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7,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4,975,000股变更为961,637,7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64,975,000元变更为961,637,750元。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章程》原条文 |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4,975,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1,637,750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4,975,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4,975,00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1,637,7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1,637,750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
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