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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莱特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3,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5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87,374,885.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442,47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932,41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79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件,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公司原扣减发行上市手续费人民币195,489.43元无需支付,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0,512.79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46,381.29
其中: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7,015.11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39,366.1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81.47
加:结构性存款收益1,445.9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5,958.94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58.94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5,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存储形式账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72010078801200005473340.10
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27,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9905111110330172.71
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3,000.00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81117010125006790373.30
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5,000.00
开户银行存储形式账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新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6105011120630000019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20000029393400076393720442.82
合计35,958.94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新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61050111206300000190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注销。注2:募集资金余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6,381.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015.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66,981.13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1766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4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受托银行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起止日期预期年化 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28,000.002022/10/28-2023/1/301.30%-3.15%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10/26-2023/1/281.60%-3.2%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2/1-2023/3/311.30%-3.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28,000.002023/2/1-2023/3/311.30%-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2023/2/9-2023/3/91.85%-2.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4/13-2023/6/131.85%-2.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28,000.002023/4/17-2023/7/181.30%-3.0%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4/17-2023/7/181.30%-3.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7/7-2023/10/91.85%-2.8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28,000.002023/7/24-2023/10/241.30%-2.9%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8/7-2023/11/71.05%-2.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27,000.002023/10/27-2024/1/261.30%-2.75%
受托银行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起止日期预期年化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11/6-2024-2/61.85%-2.64%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11-2024/2/71.05%-2.60%
正在履行合计35,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定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23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延期原因主要系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以及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乏力,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情况,审慎控制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适当放缓了其建设进度。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莱特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莱特光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0,512.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313.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381.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0,000.0056,364.8256,364.8213,313.2722,233.32-34,131.5039.45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4,147.9724,147.97-24,147.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0,000.0080,512.7980,512.7913,313.2746,381.29-34,131.5057.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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