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5,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445,06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6,304,93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8-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205,75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39,445,066.80 |
募集资金净额 | 2,066,304,933.20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的金额 | 43,276,185.04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513,250,641.73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9,000,000.00 | |
加:理财收益 | 90,531,099.89 |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7,306,678.83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69,234,160.69 |
减:用超募资金回购股票注 | 10,227,919.38 | |
加:理财收益 | 31,115,630.63 |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3,109,540.51 |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253,378,976.22 |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418,100,148.85 | |
理财产品余额 | 825,500,000.00 | |
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 | 9,778,827.37 |
注: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转入回购股份账户的金额为20,000,000.00元,实际回购股份使用10,227,919.3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剩余尚未使用资金及利息收入金额9,778,827.37元暂存于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中,后续仍将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5月对其进行修订,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照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宏力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宏力达”)、福建宏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日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宏力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310069011013001952550 | 170,066,551.10 |
宏力达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03004277154 | 944,640.93 |
宏力达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8077100000000645 | 159,750,968.41 |
宏力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121914488910508 | 49,149,745.61 |
宏力达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 | 905030120190005018 | 已注销 |
宏力达 |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210201013300001287 | 已注销 |
宏力达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03004278266 | 1,757,100.52 |
宏力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98280078801000002823 | 36,431,142.28 |
泉州宏力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 | 35050165930109998888 | 已注销 |
福建宏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 | 35050165930109999999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418,100,148.85 |
2021年6月11日,公司注销了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05030120190005018),资金余额转至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10069011013001952550)。
2022年7月2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注销了在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210201013300001287)。
2023年7月20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5050165930109998888)。
2023年12月13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5050165930109999999),资金余额转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19144889105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276,18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8-00023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合计825,500,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实际收益 | 到期收回情况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2,000,000.00 | 2022.10.31-2023.01.04 | 663,178.08 | 如期全额收回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实际收益 | 到期收回情况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2.08-2023.03.08 | 332,876.71 | 如期全额收回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01.12-2023.03.17 | 710,136.99 | 如期全额收回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00.00 | 2023.03.23-2023.04.06 | 151,890.41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3,000,000.00 | 2022.12.21-2023.04.06 | 483,772.22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0 | 2022.12.30-2023.04.06 | 751,7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3,000,000.00 | 2023.04.07-2023.04.28 | 367,091.67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3,000,000.00 | 2023.05.04-2023.05.31 | 471,975.0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3,000,000.00 | 2023.06.01-2023.06.30 | 506,936.11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3,000,000.00 | 2023.07.03-2023.07.31 | 481,561.11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98,000,000.00 | 2023.07.21-2023.07.31 | 167,7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07.21-2023.08.31 | 358,7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1,000,000.00 | 2023.08.01-2023.08.30 | 1,108,081.94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51,000,000.00 | 2023.09.01-2023.09.28 | 1,198,425.0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3,000,000.00 | 2023.10.09-2023.10.30 | 576,566.67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5,000,000.00 | 2023.11.02-2023.11.29 | 705,562.50 | 如期全额收回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5,000,000.00 | 2023.12.01-2023.12.26 | 653,298.61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07-2023.02.07 | 162,50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90,000,000.00 | 2023.01.03-2023.04.03 | 2,681,2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5,000,000.00 | 2023.02.07-2023.04.03 | 239,479.17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45,000,000.00 | 2023.04.10-2023.06.09 | 2,150,833.33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00.00 | 2023.04.12-2023.05.12 | 412,50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0 | 2023.05.15-2023.06.14 | 401,041.67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06.19-2023.07.19 | 343,7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1,000,000.00 | 2023.06.19-2023.08.21 | 2,151,520.56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0 | 2023.08.23-2023.11.23 | 1,593,7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08.31-2023.11.30 | 956,250.00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0 | 2023.11.24-2024.02.23 | 未到期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实际收益 | 到期收回情况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12.01-2024.01.02 | 未到期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5,000,000.00 | 2022.11.08-2023.01.09 | 870,547.95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8,000,000.00 | 2023.01.12-2023.03.15 | 918,619.18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5,000,000.00 | 2023.03.21-2023.04.24 | 477,397.26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8,000,000.00 | 2023.04.27-2023.07.26 | 1,090,849.32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00.00 | 2023.06.13-2023.07.17 | 127,802.74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8,000,000.00 | 2023.08.01-2023.10.30 | 692,383.56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8,000,000.00 | 2023.10.12-2023.11.15 | 237,347.95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8,000,000.00 | 2023.11.02-2023.12.06 | 221,326.03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8,000,000.00 | 2023.11.21-2023.12.25 | 209,961.64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8,000,000.00 | 2023.12.12-2024.01.15 | 未到期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7,500,000.00 | 2023.12.28-2024.01.31 | 未到期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2.10.27-2023.01.18 | 1,182,465.75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16,000,000.00 | 2023.02.02-2023.03.08 | 543,254.79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17,200,000.00 | 2023.03.14-2023.04.17 | 526,040.55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17,000,000.00 | 2023.04.20-2023.07.19 | 1,498,191.78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7,000,000.00 | 2023.07.25-2023.08.28 | 283,364.38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7,000,000.00 | 2023.08.31-2023.11.01 | 516,723.29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0.12-2023.11.15 | 242,191.78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11.07-2023.12.11 | 257,095.89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1.21-2023.12.25 | 214,246.58 | 如期全额收回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12.19-2024.04.01 | 未到期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2.28-2024.01.31 | 未到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01.03-2023.03.06 | 137,589.04 | 如期全额收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01.04-2023.03.07 | 45,863.01 | 如期全额收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03.17-2023.03.31 | 39,890.41 | 如期全额收回 |
合计 | — | 9,692,700,000.00 | — | 31,115,630.63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2年7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5,9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在募投项目“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状态,以降本增效为原则,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一方面大幅减少了自动化生产设备的采购,配合新采购设备继续沿用原有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大幅缩减了厂房使用面积;另一方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5,066.4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352.18万元)
2022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5,066.4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352.18万元),将节余募集资金中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其他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以将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支付完毕后余额为准)继续保留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新建或在建项目,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该议案经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5,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2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泉州宏力达及福建宏科变更为福建宏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的比例为0.2329%,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27,919.3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8-00027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主要核查工作和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力达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66,304,933.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462,080.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4,988,906.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 (3)=(1)-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 否 | 554,594,600.00 | 554,594,600.00 | 554,594,600.00 | 66,548,118.97 | 217,504,377.05 | 337,090,222.95 | 39.22 | 2024年9月 | 尚未完工 | 尚未完工 | 否 |
2.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41,391,100.00 | 104,248,949.14 | 104,248,949.14 | 2,686,041.72 | 104,242,310.41 | 6,638.73 | 99.99 | 2022年7月 | 故障指示器16,510套;智能柱上开关23,507套 | 注1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4,014,300.00 | 304,014,300.00 | 304,014,300.00 | — | 304,014,3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100.00 | —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尚未明确用途 | — | 187,142,150.86 | — | — | — |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1,012,857,849.14 | 69,234,160.69 | 675,760,987.46 | 337,096,861.68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59,000,000.00 | 259,000,000.00 | — | 259,000,0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
2.回购股份(注2)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227,919.38 | 10,227,919.38 | 19,772,080.62 | 34.09 | — | — | — | 否 | |||
3.尚未明确用途 | 577,304,933.20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866,304,933.20 | 289,000,000.00 | 10,227,919.38 | 269,227,919.38 | 19,772,080.62 | — | — | — | — | — | |||
合计 | 1,200,000,000.00 | 2,066,304,933.20 | 1,301,857,849.14 | 79,462,080.07 | 944,988,906.84 | 356,868,942.30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受社会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设备采购、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了一 |
定程度的限制,由此影响了“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因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变化,产品销量未达到原规划产能。注2:“回购股份”对应的“调整后投资总额”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2023年9月7日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中支付的资金总额下限。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赵 星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