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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礼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礼才先生)

本人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礼才,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台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1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台州知联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台州知联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至今,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15-2016年度“百名青年人才”,2017-2021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2022年被聘为浙江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

(二)独立性说明

2023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自2023年11月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金礼才110000

注: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本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相关委员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截至目前,本人在两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参加

相关培训等。还通过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学习了新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加深对有关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好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未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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