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2024年4月26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6,671,002.0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667,100.20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当期净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具体计划如下:
1、分红条件
当公司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未来未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上述利润分配计划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具体以届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