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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卫婵女士、独立董事王珏女士、非独立董事王亚龙先生,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卫婵女士担任。

2023年,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为独立董事卫婵女士、独立董事王珏女士、独立董事于璐瑶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继续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卫婵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3.04.0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内审部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内审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04.2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内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08.2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审议《关于内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10.26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11.1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重点关注年度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六)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审计委员会核查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审计委员会成员:卫婵、王珏、于璐瑶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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