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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599 股票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4-010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每股发行价为16.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8,900,926.45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680.8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278.29万元,累计利息净收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为14,553.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165.71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608362280)转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账号:

520616302661000082)进行专户存储。

2019年12月30日 ,公司与国元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

520616302661000082)转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专户(账号:

3610000010120100133573)进行专户存储。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元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2610301021000274661)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专户(账号:

12076001040031160)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5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户/产品代码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1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608362280314,710,000.002019年已注销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广德县支行5206163026610000822020年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36100000101201001335732023年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60885056056,845,326.452023年已注销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2610301021000274661412,549,000.002020年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120760010400311602022年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182746567450142,224,600.002020年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12076001040025014153,052,000.002019年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608797996319,520,000.002020年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1782534242522023年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1207600104003953631,657,125.38*2
合计1,398,900,926.4531,657,125.38

注*1: 截止日余额中包含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684.37万元。

*2: 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 募集资金存款专户。详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1,278.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5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9,890.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80.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5,075.8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597.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9.37%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41,254.907,581.027,581.027,428.2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31,471.0031,471.0035,979.154,508.15100.00%2022年12月3,118.12
东至广信1.5万吨/年邻苯二胺清洁化生产技改项目15,305.2015,305.2015,464.48159.28100.00%2020年7月3,497.90
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31,952.0026,252.0026,252.0027,176.81924.81100.00%2018年10月3,907.07
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14,222.464,422.464,422.465,028.88606.42100.00%2018年10月
供热中心技改项目17,507.1117,507.1111.616,271.74-1235.37100.00%2023年12月
广信股份研发中心项目5,684.535,684.536,306.20621.67100.00%2022年12月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39,575.8939,575.894,669.2837,622.75-1,953.14100.00%2023年8月

合计

合计139,890.0995,338.48147,799.214,680.88151,278.293,631.8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8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159.3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7,159.33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2018]2229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本期结余31,657,125.38,所有投资项目均已完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将原“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变更为“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其中“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2公司将原“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已终止。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供热中心技改项目

供热中心技改项目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17,507.1117,507.1116,260.14100.002023年12月3,907.07
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39,575.8939,575.894,669.2837,622.75100.002023年8月
合计57,083.0057,083.004,669.2853,882.8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供热中心技改项目由于“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和“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到公司“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当前,化工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竞争非常激烈,热力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份额较大,热力生产的成本的降低可大大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建成后,企业不仅有了安全的热力供应保证,热力生产成本也可大大降低,公司的整体效益可以得到保证和提高,可以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由于近些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调整导致农药需求增速放缓,吡唑醚菌酯产品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进一步增加该项目投资预计不会带来市场销量和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拟将该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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