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1,035,468.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257,746.0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3,7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8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