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李昆鹏先生、王翔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本人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陈丽红女士、李昆鹏先生、王翔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高度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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