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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明)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常明,男,生于197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11月至今兼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7次会议;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4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报告期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报告期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常明707004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100
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召集人)6600
提名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召集人)1100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1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3年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实际出席6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

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更换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专向讨论和审议。2023年度工作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审计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4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提名及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将提名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在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中,就各次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候选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过沟通与认真讨论,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本人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2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举行了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同意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本人会积极运用会计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对《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同意
32023年4月26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及对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7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8月2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62023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同意
72023年10月27日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3年11月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议意见。此外,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对于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总结等事项,积极参与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的汇报,关注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并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就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深入了解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审议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建议公司持续完善资金往来审批流程与内控制度建设,针对本人的建议,公司董事长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提出了从部门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完善举措。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提供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认为《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本人同意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同意了此议案。

(二)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参加会议时,本人积极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的财务制度建设,从会计专业人士的角度出发,通过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部分数据进行分析,关心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他制度建设,并积极履行责任对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进行讨论。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提名董事、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和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本人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被提名的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2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披露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其津贴、薪酬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工作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的各项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本人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更加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会在2024年度工作中确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符合相关规定,继续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会计专业知识为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提供专业意见。同时,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与支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明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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