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昆鹏)2023年,本人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昆鹏,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01年获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士学位,2006年获南洋理工大学系统工程与管理博士学位。长期从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和运作战略方面的研究、教学与企业咨询工作。研究工作发表于国内外主流学术期刊,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湖北中烟、河南中烟、长江电力、武汉烟草等企业提供供应链体系设计、数字化转型、集中采购、物流整合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就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议案进行表决。报告期内,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昆鹏 | 5 | 5 | 3 | 0 | 0 | 否 | 2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出席了3次年报审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年审重点问题、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督促会计师加快审计进度,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出席2次股东大会及1次业绩说明会期间,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不定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认真组织准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向本人传递会议材料,充分保证了本人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应参加次数 |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仔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王凤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王凤娟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换届。本人认为公司候选董事、候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交流,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李昆鹏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