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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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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548号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桥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桥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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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桥信息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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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5元,共计募集资金35,6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098.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78.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720.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34,720.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7,502.71
利息收入净额B21,110.2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7,084.22
利息收入净额C2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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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4,586.9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367.4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1,500.7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1,500.75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根据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智行公司)为其实施主体。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与金桥智行限公司、申万宏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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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注1]45208123313259,338,122.54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注2]811020101290130099221,380,305.22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12194460021080840,101.59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12190888961060532,941,451.08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989900788011000015411,307,533.15活期存款
合计115,007,513.58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够储备和培养科研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项目实施和运维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4,720.25万元,主要系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流动性。同时,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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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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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720.2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84.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86.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1,807.354,586.50-5,413.5045.87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13,000.0013,000.0013,000.003,747.6811,300.66-1,699.3486.932024年4月814.38
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7,000.007,000.007,000.001,529.193,979.52-3,020.4856.852024年12月1,025.11
补充流动资金4,720.254,720.254,720.254,720.2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4,720.2534,720.2534,720.257,084.2224,586.93-10,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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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以及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均低于计划的投资进度,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波动、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流动等诸多环节受阻,项目展厅选址、设备进口、人员招聘、培训等计划亦向后延迟;在多变的环境下,公司也不断优化改进项目细节方案,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48.77万元置换预先已分别投入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994.80万元、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1,059.81万元、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494.16万元等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7183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并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9,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尚在投入使用中,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和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软件已形成技术成果应用于具体业务中,实现部分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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