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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3年3月24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3年8月29日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9月11日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10月24日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2月11日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有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高管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等各类制度相对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3、公司内控执行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4、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订,监事会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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