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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清滨作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清滨,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本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3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会4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均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了上述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内审部门定期提报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会议,并对议案所涉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后,对上述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以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本人履职期间内,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姜虎林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叶秋菊女士、鲁华先生、王永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永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聘任路永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叶秋菊女士为总经理;聘任路永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

司董事及管理层等各方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朱清滨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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