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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21.85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46.37亿元、-244.02亿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1)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即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
特殊情况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且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最终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