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圆通速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亚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局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亚钧,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于2019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属于经济专业人士。1992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教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历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12月至2006年7月担任澳门大学副校长;2006年9月至今任教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担任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立达学院校长;2021年9月至今兼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兼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局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局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局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次数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
黄亚钧7700

报告期内,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董事局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在对会议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保障公司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对董事局各项会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度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本年度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本年度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
黄亚钧551122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充分发挥在经济领域的专业特长,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关联交易、回购股份、股票期权行权、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其他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情况进行了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聘任审计机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及初审情况汇报,并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客观、公正的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的线上提问,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本人亦积极参与董事局各项议案的决策,高度关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履行独立董事的

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局会议及专门委员会,并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3年8月,在公司的协调安排下,本人前往省管理区、加盟商、客户和终端驿站等的经营场所开展了实地调研,对公司发展战略,省管理区的经营情况、基础建设及数字化应用,加盟网络服务与管理,客户拓展与维护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并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性,为公司在发展供应链业务等方面建言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针对与公司发展规划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均提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调整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董事局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对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候选人的简历等进行了前置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和领取情况符合公司拟定的薪酬计划和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局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与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有效沟通,提高董事局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亚钧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