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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惠忠-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惠忠)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21日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惠忠,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个人会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7月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财会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留校任教至今。曾任嘉兴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大学会计学教授,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惠忠211001

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交流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3年4月25日,本人就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会计政策变更、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1111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就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讨论拟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召开的无管理层参加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并积极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交流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表决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决定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事项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无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发生。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3年5月22日换届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惠忠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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