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的决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2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25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543,82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713,37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902,257,200.00
减:保荐承销费68,866,635.48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833,390,564.52
减:其他发行费28,072,619.90
减:募集项目已投入金额53,701,592.8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4,135.86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或银行贷款78,700,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2,151,988.33
加:募集资金理财投资收益565,890.41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75,630,094.62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5,677,713.18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501,952,381.44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08,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3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3年8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9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自由大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0718490004000001965,506,903.85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581020100101151033249,366,647.88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165195880668123,663,520.11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31900274610118-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581020100101166405236,922,213.45募集资金专户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自由大路支行0710463011015250888888170,809.33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158864048032-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675,630,094.62--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累计形成的金额。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7,320.4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上海尚昆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便于日常管理,降低募集资金存管风险,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43190027461011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存款余额1,723.97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设立的账号为581020100101166405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将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由大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71046301101525088888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1.73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尚未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184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余额为639,952,381.44元,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委托理财类型金额(元)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1.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1.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31,500,000.001.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33,500,000.001.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大额存单20,000,000.001.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00.001.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协定存款249,366,647.88协定利率浮动105BP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协定存款236,922,213.45协定利率浮动105BP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协定存款15,663,520.111.25%
合计639,952,381.44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7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2.8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研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971.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70.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70.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22,364.5722,364.57-168.06168.06--
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825.295,825.29-83.2983.29--
上海碳纤维聚酥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7,320.407,320.4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5,118.825,118.82--
合计45,510.2645,510.26-5,370.165,370.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1.73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0016184号《中研股份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事项应置换的资金尚未由募集资金专户划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余额为639,952,381.44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7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2.8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