到300MPa,屈服和伸长率仍保持较高水平,新型铝镁合金光伏材料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 |
新型铝镁合金光伏材料高的强度,目标是进行产品轻量化,材料成本减少10%以上,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抗冲击高强度汽车保险杠铝型材研制 | 开发全新产品 | 批量生产阶段 | 性能:抗拉强度310MPa,屈服强度275MPa,延伸率12%以上,实现稳定批量供货。 | 该项目由客户需求驱动研发,产品利润率高,需求量大,可增加公司营业额。 |
轻量化汽车结构件铝型材研制 | 开发全新产品 | 批量生产阶段 | 通过该项目取得汽车结构铝型材化学成分、均匀化、挤压、淬火全工艺流程的关键技术参数,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 该项目为前瞻性研发,取得研发成果将应用于汽车上,市场前景好,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方向。 |
高强度耐腐蚀车用铝型材研制 | 开发全新产品 | 批量生产阶段 | 明确车用型材化学成分、时效、过滤等工艺技术参数对强度、耐腐蚀性的影响规律以及组织特征,形成高强度耐腐蚀车用型材规模化生产工艺。 | 该项目为前瞻性研发,项目的顺利完成,将使得公司在汽车用工业型材的拥有了宽裕的技术储备,助力公司下一步在工业材方向快速、跨越发展。 |
高精度电子消费品铝合金型材研制 | 开发全新产品 | 批量生产阶段 | 产品主要指标:产品的平面间隙要求为宽度的0.1%以内,壁厚精度±0.1mm,阳极氧化后表面无色差等缺陷,通过研发,实现产品产业化生产。 | 高精度电子消费品铝合金型材主要应用于电视、手机行业,市场规模较大,我司储备相关技术,为下一步增产提供方向。 |
高强耐蚀铝合金的设计、制备及其挤出型材的研发与产业化 | 提升产品性能 | 批量生产阶段 | 最终形成高强耐蚀铝合金和型材的稳定生产、产业化的工艺。 | 该项目为前瞻性研发,项目的顺利完成将会提升高强耐蚀铝合金型材性能,在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将带动、引领市场需求,为公司后续工业材进一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78 | 271 | 2.5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6.51% | 9.91% | -3.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22 | 6 | 267.00% |
硕士 | 2 | 1 | 100.00% |
大专及以下 | 254 | 264 | -3.7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7 | 44 | 2.95% |
30~40岁 | 135 | 101 | 3.37% |
40岁以上 | 86 | 126 | -3.17%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84.1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8% | 3.75% | 0.5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4,341,789.04 | 4,314,252,285.18 | 54.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86,132,859.88 | 4,652,068,114.23 | 5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791,070.84 | -337,815,829.05 | -89.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3,081.47 | 305,129.82 | 1,146.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660,757.11 | 826,633,996.24 | 21.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857,675.64 | -826,328,866.42 | -20.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45,053,471.51 | 3,103,486,411.52 | 49.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4,191,321.70 | 1,777,976,934.18 | 20.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862,149.81 | 1,325,509,477.34 | 89.4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0,213,403.33 | 161,364,781.87 | 439.2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89.98%,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在合同期内未结算的销货款相应增加;
(2)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长439.28%,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末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由于本期内销售收款以商业票据方式的结算增加、期末未到期承兑的票据金额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少;
2、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以及存货也有所增加,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8,314,255.76 | -2.55% | 套期保值产生的投资亏损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8,550.61 | 0.01% | 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2,895,227.43 | -0.89% | 公司存货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45,631,812.49 | 13.99% | 非经营相关政府补助及罚没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574,165.64 | 1.10% |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及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50,524,809.03 | -15.49% | 确认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071,145.50 | -0.33% | 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 | 否 |
其他收益 | 17,410,286.49 | 5.34% | 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500,695,496.47 | 29.09% | 641,204,138.65 | 14.45% | 14.64% | 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末收到特定对象投资者的投资款及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款增加。 |
应收账款 | 1,945,882,815.59 | 22.64% | 985,973,367.13 | 22.22% | 0.42% | |
存货 | 577,503,836.82 | 6.72% | 365,210,435.46 | 8.23% | -1.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25,551.15 | 0.02% | 7,851,079.75 | 0.18% | -0.16% | |
固定资产 | 1,832,267,441.83 | 21.32% | 1,038,607,618.36 | 23.41% | -2.09% | |
在建工程 | 470,053,867.00 | 5.47% | 299,492,244.36 | 6.75% | -1.28% | |
使用权资产 | 503,741.34 | 0.01% | 55,110,520.08 | 1.24% | -1.23% | |
短期借款 | 3,985,016,593.02 | 46.36% | 1,978,504,446.02 | 44.60% | 1.76% | |
合同负债 | 4,860,094.69 | 0.06% | 5,753,926.19 | 0.13% | -0.07% | |
长期借款 | 643,566,602.00 | 7.49% | 69,930,000.00 | 1.58% | 5.91% | 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317,843.89 | 0.01% | -0.0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 | 本期计提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的减值 | 出售金额 |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550.61 | 15,000,000.00 | 15,018,550.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2,215,180.96 | 224,164,206.20 | 446,379,387.16 | |||||
上述合计 | 222,215,180.96 | 18,550.61 | 15,000,000.00 | 224,164,206.20 | 461,397,937.77 |
其他变动的内容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小,可收回金额基本确定,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278,278,784.57 | 1,278,278,784.57 | 质押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764,535,330.30 | 700,570,757.92 | 抵押、无产权证 |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2,143,550.67 | 402,143,550.67 | 质押 | 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42,260,271.13 | 135,147,257.57 | 质押 | 保理 |
无形资产 | 103,490,649.74 | 98,881,702.96 | 抵押、无产权证 |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 |
在建工程 | 59,350,140.99 | 59,350,140.99 | 抵押 | 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655,205.48 | 32,655,205.48 | 质押 | 保证金 |
合计 | 2,782,713,932.88 | 2,707,027,400.1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0,000,000.00 | 890,000,000.00 | -94.3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新设 | 50,000,000.00(备注:截止目前已出资15,000,000) | 5.00% | 自有资金 |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滁州市理想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长期 | 产业投资基金 | 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0.00 | 18,550.61 | 否 | 2023年12月05日 | 详见《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 |
合计 | -- | -- | 50,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18,550.61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期货合约-沪铝 | - | 101,359.51 | 81,886.14 | 13,378.65 | 4.38% | |||
合计 | - | 101,359.51 | 81,886.14 | 13,378.65 | 4.38%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棒,由铝锭价和加工费构成,铝锭的价格及走势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深远。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点价的需求,本期开始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库存与原材料采购需求,通过沪铝期货对原材料铝棒进行套保。实际操作中,根据客户月初下单的订单量,结合对应的铝棒采购需求,在期货市场进行建仓,客户点价时点确定铝锭价同时确认销售价格,公司平仓期货合约结转期货平仓损益。公司严格控制期货量与客户采购量和原材料铝棒采购相匹配,但期货合约与现货采购难以一一对应合并计算损益,期货业务本期亏损7,689,821.50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期货现货盈亏互抵,未出现意外风险,达到了套保目的。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资金风险,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2、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不适用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1年10月26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形成能有效控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42,383.60 | 42,383.60 | 38,584.34 | 3,835.43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022年 | 非公开发行 | 78,000 | 76,890.91 | 5,657.23 | 74,408.85 | 2,591.98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023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88,000 | 86,925.75 | 87,509.43 |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投入相关项目 | ||||||
合计 | -- | 208,383.60 | 206,200.26 | 5,657.23 | 112,993.19 | 93,936.84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3,835.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并已于2022年1月22日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2,591.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将其募集资金专户部分注销。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7,509.4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 | ||||||||||
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 | 否 | 37,383.60 | 37,383.60 | 33,890.39 | 90.66% | 2021年12月 | 14,777.73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000 | 3,000 | 2,743.95 | 91.47%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2,000 | 2,000 | 1,950 | 97.50%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非公开发行: | ||||||||||
年产10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 否 | 54,800 | 54,800 | 5,657.23 | 52,308.85 | 95.45% | 2023年06月 | 10,466.52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200 | 22,090.91 | 22,100 | 100.04% | 不适用 | 否 |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
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 否 | 62,000 | 62,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数字化建设项目 | 否 | 2,000 | 2,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 | 24,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8,383.60 | 207,274.51 | 5,657.23 | 112,993.19 | -- | -- | 25,244.2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08,383.60 | 207,274.51 | 5,657.23 | 112,993.19 | -- | -- | 25,244.25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963,844.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274,309.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11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963,844.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3,835.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并已于2022年1月22日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2,591.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公司已将各专项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2,591.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7,509.4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铝材研发、销售 | 20,000万元人民币 | 2,927,833,394.28 | 505,940,420.12 | 4,753,756,529.19 | 156,214,042.20 | 147,777,346.51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铝材研发、销售 | 18,000万元人民币 | 1,800,878,797.46 | 730,718,579.81 | 2,745,778,030.79 | 95,820,024.68 | 104,665,246.8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鑫铂(香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子公司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伏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实现中国“走出去”的战略,通过前期市场调研,东南亚地区的组件产能规模正逐年扩大,国内知名光伏组件企业相继进入设厂、投产,东南亚市场前景非常可观。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在越南和马来西亚投资运营,能够发挥当地有利的关税政策及资源优势,更好地贴近市场、服务客户,有利于公司海外客户的开拓和份额的提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将产生积极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务实、开拓、进取”的价值理念,以“树铝业标杆,铸民族品牌”为使命,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特别是华东市场及华北市场的行业地位,以公司多年来在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为依托,以募投项目为载体,以铝产业转型升级、铝型材产业链的延伸与价值提升和业务布局为战略方向,借力于内外部资源,持续提升公司产能、推动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升级,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建筑等各类中高端铝合金型材生产及铝部件精加工的服务商。
(一)未来三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1、在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工艺技术改良、产能扩充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光伏、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铝型材生产销售能力和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顺应铝型材产业链的延伸与价值提升的发展趋势,利用公司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节能建筑领域深厚技术积累和市场沉淀,持续沿着铝型材产业链进行延伸并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3、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加大成本管控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销售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超过80%。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铝棒。公司采购铝棒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 的模式,其定价模式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铝棒加工费” 的方式,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通过上海有色金属网等公开交易市场的铝锭现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加工费” 的定价模式,且生产周期较短,在铝锭价格波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由于客户订单下达到交付产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相应主要原材料铝棒的采购时间对材料成本的影响具有滞后性,若未来铝锭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持续严密关注原材料供需趋势,提高原材料行情分析能力;规范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尽量降低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加强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铝制品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中,市场竞争逐步分化,马太效应日益显著。高端铝制品应用领域对技术要求高,市场需求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大型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作为基础,匹配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高精度的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而中低端市场绝大部分市场被区域性中小型企业占据,市场竞争剧烈,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企业生存压力加剧。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铝制品市场,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与技术投入,并有效扩大在中高端市场的产品占用率,将因市场竞争的加剧限制自身的盈利、发展和壮大,为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继续通过整合内外部的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品的技术升级并提高其附加值,打造以技术和质量为核心的产品竞争力,扩大在中高端市场的占用率。
3、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回收管理,将绩效考核指标与客户的回款密切挂钩,通过加强客户的客户信用管理工作,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3月21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金证券、天风证券、首创证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富国基金、华夏基金、固禾资产、长江资管、光大资管、韶夏投资、泰康资产、信泰人寿、中银基金、海富通基金、浦银安盛基金、青骊资产、中再资产、清华控股、祐益峰资产、东方资管、泰达宏利基金、长江养老、中邮人寿、诚盛投资、方正富邦基金、建信信托、大威德投资、中融基金、敦和资管、光大兴陇、红土创新、承珞资本、禾永投资、华夏财富创新、广东民投、长城财富、远望角投资、上海保银投资、幻方量化、荷和投资、山证国际、深梧资产、宝新能源、慎知资产、海南富道、汇升投资、昊泽致远、景林投资、泰康基金、中邮创业基金、吴翠婷、上海递归、深圳正圆、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泰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Destination Partners、弘毅远方基金、中金公司、途灵、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基投资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德汇投研、高毅资产、合众资管、金辇、长隽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广州云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亿投资、pinpoint、兴业基金、沙钢投资、筌笠、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青藤资产、茂源资本、大道资产、长城财富、全天候私募证券基金投资管理(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基金、上海文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建信理财、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杭州利一路营业部、嘉实基金、东兴基金、圆信永丰、河南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城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郑州市鑫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晨曦(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恩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贝莱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平安理财 | 2022年度公司整体状况、2022年的出货量和产品结构情况、目前公司的产能情况如何、2023年一季度的订单情况如何、目前加工费情况、2023年光伏行业的需求如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进展情况、6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投产进度、对公司的核心人员采取了哪些激励机制、海外建厂规划、铝价波动的影响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1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天汇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鼎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鸿运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彤源投资、西安瀑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猊投资、杭州长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君弘资产管理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守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钜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宝基金、富安达基金、汇丰晋信 | ||||||
2023年04月06日 | 线上会议/进门财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通过“进门财经”平台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新能源汽车2023年的景气度、2023年光伏行业的需求如何、公司未来的产能规划、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2 |
2023年04月28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夏基金、富国基金、信泰保险、天风证券、中金资管、华泰资产、东兴基金、海通资管、诺安基金、长安国际信托、上海汇利资管、中泰自营、上海辰翔资管、银华基金、国联安基金、东证资管、国元证券 | 2023年一季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目前的产能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度、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如何、海外建厂进度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3 |
2023年05月31日 | 策略会现场 | 其他 | 机构 | 浙商证券、中英人寿、中银基金、九泰基金、信泰人寿、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华银天夏基金、南方基金、林汉峰、格林基金、汐泰投资、浦银安盛、申万菱信、英大投资、迎瞬资产、韶夏投资、长江证券、长城基金、西南证券、天风证券、景顺长城、广发基金、前海开源、GIC、Janchor Partners Limited、招商基金、中海基金、鹏扬基金、Pinpoint、WT、碧云资本、建信基金、中邮基金、兴业银行资管、国投基金、太平养老、东吴基金、路博迈、3W基金、安信基金、建信养老、华泰资产、高瓴资本、博时基金、博道基金、平安资管、中信自营、中金资管、UG、BNP、摩根华鑫、东方阿尔法、汇添富基金、华夏基金、中金公司 | 公司的产能情况、加工费情况、2023年光伏行业的需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最新进展、6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投产进度、海外建厂的进度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4 |
2023年06月30日 | 策略会现 | 其他 | 机构 | 中信证券、上海远希、松熙资产、上海和谐汇一资产 | 产能分布、新能源汽车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
场、公司、电话会 | 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嘉实基金、鹏华基金、朱雀基金、华安基金、国泰君安、创金合信基金 | 零部件项目的最新进展、6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投产进度、海外建厂的进度、铝边框的替代风险等 | 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5 | |||
2023年09月12日 | 线上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加的投资者 | 公司的工业铝型材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应用情况、越南建厂的进度、上半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是如何进行成本管理、上半年公司出口业务如何、公司目前有哪些技术储备、公司下半年的经营计划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6 |
2023年10月26日 | 线上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进门财经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2023年整体出货量、再生铝项目的进展情况、海外产能建设的情况、公司市占率的目标、新能源汽车客户的拓展情况、公司三季度盈利情况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7 |
2023年11月30日 | 策略会/公司会议室/线上会议/进门财经 | 其他 | 机构 | 浙商证券策略会、建信基金、博时基金、浙商证券、华夏基金、华鑫证券、东海证券、华福证券、广发证券、浙江中拓、国投瑞银、东方红、兴业证券 | 2023年全年的出货情况、再生铝项目的进展情况、海外产能建设的情况、新能源汽车客户的拓展情况、公司再生铝的原材料来源等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8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为全体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 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同时,公司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会议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唐开健先生。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2023年4月6日公司通过进门财经(https://s.comein.cn)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出席了相关活动,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6、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完善公正、透明、有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交流与合作,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2、资产独立完整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对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的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独立运作,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79% | 2023年01月30日 | 2023年01月31日 | 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3.94% | 2023年03月08日 | 2023年03月09日 | 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3.49% | 2023年04月10日 | 2023年04月11日 | 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51%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7月01日 | 详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88% | 2023年09月04日 | 2023年09月05日 | 详见《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唐开健 | 男 | 46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56,422,690 | 56,422,690 | ||||
陈未荣 | 男 | 45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4,031,256 | -90,000 | 3,941,256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
李正培 | 男 | 49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6,489,504 | 6,489,504 | ||||
李杰 | 男 | 45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4,393,424 | -150,000 | 4,243,424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
樊祥勇 | 男 | 4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冯飞 | 男 | 4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419,988 | 419,988 | ||||
赵婷婷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赵明健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常伟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3,000 | 3,000 | ||||
李静 | 女 | 3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韦金柱 | 男 | 6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唐金勇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曹宏山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华东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
苏周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
刘汉薰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张海涛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业绩指标未达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
李长江 | 男 | 35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6年09月04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72,559,862 | -480,000 | 72,079,86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程锦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期届满离任 |
张培华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期届满离任 |
齐新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期届满离任 |
冯飞 | 董事、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改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韦金柱 | 监事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改任公司监事 |
唐金勇 | 监事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改任公司监事 |
周新民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期届满离任 |
孙金玉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期届满离任 |
李长江 | 财务总监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公司财务总监 |
苏周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华东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3年09月04日 | 董事会换届任公司副总经理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唐开健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年6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苏州鑫铂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天长天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鑫铂铝材执行董事; 2021年10月至今担任鑫铂光伏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天哲节能监事;2022年 6 月至今任鑫铂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鑫铂环保科技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曾获得安徽省“特支计划”第四批创业领军人才、滁州市“全市优秀退役军人”、天长市“2018年度优秀企业家”、滁州市“2019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滁州市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安徽省第七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退役军人创业之星”等奖项。
陈未荣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安徽省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任销售员;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监事;2013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正培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上海华申电器仪表成套公司历任采购员、采购主管;2002年3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上海斯特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2007年5月至今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7年2月担任安徽奥润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杰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业务计划部部长;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担任银盾斯金监事;2017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天哲节能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
担任鑫铂铝材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鑫铂光伏总经理。2022年2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樊祥勇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苏州73043部队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政治教导员;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鑫发铝业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冯飞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赵婷婷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至今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营业部财务负责人。2022年7月至今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梅山路营业部财务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明健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1月至2000年11月就职于天长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年11月至2023年2月就职于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2023年2月至今就职于安徽君若律师事务所;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伟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安徽宿县地委党校讲师;1999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安徽宿州市委党校讲师;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任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挂职);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6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李静女士,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任会计;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专员;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任风险评审专员;2016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监事、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金勇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8月至1991年10月就职于天长市消防水带厂任统计员;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天长市龙集乡工业经济委员会任统计会计;2000年1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安徽天明电缆有限公司任会计;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3年8月2023年9月先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韦金柱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5月至1990年12月就职于天长市消防水带厂历任采购员、生产厂长;1991年1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天长市龙河工业线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先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李正培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上海华申电器仪表成套公司历任采购员、采购主管;2002年3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上海斯特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2007年5月至今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7年2月担任安徽奥润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樊祥勇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苏州73043部队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政治教导员;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鑫发铝业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曹宏山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5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平阳县海星纸张有限责任公司任业务员;2006年6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温州经典纸业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厦门市湖里区轩博纸业经营部任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冯飞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7年8
月历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刘汉薰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厦门警备区排长、队长、股长、处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任福建军曜圣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华东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山东区域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副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周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美国麒麟轮胎公司北京办事处先后担任采购主管、任采购经理;2010年10月至2019年6月先后担任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采购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南京建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海涛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长江先生,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安徽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审计员 ;2013年11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任高级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安徽美沃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就职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唐开健 | 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09月01日 | - | 否 |
唐开健 | 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09月01日 | - | 否 |
李杰 | 天长市天哲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12月01日 | - | 否 |
常伟 | 石河子大学 | 教师 | 2020年11月02日 | - | 是 |
赵婷婷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营业部 | 财务负责人 | 2011年12月01日 | - | 是 |
赵明健 | 安徽君若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3年02月01日 | -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除独立董事外,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其薪酬由工资、津贴和绩效奖励等组成,均不存在在关联企业领薪情形,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法定养老金以外的退休金计划。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全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唐开健 | 男 | 46 | 董事长 | 现任 | 69.39 | 否 |
李杰 | 男 | 45 | 副董事长 | 现任 | 68.85 | 否 |
陈未荣 | 男 | 45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65.97 | 否 |
李正培 | 男 | 49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53.26 | 否 |
樊祥勇 | 男 | 4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5.02 | 否 |
冯飞 | 男 | 4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62.48 | 否 |
程锦 | 女 | 54 | 离任董事 | 离任 | 0 | 否 |
赵婷婷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赵明健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常伟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韦金柱 | 男 | 6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59.14 | 否 |
唐金勇 | 女 | 55 | 监事 | 现任 | 53.96 | 否 |
曹宏山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2.53 | 否 |
孙金玉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18 | 否 |
周新民 | 男 | 50 | 离任副总经理 | 离任 | 19.54 | 否 |
张培华 | 男 | 45 | 离任监事 | 离任 | 31.85 | 否 |
李静 | 女 | 3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8.34 | 否 |
齐新 | 男 | 48 | 离任监事 | 离任 | 5.46 | 否 |
刘汉薰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3.53 | 否 |
张海涛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4.51 | 否 |
华东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9.82 | 否 |
苏周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2.61 | 否 |
李长江 | 3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5.4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59.85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1月04日 | 2023年01月05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2月20日 | 2023年02月21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3月20日 | 2023年03月21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18日 | 2023年04月19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05月30日 | 2023年05月31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6月13日 | 2023年06月14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7月04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8月17日 | 2023年08月18日 | 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9月04日 | 2023年09月05日 | 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26日 | 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08日 | 2023年12月09日 | 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唐开健 | 12 | 9 | 3 | 0 | 0 | 否 | 5 |
陈未荣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李正培 | 12 | 12 | 0 | 0 | 0 | 否 | 5 |
李杰 | 12 | 11 | 1 | 0 | 0 | 否 | 5 |
樊祥勇 | 12 | 11 | 1 | 0 | 0 | 否 | 5 |
冯飞 | 12 | 11 | 1 | 0 | 0 | 否 | 5 |
赵婷婷 | 12 | 0 | 12 | 0 | 0 | 否 | 5 |
赵明健 | 12 | 0 | 12 | 0 | 0 | 否 | 5 |
常伟 | 12 | 0 | 12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切实本着诚信勤勉义务履行职责。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赵婷婷(独立董事)、赵明健(独立董事)、李杰 | 4 | 2023年03月20日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无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定期报告 |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无 | |||
2023年08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定期报告 |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无 |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 |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无 |
定期报告 | |||||||
提名委员会 | 赵明健(独立董事)、常伟(独立董事)、唐开健 | 1 | 2023年01月04日 | 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常伟(独立董事)、赵婷婷(独立董事)、李正培 | 1 | 2023年03月20日 | 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查 |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 同意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8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28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6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26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500 |
销售人员 | 90 |
技术人员 | 278 |
财务人员 | 44 |
行政人员 | 357 |
合计 | 4,26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4 |
本科 | 223 |
大专 | 429 |
大专以下 | 3,613 |
合计 | 4,269 |
2、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资结构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及福利补贴组成。固定工资参照当地企业工资水平,结合岗位特点、职务高低、员工学历、专业资质、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主要根据员工岗位价值和职业技能评估确定;加班工资系员工应工作需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所获得的补偿;福利补贴包括有关员工的通讯、交通、伙食、高温、岗位及住房及相关福利等,是公司整体薪酬体系的重要补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集约化管理,鼓励员工积极提升工作技能和业绩;鼓励员工高效率地工作,控制运营成本、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持续学习,已建立系统、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为不同阶段、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符合其需求的培训。公司抓实干部队伍培养,导入定制化领导力培训项目,自主开发管理干部培训课程;抓牢储备人才培养,开立储备人才专项培训计划,持续跟踪培训效果;重视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适应性培训、创新工程技术人员轮岗交叉培训等。公司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压实各级责任,深化现场管理,
持续提升学习积极性,特别重视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考促学、以练代教,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积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84,733.3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190,043.69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7,622,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29,524,427.4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77,557,861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1,023,144.4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1,023,144.40 |
可分配利润(元) | 154,336,832.1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公司总股本178,430,061股,扣除公司至披露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72,200股后的股份数177,557,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71,023,144.40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71,023,144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3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因上述业绩指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拟对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
销价格为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24.56元/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将注销价格由24.56元/股调整至24.36元/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李杰 | 副董事长 | 500,000 | 24.34 | 350,000 | |||||||||
陈未荣 | 董事、总经理 | 300,000 | 24.34 | 210,000 | |||||||||
张海涛 | 董事会秘书 | 200,000 | 24.34 | 140,000 |
刘汉薰 | 副总经理 | 200,000 | 24.34 | 140,000 | |||||||||
合计 | -- | -- | -- | 1,200,000 | -- | 840,000 | |||||||
备注(如有) | 因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股票激励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2023、2024、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即新增“铝制品出货量”指标考核维度,按照铝制品出货量或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如下: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3 年 | 指标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或指标 2:以 2021 公司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3 年公司铝制品出货量增长至不低于基数的 26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4 年 | 指标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60%;或指标 2:以 2021 公司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4 年公司铝制品出货量增长至不低于基数的 37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5 年 | 指标 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0%;或指标 2:以 2021 公司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5 年公司铝制品出货量增长至不低于基数的 490%;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鑫铂(香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子公司 | 已设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公司控制环境无效;(2)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1、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 于),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人员的任何舞弊;(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 于),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3、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2、重要缺 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3%,但小 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一般 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 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3%,则认定为 一般缺陷。 | 1、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合并财 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2、重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 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3%,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3、直接或 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小 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3%,则认 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鑫铂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义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重视环保、热心公益、强化党建,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规范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次,召开董事会12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或列席)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策;独立董事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投资依据。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积极主动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互动易平台、接待来访、专用电话等多种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共计回复投资者提问44条,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次,并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并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四)依法纳税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诚信纳税”理念,认真学习并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报告期内,公司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公司已连续多年被评为本市的纳税大户,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五)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合
法权益;除按国家规定标准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外,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还有意外伤害险及住院医疗险、用餐补贴、劳动防护用品、福利用品、过节物资等。并依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进行员工薪酬的整体调整。
(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的标准建立了公司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并先后成功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排污许可证》等证书。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工业生产的环保要求进行生产,公司在生产流程设计、设备选择方面均十分关注环保问题。公司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废水,含镍废水单独处理达标后与其他污水混合,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进行循环运用或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管道排入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废气,由废气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经由排气筒排放;对固体废弃物,公司均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置。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及检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天长天鼎及李正培 |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 2021年01月29日 | 2021.2.10-2024.2.10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李正培、李杰、陈未荣、 程锦、 韦金柱、唐金勇、曹宏山、孙金玉、周新民、樊祥勇、冯飞 |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其他承诺 | 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张培华、李静、齐新 |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其他承诺 | 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监事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李正培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如果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3、在本人持有 5%以上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 | 稳定股价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21年01月29日 | 2021.2.10-2024.2.10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公司董事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 2021年01月29日 | 2021.2.10-2024.2.10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得发行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责令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生效后之日起三十日内, 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购回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得发行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责令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生效后之日起三十日内,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约束措施 |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凡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1-3 项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在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长天鼎、滁州安元、芜湖毅达、黄山毅达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不利用本人/本企业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2、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1-4 项承诺。6、如因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唐开健 |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 如果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前未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以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鑫铂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 2021年01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其他承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2023年02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3年02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21,571.01 | 685,219.83 | 10,706,790.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17,090.43 | 730,440.26 | 2,747,530.69 |
未分配利润 | 291,050,212.34 | -45,220.43 | 291,004,991.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5,904,190.39 | -45,220.43 | 955,858,969.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5,904,190.39 | -45,220.43 | 955,858,969.96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61,063.16 | 389,264.03 | 29,550,327.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09,595.29 | 428,187.80 | 4,037,783.09 |
未分配利润 | 444,519,178.36 | -38,923.77 | 444,480,254.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7,868,273.18 | -38,923.77 | 1,887,829,349.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7,868,273.18 | -38,923.77 | 1,887,829,349.41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16,386,777.57 | -6,296.66 | 16,380,480.91 |
2.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重新界定后对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金额减少4,921,112.51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921,112.51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6,092,439.33元。
3.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宁云、孙青、杜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宁云1年、孙青3年、杜杰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因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其他诉讼 | 1,277.64 | 否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借款、票据、保函业务等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具体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鑫铂铝材、鑫铂新能源与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具体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3年03月2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3年10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2021年6月15日,公司与怡合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入写字楼,租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租赁面积1,005.12平方米,不含税租金1,000,333.72元/年。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8,000 | 2023年07月2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8,000 | 2023年09月15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8,000 | 2023年09月21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8月2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2年10月12日 | 5,000 | 2023年04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为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5,000 | 2023年11月1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为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2年10月12日 | 5,000 | 2023年05月08日 | 334.7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为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5,000 | 2023年08月17日 | 19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为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2年10月12日 | 3,000 | 2023年02月1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1月2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2月11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5,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2年10月1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0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2年10月12日 | 4,000 | 2023年04月07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日起三年 | ||||||||||
鑫铂科技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科技 | 2021年10月26日 | 6,000 | 2022年07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鑫发铝业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 | 2023年10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发铝业 | 2022年10月12日 | 2,530 | 2023年03月17日 | 2,53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发铝业 | 2022年10月12日 | 2,957.17 | 2023年06月26日 | 1,7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2023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 | 否 | 否 | ||
鑫铂新能源 | 2023年06月14日 | 32,000 | 2023年12月07日 | 24,814.1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鑫铂环保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0 | 2023年12月11日 | 15,890.91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2年10月12日 | 12,000 | 2023年03月24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0月1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0月1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日起三年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3,000 | 2023年11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3日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2年10月12日 | 10,000 | 2023年04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07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4,000 | 2023年08月15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 | 2023年09月1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2,000 | 2023年10月2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 | 2023年11月0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0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1月0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鑫铂光伏 | 2023年06月14日 | 10,000 | 2023年11月1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5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9,865.0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49,865.07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9,865.0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9,865.07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11%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487,498 | 53.85% | -944,918 | -944,918 | 78,542,580 | 53.4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9,487,498 | 53.85% | -944,918 | -944,918 | 78,542,580 | 53.4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345,120 | 4.30% | 6,345,120 | 4.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3,142,378 | 49.55% | -944,918 | -944,918 | 72,197,460 | 49.1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134,639 | 46.15% | 234,218 | 234,218 | 68,368,857 | 46.5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8,134,639 | 46.15% | 234,218 | 234,218 | 68,368,857 | 46.5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7,622,137 | 100.00% | -710,700 | -710,700 | 146,911,43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因上述业绩指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对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2年6月16日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12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7.0786万股,由于解除限售股的持有人为公司董监高,因此实际解除限售股数为
84.2696万股(25%)。
(3)2023年9月4日,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张培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因此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离任锁定规定,新增锁定60.8478万股。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31,518,624股,截至2023年12月27日,本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登记结算机构对新增股份的登记,且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上表及本节其他描述系根据2023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填列。2024年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691.1437万股增加至17,843.006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691.143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843.0061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减少94.4918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3.4218万股,股份总数减少71.07万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10,700股 ,股本由 14,762.2137万股减少至14,691.1437万股 。对公司2023年度的影响为: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减少,导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所增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增加。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唐开健 | 56,422,690 | 842,697 | 55,579,993 | 首发前限售股 | 解除限售日期为自2023年12月18日 | |
李杰 | 3,420,068 | 150,000 | 3,270,068 | 董监高限售股 | 董监高限售股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陈未荣 | 3,098,442 | 90,000 | 3,008,442 | 董监高限售股 | 董监高限售股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张培华 | 1,825,434 | 608,478 | 2,433,912 | 董监高离职限售股 | 解除限售日期为自2024年3月5日 | |
张海涛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股权激励 | 拟解除限售期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更正后)》 | |
刘汉薰 | 200,000 | 60,000 | 140,000 | 股权激励 | 拟解除限售期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更正 |
后)》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除李杰、陈未荣、张海涛、刘汉薰) | 1,169,000 | 350,700 | 818,300 | 股权激励 | 拟解除限售期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更正后)》 | |
合计 | 66,335,634 | 608,478 | 1,553,397 | 65,390,71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27日 | 27.92元/股 | 31,518,624 | 2024年01月18日 | 31,518,624 | 2024-001 | 2024年01月04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不适用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2023年1月4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1月30日,鑫铂股份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2023年2月20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3年3月8日,鑫铂股份依法定程序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5、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6、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有限期为12个月。
7、2023年12月08日,鑫铂股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2023年12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2月2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08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2,440.6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257,541.3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1,518,6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37,738,917.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登记结算机构对新增股份的登记,且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024年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691.1437万股增加至17,843.006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691.143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843.0061万元。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修订)(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因上述业绩指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对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1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96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唐开健 | 境内自然人 | 38.41% | 56,422,690 | 55,579,993 | 842,697 | 质押 | 26,990,000 | |
李正培 | 境内自然人 | 4.42% | 6,489,504 | 6,489,504 | 不适用 | |||
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2% | 6,345,120 | 6,345,120 | 不适用 |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3% | 4,748,129 | -1,110,300 | 4,748,129 | 不适用 | ||
李杰 | 境内自然人 | 2.89% | 4,243,424 | -150,000 | 3,270,068 | 973,356 | 质押 | 2,420,000 |
陈未荣 | 境内自然人 | 2.68% | 3,941,256 | -90,000 | 3,008,442 | 932,814 | 质押 | 1,070,000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2% | 3,852,500 | 3,852,500 | 不适用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 其他 | 1.89% | 2,776,481 | 2,776,481 | 不适用 | |||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9% | 2,622,879 | -680,400 | 2,622,879 | 不适用 | ||
张培华 | 境内自然人 | 1.66% | 2,433,912 | 2,433,912 | 0 | 质押 | 1,510,00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唐开健为天长天鼎的实际控制人,唐开健通过天长天鼎控制公司634.512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后股份的42.73%2、前十名股东中,李正培为唐开健妹妹的配偶,互为关联方;3、前十名股东中,芜湖毅达、黄山毅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4、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748,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8,129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3,85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2,50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 2,776,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6,481 |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622,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2,8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2,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2,751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79,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9,956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9,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9,86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53,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3,53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3,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762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999,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86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芜湖毅达、黄山毅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1,579,956 | 1.08% |
张培华 | 新增 | 0 | 0.00% | 2,433,912 | 1.66%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唐开健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唐开健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备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18,6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08元,扣除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2,440.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257,541.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登记结算机构对新增股份的登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4 年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24年1月18日,唐开健合计控制公司35.18%股份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3月21日 | 710,700 | 0.48% | 1,745.4792 | 2023.5.30-2023.6.30 | 回购注销 | 710,700 | 24.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4]230Z078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宁云、孙青、杜杰 |
审计报告正文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铂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铂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鑫铂股份主要从事铝合金型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3年度,鑫铂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为682,131.74万元。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7.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营业收入账面金额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8.营业
收入及营业成本”。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鑫铂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鑫铂股份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收入交易相关的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产品出库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发票以及银行收款回单或收款凭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执行分析程序,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和毛利率波动分析,并结合应收账款等报表项目的审计,分析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对于重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对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确认收入交易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至客户签收单、出口报关单和提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鑫铂股份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5,707.1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1,118.83万元。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的账面金额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重大,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账龄、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的行业现状等。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可回收性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
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检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情况、客户信誉情况、历史坏账情况等,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测试应收账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鑫铂股份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鑫铂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鑫铂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鑫铂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鑫铂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铂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鑫铂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鑫铂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500,695,496.47 | 641,204,138.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863,661.36 | 67,364,227.05 |
应收账款 | 1,945,882,815.59 | 985,973,367.13 |
应收款项融资 | 446,379,387.16 | 222,215,180.96 |
预付款项 | 14,792,349.53 | 3,677,683.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353,854.89 | 5,619,660.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77,503,836.82 | 365,210,435.4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655,205.48 | 51,756,328.77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289,378.38 | 110,697,497.47 |
流动资产合计 | 5,680,415,985.68 | 2,453,718,518.8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18,550.61 |
投资性房地产 | 1,625,551.15 | 7,851,079.75 |
固定资产 | 1,832,267,441.83 | 1,038,607,618.36 |
在建工程 | 470,053,867.00 | 299,492,244.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3,741.34 | 55,110,520.08 |
无形资产 | 117,202,799.01 | 74,308,950.2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6,064.89 | 669,809.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119,860.91 | 29,550,327.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1,362,250.37 | 477,021,403.6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15,430,127.11 | 1,982,611,953.35 |
资产总计 | 8,595,846,112.79 | 4,436,330,472.1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85,016,593.02 | 1,978,504,446.0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账款 | 551,368,955.63 | 303,389,657.58 |
预收款项 | 193,470.34 | 112,474.36 |
合同负债 | 4,860,094.69 | 5,753,926.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392,451.98 | 18,476,731.79 |
应交税费 | 46,850,997.03 | 35,688,387.08 |
其他应付款 | 48,383,572.43 | 66,800,669.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682,203.41 | 12,834,215.23 |
其他流动负债 | 631,812.17 | 748,010.41 |
流动负债合计 | 4,840,380,150.70 | 2,424,308,518.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43,566,602.00 | 69,93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17,843.8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0,580,433.11 | 49,906,977.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37,783.0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4,147,035.11 | 124,192,604.35 |
负债合计 | 5,544,527,185.81 | 2,548,501,122.7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8,430,061.00 | 147,622,1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6,996,512.83 | 1,334,923,509.96 |
减:库存股 | 40,031,362.00 | 57,661,46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645,482.45 | 18,464,907.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11,278,232.70 | 444,480,254.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51,318,926.98 | 1,887,829,349.4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51,318,926.98 | 1,887,829,349.4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595,846,112.79 | 4,436,330,472.19 |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政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74,203,052.39 | 414,043,464.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16,849.31 | |
应收账款 | 550,102,635.12 | 406,030,983.99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835,489.96 | 73,291,916.62 |
预付款项 | 291,032,474.42 | 607,471.71 |
其他应收款 | 138,095,566.46 | 625,360,001.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3,119,853.51 | 76,192,770.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655,205.48 | 51,756,328.77 |
其他流动资产 | 48,442,363.42 | 35,192,364.29 |
流动资产合计 | 3,015,503,490.07 | 1,682,475,302.0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8,847,600.05 | 968,847,600.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18,550.6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25,551.15 | |
固定资产 | 259,586,288.08 | 175,550,390.76 |
在建工程 | 730,706.05 | 240,205.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751,572.18 | |
无形资产 | 13,822,394.74 | 8,292,366.8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50,446.41 | 14,508,638.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543,806.76 | 322,884,598.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31,425,343.85 | 1,535,075,372.64 |
资产总计 | 4,646,928,833.92 | 3,217,550,674.6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7,284,799.99 | 352,914,417.3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65,000,000.00 | 706,500,000.00 |
应付账款 | 56,297,746.30 | 41,978,692.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28,759.33 | 1,473,260.64 |
应付职工薪酬 | 8,684,304.31 | 5,244,229.13 |
应交税费 | 2,229,591.23 | 654,250.22 |
其他应付款 | 494,902,193.14 | 471,984,093.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15,029.68 | 11,538,794.66 |
其他流动负债 | 198,738.53 | 191,523.88 |
流动负债合计 | 2,076,141,162.51 | 1,592,479,261.8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9,850,000.00 | 39,96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159,889.07 | 21,415,830.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009,889.07 | 61,375,830.17 |
负债合计 | 2,126,151,051.58 | 1,653,855,091.9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8,430,061.00 | 147,622,13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03,396,768.75 | 1,327,176,049.62 |
减:库存股 | 40,031,362.00 | 57,661,46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645,482.45 | 18,464,907.86 |
未分配利润 | 154,336,832.14 | 128,093,948.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20,777,782.34 | 1,563,695,582.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646,928,833.92 | 3,217,550,674.6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821,317,415.93 | 4,221,406,886.16 |
其中:营业收入 | 6,821,317,415.93 | 4,221,406,886.1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491,733,047.68 | 4,040,149,789.14 |
其中:营业成本 | 5,970,645,343.05 | 3,733,715,140.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2,694,695.06 | 19,294,917.56 |
销售费用 | 27,301,548.03 | 17,620,491.74 |
管理费用 | 104,555,154.09 | 61,426,555.16 |
研发费用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财务费用 | 64,769,488.96 | 49,631,456.63 |
其中:利息费用 | 96,496,242.01 | 68,690,006.74 |
利息收入 | 30,093,021.50 | 21,126,587.90 |
加:其他收益 | 17,410,286.49 | 8,099,341.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14,255.76 | -975,813.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550.6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524,809.03 | -18,094,883.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95,227.43 | -583,304.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1,145.50 | 12,656.8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4,207,767.63 | 169,715,093.12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31,812.49 | 42,574,847.58 |
减:营业外支出 | 3,574,165.64 | 7,876,465.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6,265,414.48 | 204,413,474.73 |
减:所得税费用 | 23,904,574.38 | 16,380,480.9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08 | 1.3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2.08 | 1.3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长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政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366,161,753.46 | 1,924,038,513.51 |
减:营业成本 | 2,201,143,515.73 | 1,784,327,720.19 |
税金及附加 | 5,668,750.31 | 7,218,882.04 |
销售费用 | 7,255,701.23 | 5,208,745.43 |
管理费用 | 36,445,189.78 | 21,153,056.34 |
研发费用 | 74,570,579.38 | 65,269,185.80 |
财务费用 | 5,525,362.44 | 19,688,061.38 |
其中:利息费用 | 22,231,584.46 | 27,529,556.29 |
利息收入 | 19,484,368.68 | 11,978,163.41 |
加:其他收益 | 13,358,721.41 | 3,115,269.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89,821.50 | -975,813.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550.6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76,792.24 | -18,913,636.0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076.61 | -17,597.3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054.1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814,820.74 | 4,421,139.21 |
加:营业外收入 | 16,604,380.00 | 20,909,100.06 |
减:营业外支出 | 3,355,262.46 | 5,877,973.7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063,938.28 | 19,452,265.48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8,192.34 | -6,812,425.9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805,745.94 | 26,264,691.4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805,745.94 | 26,264,691.4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805,745.94 | 26,264,691.4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74,176,535.35 | 4,220,439,704.9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738,739.87 | 3,061,400.4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426,513.82 | 90,751,179.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4,341,789.04 | 4,314,252,285.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49,461,823.82 | 4,147,538,341.0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0,738,490.25 | 245,744,217.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851,322.08 | 109,821,459.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081,223.73 | 148,964,096.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86,132,859.88 | 4,652,068,114.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791,070.84 | -337,815,829.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03,081.47 | 305,129.8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3,081.47 | 305,129.8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2,819,798.13 | 817,194,294.0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840,958.98 | 9,439,702.2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660,757.11 | 826,633,996.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857,675.64 | -826,328,866.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9,257,541.39 | 829,359,533.71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98,795,930.12 | 2,065,9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7,000,000.00 | 208,226,877.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45,053,471.51 | 3,103,486,411.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9,400,000.00 | 868,526,404.4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522,171.47 | 111,008,662.5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8,269,150.23 | 798,441,867.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4,191,321.70 | 1,777,976,934.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0,862,149.81 | 1,325,509,477.3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0,213,403.33 | 161,364,781.8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203,308.57 | 190,838,526.7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2,416,711.90 | 352,203,308.5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27,395,353.95 | 2,181,938,582.5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42,184.0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96,058.80 | 30,414,394.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59,233,596.82 | 2,212,352,976.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66,578,890.36 | 1,527,399,026.0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596,103.22 | 75,810,630.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132,747.33 | 71,992,103.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72,755.88 | 445,219,47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3,280,496.79 | 2,120,421,232.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53,100.03 | 91,931,744.8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8,676.13 | 14,643,485.2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5,302,971.80 | 412,756,262.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531,647.93 | 427,399,747.6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901,473.56 | 66,463,701.7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9,216,524.72 | 886,739,702.2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117,998.28 | 953,203,403.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413,649.65 | -525,803,656.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69,257,541.39 | 826,570,581.8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7,514,190.40 | 395,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000,000.00 | 103,226,877.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3,771,731.79 | 1,325,297,459.6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3,210,000.00 | 213,52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754,915.67 | 59,215,597.0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8,528,975.69 | 575,366,293.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3,493,891.36 | 848,101,890.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277,840.43 | 477,195,569.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7,644,590.11 | 43,323,657.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004,620.53 | 93,680,962.5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4,649,210.64 | 137,004,620.5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7,622,137.00 | 1,334,923,509.96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444,519,178.36 | 1,887,868,273.18 | 1,887,868,27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8,923.77 | -38,923.77 | -38,923.7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622,137.00 | 1,334,923,509.96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444,480,254.59 | 1,887,829,349.41 | 1,887,829,349.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807,924.00 | 842,073,002.87 | -17,630,098.00 | 6,180,574.59 | 266,797,978.11 | 1,163,489,577.57 | 1,163,489,577.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360,840.10 | 302,360,840.10 | 302,360,840.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807,924.00 | 842,073,002.87 | -17,630,098.00 | 890,511,024.87 | 890,511,024.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518,624.00 | 837,738,917.39 | 869,257,541.39 | 869,257,541.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921,823.48 | 20,921,823.48 | 20,921,823.48 |
4.其他 | -710,700.00 | -16,587,738.00 | -17,630,098.00 | 331,660.00 | 331,660.00 | ||||||||||
(三)利润分配 | 6,180,574.59 | -35,562,861.99 | -29,382,287.40 | -29,382,287.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80,574.59 | 6,180,574.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82,287.40 | -29,382,287.40 | -29,382,287.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430,061.00 | 2,176,996,512.83 | 40,031,362.00 | 24,645,482.45 | 711,278,232.70 | 3,051,318,926.98 | 3,051,318,926.9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437,540.00 | 542,577,999.33 | 15,838,438.72 | 291,050,212.34 | 955,904,190.39 | 955,904,19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5,220.43 | -45,220.43 | -45,220.4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437,540.00 | 542,577,999.33 | 15,838,438.72 | 291,004,991.91 | 955,858,969.96 | 955,858,969.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84,597.00 | 792,345,510.63 | 57,661,460.00 | 2,626,469.14 | 153,475,262.68 | 931,970,379.45 | 931,970,37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032,993.82 | 188,032,993.82 | 188,032,993.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97,089.00 | 813,633,018.63 | 57,661,460.00 | 775,868,647.63 | 775,868,647.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97,089.00 | 806,659,077.46 | 826,556,166.46 | 826,556,166.46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73,941.17 | 6,973,941.17 | 6,973,941.17 | ||||||||||||
4.其他 | 57,661,460.00 | -57,661,460.00 | -57,661,460.00 | ||||||||||||
(三)利润分配 | 2,626,469.14 | -34,557,731.14 | -31,931,262.00 | -31,931,26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6,469.14 | -2,626,469.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931,262.00 | -31,931,262.00 | -31,931,26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287,508.00 | -21,287,5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287,508.00 | 21,287,50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622,137.00 | 1,334,923,509.96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444,480,254.59 | 1,887,829,349.41 | 1,887,829,349.4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7,622,137.00 | 1,327,176,049.62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128,093,948.19 | 1,563,695,582.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622,137.00 | 1,327,176,049.62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128,093,948.19 | 1,563,695,582.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807,924.00 | 876,220,719.13 | -17,630,098.00 | 6,180,574.59 | 26,242,883.95 | 957,082,199.67 | ||||||
(一)综合收益 | 61,805,745.94 | 61,805,745.94 |
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807,924.00 | 842,073,002.87 | -17,630,098.00 | 890,511,024.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518,624.00 | 837,738,917.39 | 869,257,541.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921,823.48 | 20,921,823.48 | ||||||||||
4.其他 | -710,700.00 | -16,587,738.00 | -17,630,098.00 | 331,660.00 | ||||||||
(三)利润分配 | 6,180,574.59 | -35,562,861.99 | -29,382,287.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80,574.59 | -6,180,574.5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82,287.40 | -29,382,287.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4,147,716.26 | 34,147,716.2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8,430,061.00 | 2,203,396,768.75 | 40,031,362.00 | 24,645,482.45 | 154,336,832.14 | 2,520,777,782.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6,437,540.00 | 534,830,538.99 | 15,838,438.72 | 136,386,987.89 | 793,493,505.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437,540.00 | 534,830,538.99 | 15,838,438.72 | 136,386,987.89 | 793,493,505.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84,597.00 | 792,345,510.63 | 57,661,460.00 | 2,626,469.14 | -8,293,039.70 | 770,202,077.07 | ||||||
(一)综合收益 | 26,264,691.44 | 26,264,691.44 |
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97,089.00 | 813,633,018.63 | 57,661,460.00 | 775,868,647.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97,089.00 | 806,659,077.46 | 826,556,166.4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73,941.17 | 6,973,941.17 | ||||||||||
4.其他 | 57,661,460.00 | -57,661,460.00 | ||||||||||
(三)利润分配 | 2,626,469.14 | -34,557,731.14 | -31,931,26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6,469.14 | -2,626,469.1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931,262.00 | -31,931,26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287,508.00 | -21,287,5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287,508.00 | -21,287,50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622,137.00 | 1,327,176,049.62 | 57,661,460.00 | 18,464,907.86 | 128,093,948.19 | 1,563,695,582.67 |
三、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鑫铂股份)是由安徽银盾斯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斯金)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取得34118100007618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61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43.754万元。2021年2月10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鑫铂股份”,证券代码为“003038”。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437,5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7,725,048.00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528,089股,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60.50元。截至2022年5月26日,本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5,253,137.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45,253,137.00元。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2,369,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截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计19人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7,661,46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36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292,460.00元,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4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622,137.00元,股本为147,622,137股。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公司申请回购注销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710,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6元/股。截至2023年6月16日止,公司已向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7,312,652.00元,全部以货币支付,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10,7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601,952.00元,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6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6,911,437.00元、股本人民币146,911,437.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31,518,6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42,440.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257,541.39元。截至2023年12月27日,本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78,430,061.00元,股本为人民币178,430,061.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普通股尚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且未经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审查。截至2024年4月25日,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铝棒材及铝型材、铝制品、轨道交通车辆铝部件、汽车铝部件、新能源光伏部件、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
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2.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公司将金额超过730万元的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投资预算金额较大、当期的发生额或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73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730万元的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
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
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
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
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
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
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2。
1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 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外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定期盘点,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4.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15.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6.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2。
17.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18.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0 | 5 | 9.50-11.88 |
模具 | 年限平均法 | 3 | 0 | 33.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1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22.长期资产减值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3.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24.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
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
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
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7.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根据内外销收入的不同,确认的具体方法为:
内销: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公司已取得签收单,公司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公司已取得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
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0.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25。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
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27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 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 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1.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85,219.8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730,440.2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5,220.4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5,220.43元;对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对2022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调整前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调整后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61,063.16 | 29,550,327.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09,595.29 | 4,037,783.09 |
未分配利润 | 444,519,178.36 | 444,480,254.59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6,386,777.57 | 16,380,480.91 |
本报告期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无需调整母公司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重新界定后对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金额减少4,921,112.51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921,112.51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6,092,439.33元。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加工劳务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8.25%、16.5%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鉑(香港)有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8.25%、16.5%,其他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税收优惠公司已通过安徽省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2年11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6148,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公司2023年度享受此优惠。
公司的子公司鑫发铝业已通过安徽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3年10月16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3020,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子公司鑫发铝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鑫发铝业2023年度享受此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子公司鑫铂科技、鑫铂光伏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鑫铂科技、鑫铂光伏2023年度享受此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84,789.53 | 92,470.36 |
银行存款 | 1,222,328,920.12 | 352,107,643.91 |
其他货币资金 | 1,278,281,786.82 | 289,004,024.38 |
其中:定期存款应收利息 | 8,177,904.56 | 1,731,919.19 |
合 计 | 2,500,695,496.47 | 641,204,138.65 |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88,493,552.00元、信用证保证金260,010,000.00元、期货保证金14,990,592.01元、保函保证金5,156,736.00元、锁汇保证金
1,450,000.00元及保证金账户利息8,177,904.56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长290.00%,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末收到特定对象投资者的投资款及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款增加。
2.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种类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 — | — | — |
商业承兑票据 | 27,224,906.71 | 1,361,245.35 | 25,863,661.36 | 70,909,712.68 | 3,545,485.63 | 67,364,227.05 |
合计 | 27,224,906.71 | 1,361,245.35 | 25,863,661.36 | 70,909,712.68 | 3,545,485.63 | 67,364,227.05 |
(2)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5,833,008.21 |
合计 | — | 5,833,008.2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224,906.71 | 100.00 | 1,361,245.35 | 5.00 | 25,863,661.36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27,224,906.71 | 100.00 | 1,361,245.35 | 5.00 | 25,863,661.36 |
合计 | 27,224,906.71 | 100.00 | 1,361,245.35 | 5.00 | 25,863,661.36 |
(续上表)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909,712.68 | 100.00 | 3,545,485.63 | 5.00 | 67,364,227.05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70,909,712.68 | 100.00 | 3,545,485.63 | 5.00 | 67,364,227.05 |
合计 | 70,909,712.68 | 100.00 | 3,545,485.63 | 5.00 | 67,364,227.05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按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224,906.71 | 1,361,245.35 | 5.00 | 70,909,712.68 | 3,545,485.63 | 5.00 |
合计 | 27,224,906.71 | 1,361,245.35 | 5.00 | 70,909,712.68 | 3,545,485.63 | 5.00 |
公司对于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5)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545,485.63 | -2,184,240.28 | — | — | — | 1,361,245.35 |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7)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下降61.61%,主要原因是本期客户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较少。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2,024,718,542.13 | 1,014,232,532.15 |
1至2年 | 16,212,988.07 | 22,093,601.05 |
2至3年 | 12,540,778.18 | 4,145,300.90 |
3至4年 | 1,452,992.47 | 1,697,431.10 |
4至5年 | 326,510.68 | 1,503,029.94 |
5年以上 | 1,819,304.58 | 1,758,016.31 |
小计 | 2,057,071,116.11 | 1,045,429,911.45 |
减:坏账准备 | 111,188,300.52 | 59,456,544.32 |
合计 | 1,945,882,815.59 | 985,973,367.1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690,316.64 | 0.57 | 5,370,726.16 | 45.94 | 6,319,590.48 |
1.其他零星应收款 | 11,690,316.64 | 0.57 | 5,370,726.16 | 45.94 | 6,319,590.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5,380,799.47 | 99.43 | 105,817,574.36 | 5.17 | 1,939,563,225.11 |
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 2,045,380,799.47 | 99.43 | 105,817,574.36 | 5.17 | 1,939,563,225.11 |
合计 | 2,057,071,116.11 | 100.00 | 111,188,300.52 | 5.41 | 1,945,882,815.59 |
(续上表)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35,992.39 | 0.58 | 5,392,699.05 | 89.34 | 643,293.34 |
1.其他零星应收款 | 6,035,992.39 | 0.58 | 5,392,699.05 | 89.34 | 643,293.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9,393,919.06 | 99.42 | 54,063,845.27 | 5.20 | 985,330,073.79 |
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 1,039,393,919.06 | 99.42 | 54,063,845.27 | 5.20 | 985,330,073.79 |
合计 | 1,045,429,911.45 | 100.00 | 59,456,544.32 | 5.69 | 985,973,367.13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3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其他零星应收款 | 11,690,316.64 | 5,370,726.16 | 客户经营异常或货款账龄较长,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合计 | 11,690,316.64 | 5,370,726.16 |
②于2023年12月31日,按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19,563,524.48 | 100,978,176.24 | 5.00 |
1至2年 | 15,788,599.94 | 1,578,860.00 | 10.00 |
2至3年 | 9,311,489.61 | 2,793,446.88 | 30.00 |
3至4年 | 370,555.14 | 185,277.57 | 50.00 |
4至5年 | 324,083.15 | 259,266.52 | 80.00 |
5年以上 | 22,547.15 | 22,547.15 | 100.00 |
合计 | 2,045,380,799.47 | 105,817,574.36 | 5.17 |
(续上表)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14,181,808.67 | 50,709,090.43 | 5.00 |
1至2年 | 22,042,098.91 | 2,204,209.88 | 10.00 |
2至3年 | 2,219,695.22 | 665,908.56 | 30.00 |
3至4年 | 927,769.11 | 463,884.56 | 50.00 |
4至5年 | 8,976.54 | 7,181.23 | 80.00 |
5年以上 | 13,570.61 | 13,570.61 | 100.00 |
合计 | 1,039,393,919.06 | 54,063,845.27 | 5.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9,456,544.32 | 54,827,929.45 | 2,374,143.51 | 722,029.74 | — | 111,188,300.52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22,029.7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327,021,350.56 | 15.90 | 16,351,067.53 |
第二名 | 297,923,734.01 | 14.48 | 14,896,379.25 |
第三名 | 270,515,065.85 | 13.15 | 13,525,753.29 |
第四名 | 227,885,033.18 | 11.08 | 11,394,251.66 |
第五名 | 144,922,821.08 | 7.05 | 7,246,141.05 |
合计 | 1,268,268,004.68 | 61.66 | 63,413,592.78 |
(6)应收账款余额期末比期初增长96.77%,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合同期内未结算的销货款相应增加。
4.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应收票据 | 445,307,593.96 | 222,215,180.96 |
应收账款 | 1,071,793.20 | — |
合计 | 446,379,387.16 | 222,215,180.96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系公司持有的迪链收款凭证。
(2)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63,970,724.53 | — |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 1,963,970,724.53 | —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且相关银行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票据违约事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
(4)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计提比例(%)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46,435,797.33 | — | — | |
1.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445,307,593.96 | — | — | |
2.组合2应收账款 | 1,128,203.37 | 5.00 | 56,410.17 | |
合计 | 446,435,797.33 | 0.01 | 56,410.17 |
(续上表)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计提比例(%)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22,215,180.96 | — | — | |
1.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222,215,180.96 | — | — | |
合计 | 222,215,180.96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5)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比期初增长100.9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长,收到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较多。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776,057.57 | 99.88 | 2,709,962.97 | 73.69 |
1至2年 | 5,187.00 | 0.04 | 967,720.03 | 26.31 |
2至3年 | 11,104.96 | 0.08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4,792,349.53 | 100.00 | 3,677,683.00 | 100.00 |
(2)期末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4,762,302.53 | 32.19 |
第二名 | 4,605,287.42 | 31.13 |
第三名 | 1,348,519.32 | 9.12 |
第四名 | 759,657.07 | 5.14 |
第五名 | 577,976.69 | 3.91 |
合计 | 12,053,743.03 | 81.49 |
(4)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302.22%,主要原因是公司产销量增长,生产备货预付的材料款相应增加。
6.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7,353,854.89 | 5,619,660.35 |
合计 | 7,353,854.89 | 5,619,660.35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7,161,736.37 | 5,449,542.48 |
1至2年 | 225,946.43 | 460,883.35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至3年 | 459,790.77 | 54,000.00 |
3至4年 | 50,000.00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小计 | 7,897,473.57 | 5,964,425.83 |
减:坏账准备 | 543,618.68 | 344,765.48 |
合计 | 7,353,854.89 | 5,619,660.35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出口退税 | 3,210,487.99 | 2,663,574.05 |
保证金、押金 | 2,611,325.66 | 1,858,365.66 |
备用金 | 445,017.44 | 58,103.28 |
其他 | 1,630,642.48 | 1,384,382.84 |
小计 | 7,897,473.57 | 5,964,425.83 |
减:坏账准备 | 543,618.68 | 344,765.48 |
合计 | 7,353,854.89 | 5,619,660.35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7,897,473.57 | 543,618.68 | 7,353,854.89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7,897,473.57 | 543,618.68 | 7,353,854.89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97,473.57 | 6.88 | 543,618.68 | 7,353,854.89 |
类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1.组合3:其他应收款 | 7,897,473.57 | 6.88 | 543,618.68 | 7,353,854.89 |
合计 | 7,897,473.57 | 6.88 | 543,618.68 | 7,353,854.89 |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B.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5,964,425.83 | 344,765.48 | 5,619,660.35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5,964,425.83 | 344,765.48 | 5,619,660.35 |
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64,425.83 | 5.78 | 344,765.48 | 5,619,660.35 |
1.组合3:其他应收款 | 5,964,425.83 | 5.78 | 344,765.48 | 5,619,660.35 |
合计 | 5,964,425.83 | 5.78 | 344,765.48 | 5,619,660.35 |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44,765.48 | 198,853.20 | — | — | — | 543,618.68 |
⑤本期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出口退税 | 3,210,487.99 | 1年以内 | 40.65 | 160,524.4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2,000,000.00 | 1年以内 | 25.32 | 100,0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三名 | 设备处置款 | 555,000.00 | 1年以内 | 7.03 | 27,75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96,459.20 | 1-2年、2-3年 | 3.75 | 86,937.76 |
第五名 | 代扣代缴 | 277,009.99 | 1年以内 | 3.51 | 13,850.50 |
合计 | 6,338,957.18 | 80.26 | 389,062.66 |
⑦本期本公司无涉及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⑧其他应收款余额期末比期初增长32.41%,主要原因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及支付的保证金增加。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5,557,927.79 | — | 225,557,927.79 | 136,453,990.22 | — | 136,453,990.22 |
库存商品 | 205,999,961.51 | 1,618,357.50 | 204,381,604.01 | 115,130,656.41 | 528,497.66 | 114,602,158.75 |
自制半成品 | 110,728,817.97 | 1,391,567.99 | 109,337,249.98 | 78,463,572.16 | 72,412.09 | 78,391,160.07 |
委托加工物资 | 12,847,088.59 | — | 12,847,088.59 | 24,200,771.58 | — | 24,200,771.58 |
发出商品 | 25,379,966.45 | — | 25,379,966.45 | 11,562,354.84 | — | 11,562,354.84 |
合计 | 580,513,762.31 | 3,009,925.49 | 577,503,836.82 | 365,811,345.21 | 600,909.75 | 365,210,435.46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528,497.66 | 1,504,397.98 | — | 414,538.14 | — | 1,618,357.50 |
自制半成品 | 72,412.09 | 1,390,829.45 | — | 71,673.55 | — | 1,391,567.99 |
合计 | 600,909.75 | 2,895,227.43 | — | 486,211.69 | — | 3,009,925.49 |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存货余额期末比期初增长58.69%,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的销售订单增加,按订单储备的产品和原材料相应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32,655,205.48 | 51,756,328.77 |
减:减值准备 | — | — |
合计 | 32,655,205.48 | 51,756,328.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期初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于本期到期。9.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 | 126,836,116.20 | 109,102,457.83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1,933,332.93 | 1,518,229.46 |
预缴印花税 | — | 76,810.18 |
合同取得成本 | 519,929.25 | — |
合计 | 129,289,378.38 | 110,697,497.47 |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18,550.61 | — |
合计 | 15,018,550.61 | — |
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公司本期参与设立了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13,421,605.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70,105.12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9,870,105.12 |
4.2023年12月31日 | 3,551,500.0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2022年12月31日 | 5,570,525.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7,526.28 |
(1)计提或摊销 | 637,526.28 |
(2)固定资产转入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82,102.80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4,282,102.80 |
4.2023年12月31日 | 1,925,948.85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年12月31日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2023年12月31日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625,551.15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851,079.75 |
(2)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3)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期末比期初下降73.54%,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出租房屋到期后转回至固定资产金额较大。12.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1,832,267,441.83 | 1,038,607,618.36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832,267,441.83 | 1,038,607,618.36 |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模具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633,461,816.46 | 456,684,803.03 | 100,562,240.67 | 4,888,933.31 | 31,324,461.96 | 1,226,922,255.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849,828.75 | 599,297,887.53 | 73,939,117.63 | 2,899,152.85 | 19,630,250.36 | 976,616,237.12 |
(1)购置 | — | 12,578,900.01 | 73,939,117.63 | 2,057,589.51 | 11,681,056.32 | 100,256,663.47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0,979,723.63 | 526,247,939.19 | — | 841,563.34 | 7,934,403.66 | 806,003,629.82 |
(3)其他转入 | 9,870,105.12 | 60,471,048.33 | — | — | 14,790.38 | 70,355,943.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940.18 | 10,005,154.28 | 17,183,802.25 | — | 21,451.75 | 27,381,348.46 |
(1)处置或报废 | 170,940.18 | 10,005,154.28 | 17,183,802.25 | — | 21,451.75 | 27,381,348.46 |
(2)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914,140,705.03 | 1,045,977,536.28 | 157,317,556.05 | 7,788,086.16 | 50,933,260.57 | 2,176,157,144.09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年12月31日 | 63,455,502.39 | 57,332,623.20 | 56,184,757.44 | 2,567,808.14 | 8,773,945.90 | 188,314,637.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609,164.64 | 84,037,845.25 | 35,821,008.28 | 1,270,502.10 | 8,113,090.83 | 174,851,611.10 |
(1)计提 | 41,327,061.84 | 68,395,570.27 | 35,821,008.28 | 1,270,502.10 | 8,099,039.97 | 154,913,182.46 |
(2)其他转入 | 4,282,102.80 | 15,642,274.98 | — | — | 14,050.86 | 19,938,428.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017.05 | 6,591,529.90 | 12,621,619.24 | — | 9,379.72 | 19,276,545.91 |
(1)处置或报废 | 54,017.05 | 6,591,529.90 | 12,621,619.24 | — | 9,379.72 | 19,276,545.91 |
(2)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109,010,649.98 | 134,778,938.55 | 79,384,146.48 | 3,838,310.24 | 16,877,657.01 | 343,889,702.26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模具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805,130,055.05 | 911,198,597.73 | 77,933,409.57 | 3,949,775.92 | 34,055,603.56 | 1,832,267,441.83 |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570,006,314.07 | 399,352,179.83 | 44,377,483.23 | 2,321,125.17 | 22,550,516.06 | 1,038,607,618.36 |
注:其他转入系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到期从使用权资产及递延收益转入。
②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③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1#多层厂房 | 7,786,317.74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科技所属厂房于2021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铝材2#厂房 | 14,309,424.05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铝材所属厂房于2022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铝材3#厂房 | 19,375,424.22 | |
铝材4#厂房 | 29,086,327.93 | |
铝材1#宿舍楼 | 10,466,638.40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铝材所属宿舍楼于2022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铝材2#宿舍楼 | 10,472,416.42 | |
铝材1#厂房 | 26,488,446.25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铝材所属厂房于2023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铝材3#宿舍楼 | 11,592,275.82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铝材所属宿舍楼于2023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新能源1#厂房 | 67,330,096.15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新能源所属厂房于2023年度完工,截止2023年12月末产权证书办理程序尚未完成 |
新能2#厂房 | 54,447,350.20 |
⑤期末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增长77.37%,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及年
产200万套高端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13.在建工程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470,053,867.00 | 299,492,244.36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470,053,867.00 | 299,492,244.36 |
(2)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 224,811,830.24 | — | 224,811,830.24 | — | — | — |
年产200万套高端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 | 186,679,603.96 | — | 186,679,603.96 | 60,926,261.50 | — | 60,926,261.50 |
卧式自动氧化着色生产线 | 21,482,824.96 | 21,482,824.96 | — | — | — | |
厂房加建工程 | 8,158,435.70 | — | 8,158,435.70 | — | — | — |
氧化生产线2号线 | 5,495,575.22 | 5,495,575.22 | — | — | — | |
YPL-2000T挤压机生产线安装 | 4,286,203.73 | — | 4,286,203.73 | — | — | — |
氧化线土建工程 | 3,415,105.17 | — | 3,415,105.17 | — | — | — |
铝型材喷砂机设备安装 | 2,481,769.91 | 2,481,769.91 | — | — | — | |
配电房工程及其他 | 13,242,518.11 | — | 13,242,518.11 | — | — | — |
年产1.5万吨高端节能系统门窗铝型材项目 | — | — | — | 31,752,468.80 | — | 31,752,468.80 |
年产10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 — | — | — | 206,064,459.01 | — | 206,064,459.01 |
喷砂机等机器设备安装 | — | — | — | 749,055.05 | — | 749,055.05 |
合计 | 470,053,867.00 | — | 470,053,867.00 | 299,492,244.36 | — | 299,492,244.36 |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年产10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 68,786.28万元 | 206,064,459.01 | 48,207,665.63 | 254,272,124.64 | — | — |
年产200万套高端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 | 123,855.80万元 | 60,926,261.50 | 437,046,543.04 | 311,293,200.58 | — | 186,679,603.96 |
年产1.5万吨高端节能系统门窗铝型材项目 | 18,016.71万元 | 31,752,468.80 | 38,963,925.29 | 70,716,394.09 | — | — |
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 204,039.46万元 | — | 224,811,830.24 | — | — | 224,811,830.24 |
合计 | 298,743,189.31 | 749,029,964.20 | 636,281,719.31 | — | 411,491,434.20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 100.00 | 2,607,554.01 | — | — | 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年产200万套高端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 | 40.00 | 5,040,775.22 | 5,040,775.22 | 4.10 | 金融机构贷款 |
年产1.5万吨高端节能系统门窗铝型材项目 | 100.00 | — | — | — | 金融机构贷款 |
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 11.00 | 1,358,843.69 | 1,358,843.69 | 3.00 | 金融机构贷款 |
合计 | — | 9,007,172.92 | 6,399,618.91 | — | — |
③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长56.95%,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非公开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14.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3,627,016.76 | 80,075,440.76 | 14,790.38 | 83,717,247.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0,075,440.76 | 14,790.38 | 80,090,231.14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80,075,440.76 | 14,790.38 | 80,090,231.14 |
4.2023年12月31日 | 3,627,016.76 | — | — | 3,627,016.76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年12月31日 | 1,914,265.58 | 26,678,411.38 | 14,050.86 | 28,606,727.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9,009.84 | 1,008,549.22 | — | 2,217,559.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7,686,960.60 | 14,050.86 | 27,701,011.46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2)其他转出 | — | 27,686,960.60 | 14,050.86 | 27,701,011.46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4.2023年12月31日 | 3,123,275.42 | — | — | 3,123,275.42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年12月31日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503,741.34 | — | — | 503,741.34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712,751.18 | 53,397,029.38 | 739.52 | 55,110,520.08 |
使用权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下降95.67%,主要原因是融资租赁款偿还完毕后相应资产转回至固定资产金额较大。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78,804,630.21 | 1,198,885.43 | 80,003,515.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502,555.00 | 558,793.80 | 45,061,348.80 |
(1)购置 | 44,502,555.00 | 558,793.80 | 45,061,348.80 |
(2)内部研发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123,307,185.21 | 1,757,679.23 | 125,064,864.44 |
二、累计摊销 | |||
1.2022年12月31日 | 5,103,823.48 | 590,741.91 | 5,694,56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7,699.53 | 199,800.51 | 2,167,500.04 |
(1)计提 | 1,967,699.53 | 199,800.51 | 2,167,500.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4.2023年12月31日 | 7,071,523.01 | 790,542.42 | 7,862,065.43 |
三、减值准备 | |||
1.2022年12月31日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16,235,662.20 | 967,136.81 | 117,202,799.01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3,700,806.73 | 608,143.52 | 74,308,950.25 |
(2)期末公司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新能源土地使用权 | 18,067,573.33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新能源购买的一宗土地,土地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光伏土地使用权 | 637,845.15 | 本公司之子公司鑫铂光伏购买的一宗土地,土地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4)无形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增长56.32%,主要原因是本期竞得两宗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6.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晋合办公楼装修费 | 669,809.73 | — | 393,744.84 | — | 276,064.89 |
合计 | 669,809.73 | — | 393,744.84 | — | 276,064.89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下降58.78%,主要原因是装修费在本期按既定的方法摊销。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113,149,574.72 | 24,122,861.89 | 62,317,743.11 | 12,516,456.56 |
可抵扣亏损 | 58,120,531.18 | 11,667,901.97 | 34,311,499.99 | 6,768,839.16 |
递延收益 | 59,423,025.75 | 13,955,508.27 | 39,101,518.63 | 8,714,342.51 |
股份支付费用 | 8,958,505.11 | 1,343,775.77 | 6,973,941.17 | 1,046,091.18 |
资产减值准备 | 3,009,925.49 | 716,786.22 | 600,909.75 | 90,136.47 |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 922,375.76 | 236,120.56 | 141,109.04 | 25,197.28 |
租赁负债 | 503,741.34 | 125,935.34 | 1,557,056.13 | 389,264.03 |
合计 | 244,087,679.35 | 52,168,890.02 | 145,003,777.82 | 29,550,327.1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9,909,169.55 | 4,873,805.62 | 15,159,800.00 | 3,579,664.90 |
使用权资产 | 503,741.34 | 125,935.34 | 1,712,751.18 | 428,187.80 |
固定资产折旧 | 338,828.29 | 46,505.56 | 199,535.93 | 29,930.39 |
公允价值变动 | 18,550.61 | 2,782.59 | — | — |
合计 | 20,770,289.79 | 5,049,029.11 | 17,072,087.11 | 4,037,783.0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于2022年12月31日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于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49,029.11 | 47,119,860.91 | — | 29,550,327.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49,029.11 | — | — | 4,037,783.0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可抵扣亏损 | 35,064,419.77 | 7,201,933.72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1,029,052.32 |
合计 | 35,064,419.77 | 8,230,986.0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备注 |
2024年 | — | — | — |
2025年 | — | 120,113.12 | — |
2026年 | 154,500.07 | 3,281,469.68 | — |
2027年 | 16,066,641.57 | 3,800,350.92 | — |
2028年 | 18,843,278.13 | — | |
合计 | 35,064,419.77 | 7,201,933.72 | — |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76.54%,主要原因是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及可抵扣亏损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年以上定期存款 | 402,143,550.67 | 452,408,947.93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9,218,699.70 | 24,612,455.70 |
合计 | 431,362,250.37 | 477,021,403.63 |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278,278,784.57 | 1,278,278,784.57 | 质押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764,535,330.30 | 700,570,757.92 | 抵押、无产权证 |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2,143,550.67 | 402,143,550.67 | 质押 | 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42,260,271.13 | 135,147,257.57 | 质押 | 保理 |
无形资产 | 103,490,649.74 | 98,881,702.96 | 抵押、无产权证 |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 |
在建工程 | 59,350,140.99 | 59,350,140.99 | 抵押 | 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655,205.48 | 32,655,205.48 | 质押 | 保证金 |
合计 | 2,782,713,932.88 | 2,707,027,400.16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289,000,830.08 | 289,000,830.08 | 质押 | 保证金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投资性房地产 | 9,870,105.12 | 6,056,832.38 | 抵押 | 抵押 |
固定资产 | 365,191,237.00 | 329,870,704.23 | 抵押、无产权证 |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 |
无形资产 | 44,146,150.03 | 40,329,645.78 | 抵押 | 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2,408,947.93 | 452,408,947.93 | 质押 | 保证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756,328.77 | 51,756,328.77 | 质押 | 保证金 |
合计 | 1,212,373,598.93 | 1,169,423,289.17 | — | — |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270,000,000.00 | 37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75,000,000.00 | 105,000,000.00 |
抵押借款 | 55,300,000.00 | 182,400,000.00 |
应付票据贴现 | 2,366,000,000.00 | 580,000,000.00 |
信用证贴现 | 967,989,600.00 | 753,500,000.00 |
保理融资款 | 170,117,228.12 |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18,934.45 | 764,246.02 |
利息调整 | -19,909,169.55 | -15,159,800.00 |
合计 | 3,985,016,593.02 | 1,978,504,446.02 |
(2)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长101.42%,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了票据、信用证贴现。21.应付票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0 | 2,000,000.00 |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开立用于结算采购款的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40,000,000.00元,主要是到期日接近期末,票据持有方暂未办理到期承兑手续,截至2024年4月25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均已办理承兑。22.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392,917,777.48 | 192,492,603.26 |
应付材料款、加工费 | 136,876,755.61 | 99,048,999.06 |
应付运费 | 11,025,986.21 | 5,789,083.85 |
其他 | 10,548,436.33 | 6,058,971.41 |
合计 | 551,368,955.63 | 303,389,657.58 |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8,558,819.63 | 质保金 |
单位2 | 12,684,346.27 | 质保金 |
单位3 | 10,089,927.21 | 质保金 |
单位4 | 7,860,807.42 | 质保金 |
合 计 | 49,193,900.53 |
(3)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81.74%,主要原因是公司年产60万吨再生铝等项目处于建设中,信用期内未结算的工程及设备款相应增加。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收租金 | 193,470.34 | 112,474.36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本期无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预收款项。
(4)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长72.01%,主要原因是预收房租款增加。
24.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收商品款 | 4,860,094.69 | 5,753,926.19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18,476,731.79 | 352,334,752.65 | 333,419,032.46 | 37,392,451.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7,611,738.56 | 17,611,738.56 | — |
合计 | 18,476,731.79 | 369,946,491.21 | 351,030,771.02 | 37,392,451.98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476,731.79 | 323,969,388.29 | 305,053,668.10 | 37,392,451.9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5,775,235.20 | 15,775,235.2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8,413,684.87 | 8,413,684.87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7,414,625.20 | 7,414,625.20 | — |
工伤保险费 | — | 999,059.67 | 999,059.67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3,260,411.76 | 3,260,411.76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916,032.53 | 916,032.53 | — |
合计 | 18,476,731.79 | 352,334,752.65 | 333,419,032.46 | 37,392,451.9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16,983,630.26 | 16,983,630.26 | — |
2.失业保险费 | — | 628,108.30 | 628,108.30 | — |
合计 | — | 17,611,738.56 | 17,611,738.56 | — |
(4)期末余额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增长102.38%,主要原因是本期产销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期末计提的工资及奖金相应增加。26.应交税费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 | 37,782,681.93 | 26,938,307.26 |
印花税 | 4,441,576.18 | 484,200.37 |
房产税 | 1,524,025.54 | 951,936.47 |
土地使用税 | 1,410,135.63 | 852,777.93 |
增值税 | 482,203.06 | 5,549,837.72 |
个人所得税 | 106,126.41 | 126,981.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807.40 | 211,112.50 |
教育费附加 | 32,296.84 | 116,875.60 |
地方教育附加 | 21,531.18 | 39,705.17 |
其他税费 | 990,612.86 | 416,652.76 |
合计 | 46,850,997.03 | 35,688,387.08 |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长31.28%,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比2022年度同期增长,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
27.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48,383,572.43 | 66,800,669.77 |
合计 | 48,383,572.43 | 66,800,669.77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0,031,362.00 | 57,661,460.00 |
押金、保证金 | 7,578,671.61 | 9,017,485.63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 | 773,538.82 | 121,724.14 |
合计 | 48,383,572.43 | 66,800,669.77 |
②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4,292,500.00 | 4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820,918.01 | 84,474.0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8,785.40 | 12,709,741.19 |
合计 | 115,682,203.41 | 12,834,215.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2024年度需偿还的长期借款金额较大。29.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待转销项税额 | 631,812.17 | 748,010.41 |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利率区间 |
抵押借款 | 612,359,102.00 | 69,970,000.00 | 3.00%-4.10% |
保证借款 | 96,000,000.00 | — | 3.35% |
信用借款 | 49,500,000.00 | — | 3.95% |
小计 | 757,859,102.00 | 69,97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4,292,500.00 | 40,000.00 | |
合计 | 643,566,602.00 | 69,930,000.00 |
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长期借款。
31.租赁负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571,738.99 | 13,419,157.4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53.59 | 391,572.32 |
小计 | 568,785.40 | 13,027,585.0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8,785.40 | 12,709,741.19 |
合计 | — | 317,843.89 |
租赁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同时将2024年度需偿还的租赁负债全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0,910,037.11 | 33,900,000.00 | 4,229,604.00 | 60,580,433.11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补助 | 9,460,000.00 | — | 9,46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9,536,940.26 | — | 9,536,940.26 | — | 售后回租 |
合计 | 49,906,977.37 | 33,900,000.00 | 23,226,544.26 | 60,580,433.11 |
33.股本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以“—”表示) | 2023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7,622,137.00 | 30,807,924.00 | — | — | — | 30,807,924.00 | 178,430,061.00 |
本期股本变化情况详见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
34.资本公积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03,369,676.39 | 837,738,917.39 | 16,587,738.00 | 2,124,520,855.78 |
其他资本公积 | 31,553,833.57 | 20,921,823.48 | — | 52,475,657.05 |
合计 | 1,334,923,509.96 | 858,660,740.87 | 16,587,738.00 | 2,176,996,512.83 |
本期增加的资本溢价系溢价增资所致,本期减少的资本溢价系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支付利息所致。本期增加的其他资本公积系授予限制性股票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增长63.08%,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溢价金额较
大。
35.库存股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首次) | 57,661,460.00 | — | 17,630,098.00 | 40,031,362.00 |
合计 | 57,661,460.00 | — | 17,630,098.00 | 40,031,362.00 |
库存股期末较期初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本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36.盈余公积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18,464,907.86 | 6,180,574.59 | — | 24,645,482.45 |
合计 | 18,464,907.86 | 6,180,574.59 | — | 24,645,482.45 |
37.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4,519,178.36 | 291,050,212.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8,923.77 | -45,220.4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4,480,254.59 | 291,004,991.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180,574.59 | 2,626,469.14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382,287.40 | 31,931,26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1,278,232.70 | 444,480,254.59 |
38.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4,200,709,788.06 | 3,731,303,379.75 |
其他业务 | 50,195,507.68 | 15,296,722.92 | 20,697,098.10 | 2,411,760.95 |
合计 | 6,821,317,415.93 | 5,970,645,343.05 | 4,221,406,886.16 | 3,733,715,140.70 |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分解信息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新能源光伏 | 5,856,499,446.68 | 5,128,000,077.04 | 3,365,161,625.19 | 2,999,220,532.64 |
汽车轻量化 | 89,845,570.09 | 87,885,652.24 | 54,542,735.64 | 47,551,402.12 |
其他 | 824,776,891.48 | 739,462,890.85 | 781,005,427.23 | 684,531,444.99 |
合计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4,200,709,788.06 | 3,731,303,379.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382,503,694.30 | 5,616,035,301.60 | 4,095,997,023.32 | 3,637,475,599.82 |
境外 | 388,618,213.95 | 339,313,318.53 | 104,712,764.74 | 93,827,779.94 |
合计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4,200,709,788.06 | 3,731,303,379.75 |
(2)履约义务的说明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3)本期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情况。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本期比上期分别增长61.59%、59.91%,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新能源光伏铝型材和铝部件的产销量持续增长,收入、成本相应增长。39.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9,043,197.18 | 4,888,067.59 |
印花税 | 6,891,379.06 | 1,826,949.88 |
房产税 | 5,573,735.35 | 2,353,935.31 |
土地使用税 | 4,554,338.16 | 2,710,034.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44,563.46 | 3,742,421.80 |
教育费附加 | 1,659,310.39 | 2,238,168.0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06,206.90 | 1,288,442.53 |
其他税费 | 321,964.56 | 246,897.62 |
合计 | 32,694,695.06 | 19,294,917.56 |
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长69.4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缴纳的印花税、地方水利建设
基金增加。40.销售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职工薪酬 | 15,549,335.28 | 13,154,750.59 |
业务招待费 | 4,188,036.96 | 2,148,233.80 |
差旅费 | 2,150,372.82 | 1,059,872.58 |
招投标费用 | 1,660,311.22 | 43,529.32 |
业务宣传费 | 1,185,927.95 | 22,763.41 |
咨询费 | 1,033,966.78 | 340,576.69 |
其他 | 1,533,597.02 | 850,765.35 |
合计 | 27,301,548.03 | 17,620,491.74 |
销售费用本期年比上期增长54.94%,主要原因销售收入增长,各项销售费用相应增加。41.管理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职工薪酬 | 47,132,752.08 | 27,978,880.51 |
股份支付 | 20,921,823.48 | 6,973,941.17 |
折旧费 | 14,775,569.24 | 9,614,935.55 |
业务招待费 | 6,122,188.99 | 3,549,707.41 |
中介机构费用 | 3,259,549.42 | 4,450,710.20 |
水电费 | 2,822,680.90 | 2,496,808.36 |
办公费 | 2,179,636.59 | 2,157,418.98 |
差旅费 | 2,042,000.43 | 1,260,860.29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1,792.98 | 914,665.05 |
绿化费 | 1,006,925.00 | 520,241.00 |
保险费 | 715,660.26 | 327,734.64 |
维修费 | 535,504.02 | 221,102.68 |
低值易耗品 | 441,444.45 | 217,040.28 |
装修费 | 441,028.03 | 438,720.84 |
其他 | 766,598.22 | 303,788.20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合 计 | 104,555,154.09 | 61,426,555.16 |
管理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70.21%,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增加,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以及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大。42.研发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直接投入 | 232,666,107.68 | 118,723,091.60 |
职工薪酬 | 44,184,617.94 | 30,954,510.64 |
折旧费 | 14,036,309.74 | 8,496,748.30 |
其他费用 | 879,783.13 | 286,876.81 |
合计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研发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84.1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技术改进及新品研发的投入。
43.财务费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利息支出 | 96,496,242.01 | 68,690,006.74 |
减:利息收入 | 30,093,021.50 | 21,126,587.90 |
利息净支出 | 66,403,220.51 | 47,563,418.84 |
汇兑损失 | 3,591,376.14 | 449,886.00 |
减:汇兑收益 | 8,753,634.01 | 3,414,408.05 |
汇兑净损失 | -5,162,257.87 | -2,964,522.05 |
融资租赁摊销 | 389,989.56 | 1,737,029.45 |
银行手续费 | 3,138,536.76 | 3,295,530.39 |
合计 | 64,769,488.96 | 49,631,456.63 |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30.50%,主要原因是本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增加,承担的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44.其他收益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6,152,476.54 | 8,056,089.00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29,604.00 | 3,612,336.94 | 与资产相关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922,872.54 | 4,443,752.06 | 与收益相关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1,257,809.95 | 43,252.09 | |
其中:进项税加计扣除 | 11,108,703.69 | —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99,606.26 | 43,252.09 | |
退役士兵增值税减免 | 49,500.00 | — | |
合计 | 17,410,286.49 | 8,099,341.09 |
其他收益本期比上期增长114.96%,主要原因是本期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确认的其他收益较多。45.投资收益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期货平仓收益及交易费用 | -7,689,821.50 | -975,813.41 |
远期外汇结汇盈亏 | -624,434.26 | — |
合计 | -8,314,255.76 | -975,813.41 |
投资收益亏损本期比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发生亏损增加。
4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550.61 | — |
合计 | 18,550.61 | —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7.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453,785.94 | -15,434,668.01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184,240.28 | -2,818,507.52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56,410.17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8,853.20 | 158,291.99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合计 | -50,524,809.03 | -18,094,883.54 |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179.22%,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账款增长,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相应增加。
48.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2,895,227.43 | -583,304.91 |
合计 | -2,895,227.43 | -583,304.91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增长396.3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长。
49.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071,145.50 | 12,656.87 |
其中:固定资产 | -1,071,145.50 | 12,656.87 |
合计 | -1,071,145.50 | 12,656.87 |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设备处置产生了一定损失。
50.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1,797,320.83 | 42,474,449.00 | 41,797,320.83 |
罚款收入 | 3,826,194.34 | 75,055.00 | 3,826,194.34 |
其他 | 8,297.32 | 25,343.58 | 8,297.32 |
合计 | 45,631,812.49 | 42,574,847.58 | 45,631,812.49 |
51.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176,947.79 | 5,543,543.05 | 3,176,947.79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70,000.00 | 2,250,050.00 | 170,000.00 |
其他 | 227,217.85 | 82,872.92 | 227,217.85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计 | 3,574,165.64 | 7,876,465.97 | 3,574,165.64 |
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期减少54.6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5,511,891.19 | 33,933,764.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607,316.81 | -17,553,283.95 |
合计 | 23,904,574.38 | 16,380,480.9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利润总额 | 326,265,414.48 | 204,413,474.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8,939,812.17 | 30,662,021.2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8,199,308.52 | 13,786,475.7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989,812.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666.67 | -16,666.6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13,827.21 | 564,943.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57,746.51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567,770.10 | 1,061,637.2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3,741,730.44 | -30,667,742.93 |
所得税费用 | 23,904,574.38 | 16,380,480.91 |
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45.93%,,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带来利润总额增加,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53.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4,260,193.37 | 56,378,201.0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 33,900,000.00 | 23,979,110.00 |
利息收入 | 12,619,084.50 | 4,363,874.44 |
罚款 | 3,826,194.34 | — |
房租 | 752,582.99 | 1,235,924.48 |
押金、保证金 | — | 4,650,419.14 |
其他 | 1,068,458.62 | 143,650.67 |
合 计 | 86,426,513.82 | 90,751,179.79 |
②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研发费(不含薪酬、折旧) | 233,545,890.81 | 119,009,968.41 |
业务招待费 | 10,310,225.95 | 5,697,941.21 |
中介服务费 | 4,293,516.20 | 4,824,801.49 |
开立保证金 | 4,801,713.90 | 1,450,000.00 |
差旅费 | 4,101,905.72 | 2,320,732.87 |
银行手续费 | 3,139,907.59 | 3,295,530.39 |
水电费 | 2,822,680.90 | 2,496,808.36 |
保证金、押金 | 2,191,774.02 | 1,351,040.00 |
办公费 | 2,179,636.59 | 2,367,967.48 |
招投标费用 | 1,660,311.22 | 43,529.32 |
业务宣传费 | 1,185,927.95 | 22,763.41 |
绿化费用 | 1,006,925.00 | 520,241.00 |
其他 | 4,840,807.88 | 5,562,772.91 |
合 计 | 276,081,223.73 | 148,964,096.85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产业投资基金认购 | 15,000,000.00 | —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期货投资 | 14,840,958.98 | 9,439,702.20 |
合 计 | 29,840,958.98 | 9,439,702.2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承兑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 377,000,000.00 | 208,226,877.81 |
合 计 | 377,000,000.00 | 208,226,877.81 |
②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票据承兑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 1,268,109,079.82 | 771,000,000.00 |
融资租赁费 | 12,847,418.41 | 24,638,499.99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17,312,652.00 | — |
发行费用 | — | 2,803,367.25 |
合 计 | 1,298,269,150.23 | 798,441,867.24 |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978,504,446.02 | 2,670,906,828.12 | -4,994,681.12 | 659,400,000.00 | — | 3,985,016,593.02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 | — | 29,382,287.40 | 29,382,287.40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34,215.23 | 114,272,500.00 | 1,527,380.63 | 12,867,418.41 | 84,474.04 | 115,682,203.41 |
长期借款 | 69,930,000.00 | 613,616,602.00 | — | 39,980,000.00 | — | 643,566,602.00 |
租赁负债 | 317,843.89 | — | — | — | 317,843.89 | — |
合计 | 2,061,586,505.14 | 3,398,795,930.12 | 25,914,986.91 | 741,629,705.81 | 402,317.93 | 4,744,265,398.43 |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净利润 | 302,360,840.10 | 188,032,993.82 |
加:信用减值准备 | 50,524,809.03 | 18,094,883.54 |
资产减值准备 | 2,895,227.43 | 583,304.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4,913,182.46 | 76,686,349.63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5,712.49 | 1,277,464.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3,744.84 | 393,744.72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637,526.28 | 637,526.2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17,559.06 | 11,088,479.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1,145.50 | -12,656.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76,947.79 | 5,543,543.0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550.61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9,410,923.74 | 53,664,322.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14,255.76 | 975,813.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69,533.72 | -18,843,536.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37,783.09 | 1,290,252.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0,133,009.81 | -199,678,349.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5,391,759.07 | -532,185,666.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1,827,581.40 | 49,111,761.77 |
其他[注] | 16,120,109.58 | 5,523,94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791,070.84 | -337,815,829.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租入的资产(简化处理的除外)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22,416,711.90 | 352,203,308.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2,203,308.57 | 190,838,526.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0,213,403.33 | 161,364,781.87 |
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其他” 16,120,109.58 元为2023年度未付现的股份支付金额20,921,823.48 元和2023年度支付的保函保证金 4,801,713.90 元的差额。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情况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现金 | 1,222,416,711.90 | 352,203,308.57 |
其中:库存现金 | 84,789.53 | 92,470.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22,328,920.12 | 352,107,643.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002.25 | 3,194.30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2,416,711.90 | 352,203,308.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理由 |
冻结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70,100,880.01 | 287,268,910.89 | 保证金 |
应计利息 | 8,177,904.56 | 1,731,919.19 | 未实际收到 |
合 计 | 1,278,278,784.57 | 289,000,830.08 |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3年12月31日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50,734.31 | 7.0827 | 1,067,605.90 |
其中:美元 | 150,734.31 | 7.0827 | 1,067,605.90 |
应收账款 | 13,913,714.94 | 7.0827 | 98,546,668.81 |
其中:美元 | 13,913,714.94 | 7.0827 | 98,546,668.81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鑫鉑(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经营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和结算 |
56.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2023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88,618.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847,418.41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
A.租赁收入
项 目 | 2023年度金额 |
租赁收入 | 752,582.99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 |
B.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年 度 | 金额 |
2024年 | 850,465.00 |
2025年 | 892,988.50 |
2026年 | 928,490.50 |
2027年 | 956,345.00 |
2028年 | 985,035.50 |
2028年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589,844.50 |
年 度 | 金额 |
其中:1年以内(含1年) | 1,014,586.50 |
1-2年 | 1,045,024.00 |
2-3年 | 530,234.00 |
3年以上 | — |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直接投入 | 232,666,107.68 | 118,723,091.60 |
职工薪酬 | 44,184,617.94 | 30,954,510.64 |
折旧费 | 14,036,309.74 | 8,496,748.30 |
其他费用 | 879,783.13 | 286,876.81 |
合计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1,766,818.49 | 158,461,227.3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鑫鉑(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100%股权。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86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铝材研发、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铝材研发、销售 | 71.00 | 29.00 | 设立 |
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 | 8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100.00 | —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18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铝材研发、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铝材研发、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天长 | 安徽天长 | 铝材研发、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鑫鉑(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 万港元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铝材进出口 | 100.00 | — | 设立 |
十一、政府补助
1. 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按应收账款确认的政府补助情况。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0,910,037.11 | 33,900,000.00 | — | 4,229,604.00 | — | 60,580,433.11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9,460,000.00 | — | 9,460,000.00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0,370,037.11 | 33,900,000.00 | 9,460,000.00 | 4,229,604.00 | — | 60,580,433.11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其他收益 | 6,152,476.54 | 8,056,089.00 |
营业外收入 | 41,797,320.83 | 42,474,449.00 |
合计 | 47,949,797.37 | 50,530,538.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
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渡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
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本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金额较小,不存在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4. 金融资产转移
(1)按金融资产转移方式分类列示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5,833,008.21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不高,已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963,970,724.53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保理 | 应收账款保理 | 172,260,271.13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保理被追索的可能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应收账款保理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2,142,064,003.87 |
(2)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贴现 | 1,963,970,724.53 | -9,258,227.25 |
合计 | 1,963,970,724.53 | -9,258,227.25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446,379,387.16 | 15,018,550.61 | 461,397,937.7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446,379,387.16 | — | 446,379,387.1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15,018,550.61 | 15,018,550.61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446,379,387.16 | 15,018,550.61 | 461,397,937.77 |
于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22,215,180.96 | 222,215,180.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222,215,180.96 | — | 222,215,180.96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222,215,180.96 | — | 222,215,180.9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
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唐开健,直接持有本公司31.62%的股份,另唐开健为天长天鼎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天长天鼎持有鑫铂股份3.56%的股份,唐开健间接支配鑫铂股份3.56%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鑫铂股份35.18%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唐开健为鑫铂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无合营和联营企业。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陈未荣 | 董事、总经理 |
李杰 | 副董事长 |
李正培 | 董事、副总经理 |
樊祥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冯飞 | 董事、副总经理 |
常伟 | 独立董事 |
赵婷婷 | 独立董事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赵明健 | 独立董事 |
曹宏山、刘汉薰、华东、苏周 | 高级管理人员 |
张海涛 | 董事会秘书 |
李长江 | 财务负责人 |
李静 | 监事会主席 |
唐金勇 | 监事 |
韦金柱 | 职工监事 |
王珏 | 唐开健之配偶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无。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2-01-10 | 2023-01-05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000,000.00 | 2022-01-12 | 2023-01-11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01-25 | 2023-01-24 | 是 |
唐开健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01-26 | 2023-01-26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01-30 | 2023-01-28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03-08 | 2023-12-13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800,000.00 | 2022-03-18 | 2023-03-18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03-25 | 2023-01-25 | 是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唐开健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03-25 | 2023-03-25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03-28 | 2023-03-28 | 是 |
唐开健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2-04-13 | 2023-04-13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2-04-30 | 2023-03-28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06-20 | 2023-06-19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07-14 | 2023-07-14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29,970,000.00 | 2022-7-20 | 2025-7-19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2022-08-16 | 2023-08-12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0-10 | 2023-10-07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0-18 | 2023-10-18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0-19 | 2023-10-19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2-10-20 | 2023-10-20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0-27 | 2023-10-26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11-10 | 2023-11-09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12-01 | 2023-09-28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2-05 | 2023-12-04 | 是 |
唐开健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12-07 | 2023-12-07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2-12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12-29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30 | 是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01-17 | 2024-01-16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3-15 | 2024-03-15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780,000.00 | 2023-3-17 | 2025-3-17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3-20 | 2024-3-20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3-25 | 2024-3-25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989,600.00 | 2023-04-08 | 2024-04-08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06-25 | 2024-06-25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7-11 | 2024/1/11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3-8-9 | 2024-8-9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84,000,000.00 | 2023-8-21 | 2024/2/21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8-28 | 2024/2/28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09-05 | 2024/3/4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09-11 | 2024/3/11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09-26 | 2024-09-26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0-17 | 2024-10-17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0-20 | 2024/4/20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0-27 | 2024/4/27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11-13 | 2024-11-13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17 | 2024-05-17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11-20 | 2024-11-20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1-24 | 2024-11-24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12-7 | 2024-12-7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2-20 | 2024-06-20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2-20 | 2024-12-06 | 否 |
唐开健、王珏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2-25 | 2024-12-21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598,542.78 | 6,711,825.30 |
(6)其他关联交易
无。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管、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710,700.00 | 17,312,652.00 |
合计 | — | — | — | — | — | — | 710,700.00 | 17,312,652.00 |
(续上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董事、高管、核心人员 | — | — | 24.34元/股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目 | 2023年度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
项目 | 2023年度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7,895,764.65 |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9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2,369,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369,000.00元。
3.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核心人员 | 20,921,823.48 | — |
合计 | 20,921,823.48 | — |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0日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调整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解锁时,公司需满足的业绩条件,调整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2年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3年 | 指标1: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或指标2:以2021公司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3年公司铝制品出货量增长率不低于26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指标1: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60%;或指标2:以2021公司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4年公司铝制品出货量增长率不低于370%; |
针对2023年及2024年两个考核年度,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系数如下:
业绩完成率(R) | R≥100% | 80%≤R<100% | R<80% |
公司层面系数 | 1 | R | 0 |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或当期铝制品出货量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当期铝制品出货量完成率=
当期铝制品出货量实际增长率/当期铝制品出货量目标增长率
3、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和公司因并购而带来的净利润影响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2年度: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解除限售的股数×个人层面系数。
2023、2024及2025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解除限售的股数×公司层面系数×个人层面系数。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8,430,061股,扣除公司至披露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72,200股后的股份数177,557,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71,023,144.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71,023,14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9,453,205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2.境外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鑫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香港),再以鑫铂香港出资分别在越南和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鑫铂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越南)和“鑫铂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马来西亚)。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的发展和改革主管
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已完成鑫铂香港和鑫铂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鑫铂越南公司正在设立中。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截至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无。2.分部信息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新能源光伏 | 5,856,499,446.68 | 5,128,000,077.04 | 3,365,161,625.19 | 2,999,220,532.64 |
汽车轻量化 | 89,845,570.09 | 87,885,652.24 | 54,542,735.64 | 47,551,402.12 |
其他 | 824,776,891.48 | 739,462,890.85 | 781,005,427.23 | 684,531,444.99 |
合计 | 6,771,121,908.25 | 5,955,348,620.13 | 4,200,709,788.06 | 3,731,303,379.75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579,188,014.41 | 426,182,885.31 |
1至2年 | 358,039.98 | 446,110.10 |
2至3年 | 181,027.09 | 845,581.38 |
3至4年 | 267,005.02 | 326,510.68 |
4至5年 | 326,510.68 | 800,577.76 |
5年以上 | 814,148.37 | 735,600.35 |
小计 | 581,134,745.55 | 429,337,265.58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减:坏账准备 | 31,032,110.43 | 23,306,281.59 |
合计 | 550,102,635.12 | 406,030,983.9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949,046.40 | 1.02 | 1,825,032.28 | 30.68 | 4,124,014.12 |
1.其他零星应收款 | 5,949,046.40 | 1.02 | 1,825,032.28 | 30.68 | 4,124,014.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5,185,699.15 | 98.98 | 29,207,078.15 | 5.08 | 545,978,621.00 |
1.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 575,185,699.15 | 98.98 | 29,207,078.15 | 5.08 | 545,978,621.00 |
合计 | 581,134,745.55 | 100.00 | 31,032,110.43 | 5.34 | 550,102,635.12 |
(续上表)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16,058.49 | 0.35 | 1,516,058.49 | 100.00 | — |
1.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 676,501.69 | 0.16 | 676,501.69 | 100.00 | — |
2.安徽朝阳车链有限公司 | 276,400.00 | 0.06 | 276,400.00 | 100.00 | — |
3.江苏浩诚铝业有限公司 | 146,761.29 | 0.03 | 146,761.29 | 100.00 | — |
4.其他零星应收款 | 416,395.51 | 0.10 | 416,395.51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7,821,207.09 | 99.65 | 21,790,223.10 | 5.09 | 406,030,983.99 |
1.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 427,821,207.09 | 99.65 | 21,790,223.10 | 5.09 | 406,030,983.99 |
合计 | 429,337,265.58 | 100.00 | 23,306,281.59 | 5.43 | 406,030,983.99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2023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其他零星应收款 | 5,949,046.40 | 1,825,032.28 | 客户经营异常或货款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合计 | 5,949,046.40 | 1,825,032.28 |
②于2023年12月31日,按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74,032,996.76 | 28,701,649.84 | 5.00 |
1-2年 | 358,039.98 | 35,804.00 | 10.00 |
2-3年 | 181,027.09 | 54,308.13 | 30.00 |
3-4年 | 267,005.02 | 133,502.51 | 50.00 |
4-5年 | 324,083.15 | 259,266.52 | 80.00 |
5年以上 | 22,547.15 | 22,547.15 | 100.00 |
合计 | 575,185,699.15 | 29,207,078.15 | 5.08 |
(续上表)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6,182,885.31 | 21,309,144.26 | 5.00 |
1-2年 | 446,110.10 | 44,611.01 | 10.00 |
2-3年 | 845,581.38 | 253,674.41 | 30.00 |
3-4年 | 324,083.15 | 162,041.58 | 50.00 |
4-5年 | 8,976.54 | 7,181.23 | 80.00 |
5年以上 | 13,570.61 | 13,570.61 | 100.00 |
合计 | 427,821,207.09 | 21,790,223.10 | 5.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3,306,281.59 | 8,447,858.58 | — | 722,029.74 | — | 31,032,110.43 |
合计 | 23,306,281.59 | 8,447,858.58 | — | 722,029.74 | — | 31,032,110.43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22,029.7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第一名 | 227,885,033.18 | 39.21 | 11,394,251.66 |
第二名 | 200,528,490.92 | 34.51 | 10,026,424.55 |
第三名 | 23,823,236.82 | 4.10 | 1,191,161.84 |
第四名 | 14,551,263.17 | 2.50 | 727,563.16 |
第五名 | 11,449,604.33 | 1.97 | 572,480.22 |
合计 | 478,237,628.42 | 82.29 | 23,911,881.43 |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35.36%,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合同期内未结算的销货款相应增加。2.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138,095,566.46 | 625,360,001.02 |
合计 | 138,095,566.46 | 625,360,001.02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08,346,947.35 | 619,682,211.11 |
1至2年 | 10,005,208.05 | 31,421,752.34 |
2至3年 | 31,421,752.34 | 11,974,747.66 |
3至4年 | 8,332,105.21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小计 | 158,106,012.95 | 663,078,711.11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减:坏账准备 | 20,010,446.49 | 37,718,710.09 |
合计 | 138,095,566.46 | 625,360,001.02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关联方往来 | 157,527,437.52 | 661,858,143.80 |
备用金 | 167,266.44 | 34,403.28 |
保证金、押金 | — | 475,000.00 |
其他 | 411,308.99 | 711,164.03 |
小计 | 158,106,012.95 | 663,078,711.11 |
减:坏账准备 | 20,010,446.49 | 37,718,710.09 |
合计 | 138,095,566.46 | 625,360,001.02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58,106,012.95 | 20,010,446.49 | 138,095,566.46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158,106,012.95 | 20,010,446.49 | 138,095,566.46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106,012.95 | 12.66 | 20,010,446.49 | 138,095,566.46 |
1.组合3其他应收款 | 158,106,012.95 | 12.66 | 20,010,446.49 | 138,095,566.46 |
合计 | 158,106,012.95 | 12.66 | 20,010,446.49 | 138,095,566.46 |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B.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阶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663,078,711.11 | 37,718,710.09 | 625,360,001.02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663,078,711.11 | 37,718,710.09 | 625,360,001.02 |
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3,078,711.11 | 5.69 | 37,718,710.09 | 625,360,001.02 |
1.组合3其他应收款 | 663,078,711.11 | 5.69 | 37,718,710.09 | 625,360,001.02 |
合计 | 663,078,711.11 | 5.69 | 37,718,710.09 | 625,360,001.02 |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7,718,710.09 | -17,708,263.60 | — | — | — | 20,010,446.49 |
⑤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93,539,214.70 | 1年以内 | 59.16 | 4,676,960.74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49,764,301.38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31.48 | 14,593,360.90 |
第三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8,514,724.51 | 1年以内 | 5.39 | 425,736.23 |
第四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5,709,196.93 | 1年以内 | 3.61 | 285,459.85 |
第五名 | 代扣代缴 | 277,009.99 | 1年以内 | 0.18 | 13,850.5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合计 | 157,804,447.51 | 99.82 | 19,995,368.22 |
⑦本期无涉及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76.16%,主要原因是期末关联款减少。3.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58,847,600.05 | — | 1,058,847,600.05 | 968,847,600.05 | — | 968,847,600.0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 — |
合计 | 1,058,847,600.05 | — | 1,058,847,600.05 | 968,847,600.05 | — | 968,847,600.05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余额 |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 20,847,600.05 | — | — | 20,847,600.05 | — | — |
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616,000,000.00 | — | — | 616,000,000.00 | — | — |
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 | — | 80,000,000.00 | — | — |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 | — | 142,000,000.00 | — | — |
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90,000,000.00 | — | 90,000,000.00 | — | — |
合计 | 968,847,600.05 | 90,000,000.00 | — | 1,058,847,600.05 | — | — |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00,440,059.79 | 2,144,276,478.01 | 1,780,914,399.05 | 1,646,635,948.77 |
其他业务 | 65,721,693.67 | 56,867,037.72 | 143,124,114.46 | 137,691,771.42 |
合计 | 2,366,161,753.46 | 2,201,143,515.73 | 1,924,038,513.51 | 1,784,327,720.19 |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分解信息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新能源光伏 | 1,657,217,976.93 | 1,567,566,361.00 | 1,319,656,371.48 | 1,237,311,297.92 |
汽车轻量化 | 63,486,895.57 | 55,731,580.86 | 54,613,182.30 | 47,755,672.21 |
其他 | 579,735,187.29 | 520,978,536.15 | 406,644,845.27 | 361,568,978.64 |
合计 | 2,300,440,059.79 | 2,144,276,478.01 | 1,780,914,399.05 | 1,646,635,948.7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 | 2,253,449,347.45 | 2,099,694,231.48 | 1,733,511,694.84 | 1,604,874,254.21 |
华中 | 26,334,317.76 | 25,332,332.23 | 37,443,377.98 | 34,682,525.21 |
其他 | 20,656,394.58 | 19,249,914.30 | 9,959,326.23 | 7,079,169.35 |
合计 | 2,300,440,059.79 | 2,144,276,478.01 | 1,780,914,399.05 | 1,646,635,948.77 |
(2)履约义务的说明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3)本期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情况。
5.投资收益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期货平仓收益及交易费用 | -7,689,821.50 | -975,813.41 |
合计 | -7,689,821.50 | -975,813.41 |
投资收益亏损本期比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发生亏损增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3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48,093.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011,081.83 |
项 目 | 2023年度 | 说明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295,705.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74,143.5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37,273.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6,278,700.71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8,193,638.27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8,085,062.44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8,085,062.44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①2023年度
本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本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49 | 2.08 | 2.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4 | 1.89 | 1.89 |
②2022年度
本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5 | 1.36 | 1.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59 | 1.15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