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50,901,077.5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313,291.85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82,161,896.3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